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推进领导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军委总部领导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完善各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和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进联合作战训练和保障体制改革。完善新型作战力量领导体制。加强信息化建设集中统管。优化武装警察部队力量结构和指挥管理体制。 优化军队规模结构,调整改善军兵种比例、官兵比例、部队与机关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依据不同方向安全需求和作战任务改革部队编成。加快新型作战力量建设。深化军队院校改革,健全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实践、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的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
根据上述内容,对军队的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大致可归纳为以下10点:
1、优化军委总部领导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全面推行政令分离体制,将原由总部承担的直接领导管理陆军部队职能剥离(组建陆军总部);将总后勤部与总装备部承担的武器装备研发和保障职能合并,组建新的总后勤装备部;或将总参谋部承担的军政职能转入国防部,国防部实现实体化。
2、完善各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建立陆军总部,负责陆军部队的行政管理;将总装备部承担的火箭发射和核武器试验部队与第二炮兵合并,组建新的战略火箭军;建立独立的宪兵(军事警察)领导机构。
3、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 以原总参谋部的军令部门为基础,设立全军最高联合作战指挥机构(隶属于总参谋部或直属于军委)。
4、健全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进联合作战训练和保障体制改革即推进军区职能转变,由单纯的区域内陆军指挥管理机构,转变为战区内诸军兵种的联合作战训练和保障机构。
5、完善新型作战力量领导体制应对网络战、太空战等新型作战形式,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
6、加强信息化建设集中统管建立全军统一的信息化指挥平台。
7、优化武装警察部队力量结构和指挥管理体制,现有的武警部分从指挥管理体制上被分为3块,即由武警总部直接领导的内卫部队,由武警总部和国务院部委双重领导的警种部队,以及由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其中,各工程类警种部队正在进行职能调整,逐步退出经营性工程领域,将来的改革目标应该是向企业化发展。森林警察部队将与内卫部队合并。公安现役部队将遵循国际惯例转制为公务员编制。武警部队最终只会保留内卫部队。
8、调整改善军兵种比例、官兵比例、部队与机关比例在军区职能转变的同时,对省军区体制进行改革,内陆地区的省军区降级甚至撤销,转变为政府序列的兵役机构。
9、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不出意外的话,进一步对文体单位进行裁撤。
10、依据不同方向安全需求和作战任务改革部队编成。对现有军区体制进行调整,即依据“不同方向安全需求和作战任务”重新划分军区。原有的7大军区将合并为6大军区,撤销的1个军区领导机构可以改编为新组建的陆军总部。
来源:老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