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义区松寿路地区夜店林立,每周三、五、六吸引近三千名男女彻夜狂欢。凌晨过后,满街男女尽是瘫坐、大叫、互拥、忘情激吻,甚至当街呕吐、狂哭、上演各种失态行为。因松寿路地区夜店前面一堆女子酒醉狂吐彷彿就像是满地尸体,故该地区被称为“捡尸大道”。一般是男生在夜店内请女生喝酒,趁机将对方灌醉,运用续摊的理由将这些“尸体”带走,找地方发生性关系。由于“男爱捡、女被捡”后发生一夜情过程刺激,许多夜店咖乐此不疲。
“女尸”还依酒醉程度分为全尸和半尸,全尸指的是喝醉且无意识的女性,而半尸则是喝醉但仍有意识的女生。据说由“捡尸”这种行为邂逅的性爱有不可预知成功与否的征服快感,所以对许多年轻人来说是既新鲜又刺激。
“女尸”还依酒醉程度分为全尸和半尸,全尸指的是喝醉且无意识的女性,而半尸则是喝醉但仍有意识的女生。据说由“捡尸”这种行为邂逅的性爱有不可预知成功与否的征服快感,所以对许多年轻人来说是既新鲜又刺激。
据报章报道,自称一年捡过30人的大卫说,捡尸有“三不二有”原则,“三不”是指不找有男伴的女生、不请同类酒、不过夜,“二有”则是有酒量、有子弹(钱)。因为有的女生醒了以后可能要钱。他自己不捡喝到烂醉的“全尸”,因为“全尸”有酒臭,还会吐,很恶心,而喝到七分醉的“半尸”,因为“半尸”还有意识,在“嘿咻时会更主动”。而被捡过7次的D小姐表示,常在意识模糊时被摸又被吻,“有时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
“捡尸大队”又有几个专有名词,所谓“收尸人”,就是谁把这些女生带走,但带走不见得“验尸”,“验尸”是最后处理这件事的人,带走的人不代表最后跟这些女生发生关系。还有所谓同行的人,帮你把女生抗到“检尸车”上,那些人叫做“抬棺者”。这些是台湾夜店里面的次文化。
为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可能被性侵还乐此不疲呢?一些女的觉得被搭讪可以有白天上班时没有的成就感。目前部分台湾女性,对性爱逐渐有“不是吃亏,是享受”的想法,有的甚至原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只拿酒醉来当借口。
日本最热闹,最繁华地区的新宿也近日也惊现“女尸”,6月20日深夜到6月21日凌晨,10多名女大学生被发现醉倒在新宿歌舞伎町一丁目的KOMA剧场(原是一个脱衣舞场)门口,她们玉体横陈,醉得不省人事,有的短裙被掀起,露着内裤,春光四泄,据说还有人“脱粪”(大解)。
此事引起种种揣测,有人怀疑是男球员在酒里下了睡眠药,目前校方解释说是“饮酒过量”。警察赶到现场后,将一男一女两名究竟急性中毒的送入医院急救,目前已无大碍。警员将学生带回警署后进行了药物测试,证实她们没有被服用药物,但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极高。
日本人喝起酒来,一般要喝两三次,分别叫“一次会”、“二次会”、“三次会”,因此几乎是无醉不归,女生喝到玉体横陈,躺倒在公园里、电车上、倒也是寻常景象,但象此次新宿街头这样一气躺倒十来个,呼呼大睡,倒是闻所未闻。一般说来,日本大学体育俱乐部的男女生由于过惯了合宿式训练,性格比较大大咧咧,酒喝起来也没个数,特别是女生,喝起酒来既疯又傻,且越喝越撒疯,越撒疯越喝,直到烂醉、忘情、失态。
目前,明治大学已就此事说明是“饮酒过量”,并向社会致歉。根据经验,我觉得她们应该不会被校方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