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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宪法的一次“显灵”(多图)
祖国在唱红歌。祖国山河一片红。 文革在延续,因为有文革的传人。 文革不是毛主席的文革,不是文革一代人的文革。是我们民族的文革。
“文革小报”寻根第14篇。
文革时,宪法不是笑话,是“外星”话,绝少有人提起。偶尔被提一下,因为如此“外星”,会让听者瞬间碉堡,然后很快恢复到整过容的阶级斗争脸。
谁提过宪法?最有名的是刘少奇刘大人。传说中一次刘大人被红卫兵小将们批斗修理的不善,气不过,说出了“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宪法当然没对刘大人显灵,刘大人后来的下场都是历史了。
同一部宪法,文革中也有过“显灵”记录。看小报:
挺长。唠叨半天,引老汉注目的是文静女士在她的家被侵犯时说出了“侵犯人权,违反宪法”的抗议。结果文女士在文革此轮折冲中没被进一步伤到。
同一个宪法,保不住刘大人但能保护文女士,机关在哪儿?
虽然有“宪法”,咱那儿还有一个比宪法还厉害的东西,就是“权贵”。
在此先插个宪法可以有效的故事。
宪法是干什么的?
除了规范一个国家的基本架构与运行机制之外,宪法与其下的具体法律保护一个国家的每一个公民,在其处于“弱势”的那一刻被国家机器保护。
故事是美国的,1992年的Rodney King (国王)事件。就是这位小伙:
故事是这样的。国王小伙子在洛杉矶街上酒驾,被警察发现,于是警察驱车追赶并试图逮捕他。警察为了不让国王小伙开车伤到行人,在企图逮捕他那一刻,是在保护行人这些“弱势”。
国王停车后,警察在逮捕他的过程中,因国王拒捕,开始对他动粗,而且是过度动粗,警棒飞舞,国王成了沙包。此刻,国王成为弱势,法律该保护他。过程被现场打酱油的旁观者录了像,结果四名在场的警察被洛杉矶地方检察院起诉,罪名是过度伤害。此刻,法律在试图保护国王这位弱势。法庭审判结果,判四名警察无罪,造成洛杉矶局部大暴乱。
法律该保护国王这个弱势没保护成,但是法律有补救功能,地方法之外,联邦政府有权对侵犯他人“公民权”的行为提起联邦控告。结果联邦法院判四名警察中的两名有罪,侵犯了国王小伙的公民权。此两警察很快被发监执行。同案的另两位警察被再次宣判无罪。
这两位被判无罪的警察,此时成为弱势。虽然舆论认定他们有罪,但在地方刑事与联邦公民权法院两次宣判无罪之后,无论舆论与政府怎样想再惩罚他们,法律已经保障他们不可再被追杀了,全案告终。
故事从头到尾,法律保护了“行人”、“国王”、再次“国王”与“警察”四个“弱势”。这就是宪法与法律该起的作用,用国家机器保护“弱势”。这个“弱者”,对事不对人。其中“国王”与两位最终无罪的警察都演过“弱势”与“侵犯者”的双重角色。
回到文革,宪法抛弃了刘大人但保护了文女士。没被保护的刘大人,虽有“国家主席”的头衔,但已不是文革前整人的那个“侵犯者”的角色,而是无依无靠的弱势。文女士,是太祖得力干将张春桥的妻子,权贵在她一边。她不是不该被保护,而是该受“宪法”而不是权贵保护。
文革时谁是权贵?太祖爷的系统。“权贵”不是哪一个固定的人,是咱们“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然后“出真理”的一套没进化的“文明”系统。文革中,太祖爷代表权贵,被太祖折腾的都是弱势。
再说一遍,“弱势”与“权贵”不是具体的人,而是一个系统。
文革前的刘少奇靠整人过日子,刘代表权贵。宪法该保护被刘整的人。文革中宪法就该保护刘少奇这个弱势。
文革中宪法应该保护文女士不受污辱,但也该保护她的丈夫张春桥代表的权贵体系不能无法无天侮辱别人。
同样道理,宪法此刻也该保护70岁的老太太高瑜女士不被恶意的牵到央视的电视机前被当众修理。没有宪法保护,谁都能顷刻成为弱势。此时此刻, 咱国还是与宪法无关,宪法保护每一个弱势公民的日子,离咱们还远呢。
习大人大概不明白,没有宪法保护,他的后代仍有可能在日后某一天再次遭受他爹曾遭受过的命运。
宪法,一个文明的层次。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kingfish2010' 的评论 : 大侠好。过几天有空侃侃王的“成功”几率,^_^。 常来坐。
kingfish2010 发表评论于
问好!
庆丰帝没读过多少书吧,可王岐山学历史的,李克强学法律的,也不给习总支点儿招。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京华人' 的评论 : 大侠好。不进步或是进步慢都情有可原,但是,把人压上电视羞辱的邪恶事不可以。文革的“红利”还没吃完,又来新的,非常愚蠢。常来坐。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oach1960' 的评论 : 再谢教练大哥鼓励。这个模式不错,正好适合我的散懒习性,*_*。常来坐。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颐和园' 的评论 : 大侠好。其实习该多想一想薄家。两代入狱,瓜瓜的前途都不明朗。文明搞到这一步,不好好思考,抓多少人也是瞎扯。常来坐。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ieps' 的评论 : 大侠说的是,文静的大字报就是在打压异己。文革这种把野蛮放出去的做法,最后就是人灭人。另一个也恰到点子上,不过是希望多于信心。只要还在码字,就是还大胆希望着。有您在,希望就大些,^_^。问好。
京华人 发表评论于
《河殇》里有一句话:当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能保护一个普通公民的时候,最终,它也保护不了共和国的主席。我想,习应该明白这个理,但是,以他个人之力,无法挑战整个中共体系。毕竟,强人政治在中国已经结束了。
coach1960 发表评论于
好文,想到什么就继续往下写!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张春桥的妻子在文革中没再挨整,不是因啥宪法显灵,是因为张春桥一直屹立不倒,直到四人帮倒台。传人兄此文给力,“没有宪法的保护,谁都能顷刻成为弱者”。 习近平没有历史观,不懂得他本人与家人会有成为弱者的一刻。
Fieps 发表评论于
你收集的资料真全,看了以后,立即联想起德国纳粹时期那些举报信。
皇权文化根深蒂固,国人需要崇拜和服从某人,自己不会做主,需要他人做主,不少人缺少独立思维的能力,而且,现今从小学到大学的中国式教育仍然如此误导,这是一种“落实在行动中,融化在血液中“的习性,很难改变,即使在网络媒体发达的今天。不过,还是佩服你对未来充满信心,这其实也是大家发自内心的希望。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SUNNE' 的评论 : 毛的事儿,如下面与沈成涵网友所述。他文明的层次,没有超出帝王梦一步。至于习,会好些。毕竟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流通,思想的交流,系统的比较,保全皇权文化已经不可能。问好。常来坐。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沈成涵' 的评论 : 是,毛作的,就是如何成为历史上最“成功”的皇帝。结果很糟,没有留下任何可以延续的系统与文化,在文明层次上一点提高都没有。“愤怒的青年”不是文化,是痉挛。常来坐。
文革传人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眼球很圆' 的评论 : 你可能不知道,为了第一部民权法,美国人折进去60万人,法治是个逐渐成形的系统。King事件中法律一直在做法律该做的事。暴乱是种族的积怨所致,不是单纯法律问题。而且,案子不是推翻了,而是另一个系统的另一个罪名。你的评论没有任何逻辑。
SUNNE 发表评论于
呵呵,中国人的问题是法律太粗糙,所以违法和执法的人都不算有错。中国人到了法律严格的国家经常被有关机构抓包罚重金。毛是农村人后来常年在偏远地区驻扎根本不懂什么是城市,用农村那套东西折腾是必然的。整人短期看着有效但是不能长久。毛当年也是有一阵很风光,林彪死后也逐渐走下坡路。习近平这一代也不会有什么大突破,因为他终归是循着老毛这一套成长的。但愿他有点改进。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老毛1958年8月24日在北戴河发表谈话,说:“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我们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开一个会也是一个法。”他还说:“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个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转引自张慜:《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来龙去脉及其严重影响》,载于《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文集》(第四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10月版,第426~427页。)
眼球很圆 发表评论于
你这个rodney king的例子举得太合适了,判决之后两小时就开始了洛杉矶暴乱吧?你口中的“宪法保护”在这个例子里导致了53人死亡,上千人受伤,10亿美元财产损失。最后这个案子还是被推翻了,两名警察定罪入狱,Rodney King得到了380万元的赔偿。
多读点书再出来混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