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星报在线”(Thestar.com.my)报道,马来西亚一法院指控马来西亚澳尔根教(Al-Arqam)已故创始人阿沙哈里·穆罕默德(Ashaari Muhammad)的遗孀阿蒂查·艾(Hatijah Aam)重新运营违反伊斯兰教法遭取缔的“澳尔根教”,责令其签署为期一年的“守行保释令”, 并接受500小时的伊斯兰教课程。
马来西亚澳尔根教已故创始人阿沙哈里·穆罕默德的遗孀阿蒂查·艾
当地时间11月7日,马来西亚鹅麦河(Gombak)下级回教法院依据1995年雪兰莪州(SELANGOR)刑事法令第12(c)条款,指控“全球兄弟会”董事阿蒂查·艾利用其影响力于1994年11月和2006年12月21日两次复兴“澳尔根教”。阿蒂查·艾当庭认罪,法官阿里.卡玛鲁兹蒙责令阿蒂查·艾签署了为期一年的“守行保释令”。
马来西亚“澳尔根”邪教创办于1968年,该组织主要透过宗教活动传播教义,其创办人阿沙哈里自称先知,并预测自己将在前首相马哈迪退位后担任首相。该组织涉及乖离回教教义的活动,1994年8月5日,马来西亚全国伊斯兰教裁决理事会宣布澳尔根以及它的一切教义与信仰皆属非法,全面禁止澳尔根活动,马来西亚政府宣布澳尔根组织为邪教组织,解散后部分组织成员又重新聚合在一起组建了“全球兄弟会”从事多项商业活动。2010年,73岁的阿沙哈里去世。2009年,“全球兄弟会”在雪州万饶成立了“乖老婆俱乐部”,宣扬一夫多妻家庭的概念和模式,主张妻子必须取悦丈夫,服侍丈夫时甚至要比一级妓女还要好,并认为社会问题的发生都是因为妻子没有尽责和无法满足丈夫的性需求。
庭上,法官也同时判决其他17人(年龄最小18岁,最大58岁)签署为期一年的“守行保释令”。这些人都是“鲁发卡公司“的成员,该公司的理念和澳尔根教派极为相似。
法官阿里·卡玛鲁兹蒙警告阿蒂查及其他17人今后严禁参与和从事与澳尔根教有关或者任何违反伊斯兰法的活动,同时责令他们参加500小时的伊斯兰教课程。
今年早些时候,阿蒂查·艾因非法出版书籍《45年 1968-2013 阿布亚谢赫·阿沙哈里·穆罕默德》被处罚金1000马币,法官认为该书第54页和第159页的内容违反伊斯兰法。
伊斯兰教法:意为“道路”,是一套以伊斯兰教教义为准则的法律,根据《古兰经》和可靠圣训的内容,对人民日常生活和行为作出法律规定,因此又被称为伊斯兰法律。在伊斯兰国家,受到伊斯兰法规范的不只穆斯林,齐米亦包括在内。另外传统上,伊斯兰不承认上帝归上帝、凯撒归凯撒的说法、并把放弃沙里亚视为一种叛教的行为。伊斯兰教法涵盖人民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包括政治、经济、银行金融业、商业法、合同法律、性别、婚姻,和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