英国最宜居的城市
2013-10-21 09:10:49
上周五,英国的每日电讯报报道了英国最宜居的城市评选结果, 布里斯托是冠军。我在微博上发了这条消息, 居然这两天每天都有二十多条的转发,扣除显而易见的僵尸帐号, 估计每天转发或者评论的,也有个七八条吧,对我的微博帐号来说, 就是海量传播了。 我就住布里斯托,住了十年了,甚至在同一个区里住了十年, 而自己的小公寓,也有了七八年的年头了。这十年的生活里, 我去过很多地方,在不同的地方工作谋生, 但是从来没有离开过这座城市。我的博士是在布里斯托大学拿到的, 刚刚开始工作时候,我曾经对我的导师说, 我不想做一只跟着骨头跑的狗,骨头扔到哪里,我就追到哪里, 这样的生活我不想过。 当初说这句话,其实我也没有底气, 更多地是表达一种文人式傲气和貌似机智的比喻。 然而接下来的日子里,命运之神仿佛是听到了我的那句豪言, 他出于威胁与暗示,把我的朋友一个个送回中国, 或者诱惑他们去伦敦,又报复性地把那根骨头越扔越远, 而我出于倔强的个性,每个星期都从外地叼着一根骨头回到家, 回到布里斯托,回到自己的小公寓。即使在周末,外面风雨肆虐, 我也会手捂着一杯茶,静静地看着外面的墙和树木, 想象着也许有一双苍天的眼睛在看着这样一条叼着骨头的狗, 就好像我偶尔看见窗外的松鼠、猫和鸽子一样,虽然毫无恶意, 不愿意看到它们受伤害,却又满足地凝视着它们与食物、 树木和环境之间的挣扎。 如今布里斯托得奖了, 仿佛也是对这么多年来我对这座城市不离不弃的奖励。然而, 我大概知道自己为什么不离开布里斯托。 布里斯托已经成为我除了故乡之外,居住的最久的城市, 排它之后是北京。当年出国,有朋友说,离开北京, 就感觉自己是被北京打败。我认同这样的解释, 当人们用还有更好的追求和机会,所以要离开,来安慰自己, 我心底的看法往往是,我没有什么值得担心失去或者拥有, 那也就不在乎还有没有机会。 我对布里斯托的愚忠,其实是来自于一种淳朴的乡土观念。 我熟悉我所在的那块区域的每条街道, 虽然我叫不出所有街道的名字, 但是在我的脑海里记得每条路上若干特征,酒吧的位置, 树木的模样,哪堵墙有点斜了,交叉路口的地砖有点浮起来了。 我是地主,那些餐馆,就仿佛是我的佃户一样, 我会定期地去查看一下他们的菜单,推出什么时令的菜。 所有的杂货铺、旧书店、咖啡馆组成了一个新的宗教, 我是他们的教宗,它们都需要我的关心和恩赐, 哪怕只是象征性地进去转一圈,或者使用一下洗手间。 我对时间的记忆,也已经慢慢与树有关。家门口树叶绿了一次, 掉了一次,就是一年。在布里斯托,你很容易进入树木的领地, 到处是时间的影子。卫报曾经差不多在十二年以前,这么评论过它: Academic, but not Oxbridge. Vibrant, but not dangerous. Big, but not London.当年说这句话的人, 正是布里斯托大学英语文学专业三年级本科生, 如今已经是英国保守派最大的智库一名主管。 同时,我也时刻提醒自己,你对布里斯托的情感, 也与你生活的地方,紧密相关。你选择在这座城市富人区的孤岛里, 餐馆、艺术馆和高密度的绿树环绕。在英国, 一切都是经验主义式的,这种明晃晃的经验, 时刻悬在你额头前三尺处,让你不得不知道自己爱与恨的由来, 以至于你必须要做出一些适当的姿态,比如同情、宽容或者尊重, 来面对失意、贫苦和挣扎的人,以便让自己感到心安理得。 留英十年,或者说,我与布里斯托的十年, 我最大的感觉是找到了自己生活。我最反感的其实是谈中英比较, 也无意做一个热烈的文化历史考察者和友好使者, 那是一种我尚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精神和文化癔症, 我慢慢是沉醉在自己生活圈子里,达到过自己舒服的状态, 即使这个日子有点奔波。很感谢有这么个角度和机会体验内心感受, 焕发了自己对艺术的爱好,对自然的向往, 也一步步建立自己梦想中的田园生活。 布里斯托大概就是给你这样一种氛围的城市,它是我的心理之城。 当然你也可以说,它的失业率很低,人均收入很高,经济基础很好, 房地产也很蓬勃,对于家庭和孩子,生活都很便利。
三更半夜瞎溜达 发表评论于
2013-11-18 03:29:47
连着看了几篇文章,终于明白了布里斯托是指Bristol。
去过一次这个小城,很喜欢,宁静,美丽,本地人非常友善。
只不过,学校里都是亚洲学生,如果不是周围唯美的绿色提醒着自己是在英国,真的以为回到了国内。
mumof3 发表评论于
2013-10-28 04:10:33
好文,有气质,有气场,有磁性。期待并谢谢分享。
sublexical2013 发表评论于
2013-10-27 15:22:39
回复 'tinkertinker' 的评论 :
学校排名偶有下降,但是口碑很不错,本国人比较认。我略微关注过,这个学校毕业的很多是英国社会不怎么出声的社会中坚精英。
sublexical2013 发表评论于
2013-10-27 15:21:03
回复 '无法弄' 的评论 :
去伦敦一次,就像洗个bath,有时候会让人身心一振。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2013-10-22 04:51:56
我还不知道回来住哪。选个家,很不容易。我记得以前最适宜的是Sussex 的一个地方,离开英国前,想把家安那,可还没定下来,调令下来了。再回来,就是退休了,要选小城市,漂亮,浓缩,交通可方便通伦敦。要时不常去看伦敦
tinkertinker 发表评论于
2013-10-21 23:03:26
记得看过一老电影,好象是《V for Vendetta>吧,里面有那大学的场景,似乎很灰旧。估计在英国学术界也是很不错的学校吧。
yanlan 发表评论于
2013-10-21 13:33:01
我一直喜欢看BBC的一个节目《homes under hammer》专门介绍英国人去拍卖破旧的房子,翻新以后再卖或出租,一般都能起码赚1.5万英镑甚至更多,边缘地区的房子在2009-2010年两房的只要5万英镑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