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最宜居的城市

专栏作者,工作狂,心理学者和大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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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英国的每日电讯报报道了英国最宜居的城市评选结果,布里斯托是冠军。我在微博上发了这条消息,居然这两天每天都有二十多条的转发,扣除显而易见的僵尸帐号,估计每天转发或者评论的,也有个七八条吧,对我的微博帐号来说,就是海量传播了。

我就住布里斯托,住了十年了,甚至在同一个区里住了十年,而自己的小公寓,也有了七八年的年头了。这十年的生活里,我去过很多地方,在不同的地方工作谋生,但是从来没有离开过这座城市。我的博士是在布里斯托大学拿到的,刚刚开始工作时候,我曾经对我的导师说,我不想做一只跟着骨头跑的狗,骨头扔到哪里,我就追到哪里,这样的生活我不想过。

当初说这句话,其实我也没有底气,更多地是表达一种文人式傲气和貌似机智的比喻。然而接下来的日子里,命运之神仿佛是听到了我的那句豪言,他出于威胁与暗示,把我的朋友一个个送回中国,或者诱惑他们去伦敦,又报复性地把那根骨头越扔越远,而我出于倔强的个性,每个星期都从外地叼着一根骨头回到家,回到布里斯托,回到自己的小公寓。即使在周末,外面风雨肆虐,我也会手捂着一杯茶,静静地看着外面的墙和树木,想象着也许有一双苍天的眼睛在看着这样一条叼着骨头的狗,就好像我偶尔看见窗外的松鼠、猫和鸽子一样,虽然毫无恶意,不愿意看到它们受伤害,却又满足地凝视着它们与食物、树木和环境之间的挣扎。

如今布里斯托得奖了,仿佛也是对这么多年来我对这座城市不离不弃的奖励。然而,我大概知道自己为什么不离开布里斯托。布里斯托已经成为我除了故乡之外,居住的最久的城市,排它之后是北京。当年出国,有朋友说,离开北京,就感觉自己是被北京打败。我认同这样的解释,当人们用还有更好的追求和机会,所以要离开,来安慰自己,我心底的看法往往是,我没有什么值得担心失去或者拥有,那也就不在乎还有没有机会。

我对布里斯托的愚忠,其实是来自于一种淳朴的乡土观念。我熟悉我所在的那块区域的每条街道,虽然我叫不出所有街道的名字,但是在我的脑海里记得每条路上若干特征,酒吧的位置,树木的模样,哪堵墙有点斜了,交叉路口的地砖有点浮起来了。

我是地主,那些餐馆,就仿佛是我的佃户一样,我会定期地去查看一下他们的菜单,推出什么时令的菜。所有的杂货铺、旧书店、咖啡馆组成了一个新的宗教,我是他们的教宗,它们都需要我的关心和恩赐,哪怕只是象征性地进去转一圈,或者使用一下洗手间。

我对时间的记忆,也已经慢慢与树有关。家门口树叶绿了一次,掉了一次,就是一年。在布里斯托,你很容易进入树木的领地,到处是时间的影子。卫报曾经差不多在十二年以前,这么评论过它:Academic, but not Oxbridge. Vibrant, but not dangerous. Big, but not London.当年说这句话的人,正是布里斯托大学英语文学专业三年级本科生,如今已经是英国保守派最大的智库一名主管。

同时,我也时刻提醒自己,你对布里斯托的情感,也与你生活的地方,紧密相关。你选择在这座城市富人区的孤岛里,餐馆、艺术馆和高密度的绿树环绕。在英国,一切都是经验主义式的,这种明晃晃的经验,时刻悬在你额头前三尺处,让你不得不知道自己爱与恨的由来,以至于你必须要做出一些适当的姿态,比如同情、宽容或者尊重,来面对失意、贫苦和挣扎的人,以便让自己感到心安理得。

留英十年,或者说,我与布里斯托的十年,我最大的感觉是找到了自己生活。我最反感的其实是谈中英比较,也无意做一个热烈的文化历史考察者和友好使者,那是一种我尚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精神和文化癔症,我慢慢是沉醉在自己生活圈子里,达到过自己舒服的状态,即使这个日子有点奔波。很感谢有这么个角度和机会体验内心感受,焕发了自己对艺术的爱好,对自然的向往,也一步步建立自己梦想中的田园生活。

布里斯托大概就是给你这样一种氛围的城市,它是我的心理之城。当然你也可以说,它的失业率很低,人均收入很高,经济基础很好,房地产也很蓬勃,对于家庭和孩子,生活都很便利。
三更半夜瞎溜达 发表评论于
连着看了几篇文章,终于明白了布里斯托是指Bristol。

去过一次这个小城,很喜欢,宁静,美丽,本地人非常友善。

只不过,学校里都是亚洲学生,如果不是周围唯美的绿色提醒着自己是在英国,真的以为回到了国内。
mumof3 发表评论于
好文,有气质,有气场,有磁性。期待并谢谢分享。
sublexical2013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inkertinker' 的评论 :
学校排名偶有下降,但是口碑很不错,本国人比较认。我略微关注过,这个学校毕业的很多是英国社会不怎么出声的社会中坚精英。
sublexical2013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无法弄' 的评论 :
去伦敦一次,就像洗个bath,有时候会让人身心一振。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我还不知道回来住哪。选个家,很不容易。我记得以前最适宜的是Sussex 的一个地方,离开英国前,想把家安那,可还没定下来,调令下来了。再回来,就是退休了,要选小城市,漂亮,浓缩,交通可方便通伦敦。要时不常去看伦敦
tinkertinker 发表评论于
记得看过一老电影,好象是《V for Vendetta>吧,里面有那大学的场景,似乎很灰旧。估计在英国学术界也是很不错的学校吧。
yanlan 发表评论于
我一直喜欢看BBC的一个节目《homes under hammer》专门介绍英国人去拍卖破旧的房子,翻新以后再卖或出租,一般都能起码赚1.5万英镑甚至更多,边缘地区的房子在2009-2010年两房的只要5万英镑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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