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上爬起来我就开始着急,为什么着急呢?有人编了个糙了点儿的顺口溜:一天不读书,无人看得出;一周不读书,开始会爆粗;一月读书,智商输给猪。我眼看就要输给猪了。其实不是我不看,要看没看的书太多,要做没做的事儿也太多,所以我就剩下着急的份儿了。饽饽跟我说,他每回考试之前都犯愁,那个真愁啊,愁着愁着,就给愁睡着了。我当时听着乐,这下算是彻底明白了他什么意思了。我也着急,拿着纸和笔开始理,还有多少书没看,还有多少事儿没做。。半天一个字儿也写不出来,接着我就困了,兴许是起太早,梦里我都在着急,凌晨就把自己急醒了。所以,我决定再去睡一觉。砸巴着嘴,心里还在继续谋划:该啃的硬骨头还是要啃,虽然啃了很多回,牙都快崩了,绕来绕去看来也绕不过去。一想到内硬骨头,我就真的很困了。。。
饽饽跟我聊一个人,周云蓬。盲人,诗人,歌者。我听着兴趣就来了,赶忙去网上搜了一圈。声音没什么特别的,不感动人。诗我说不出来,有点情色的味道。以前狐狸让我看洛夫的诗,那个更过,不是我能理解的范畴。他的诗还好,虽然过于现代派,不过还是能感觉文字和情境里的美。我喜欢他的女朋友,绿妖,一个典型的文艺女青年。柴静采访他们的时候问绿妖:为什么会一直陪在他身边。绿妖说:人一辈子很长,要找个有趣的人在一起。。。我被这句话打动了,觉得跟这个女子对脾气。然后,她陪他去绍兴定居,然后他劈腿了,然后她回到了北京,对着朋友说:“我是绍漂失败回北京了。” 然后她写到:“七夕夜,也是我的阴历生日。决定好好地庆祝。第一次用榨汁机,泡好了葡萄,一个个扒开拿出里头的籽儿,一个个放进入料孔。忙活十几分钟,榨汁机一分钟榨完,出来一杯果汁,少少的,小小的。一口喝完,咬着嘴唇想了半天,把果渣杯里的葡萄肉也用筷子夹着吃光了。”然后,我就真真实实地心酸了。
然后我对自己说:看来,一辈子虽然很长,也不一定非要找个有趣的人在一起。你觉得他有趣,别人也会觉得他有趣。守着这样一个有趣的人,你就要承受这有趣的背后那些非常没有趣的事情,直到没有趣彻底占据了有趣的地盘,把你自己打得遍体鳞伤,你或许才明白,人生真的不必非和那么有趣的人在一起不可,或者找个有趣的人,还不如让自己变得更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