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出租房终于和平解放!

说说今天上庭赶人经历,第一次赶人,我是做了充分的准备。结果庭外辩论达成协议。一一理由都被驳斥。

结果是下月4号搬走, 多给点时间和平离开, 比直接把人赶到路边要强点。 放弃了欠款。知道就算不放弃也懒得费劲要了。自己赶,省了找律士的费用,Writ of Possession 已随协议Order了,但只能12/5/2014零点后执行,不需要任何Notice了。目的达到就可以了。开头还 “No way let us moving out before Xmas…”,一面说条件不好,一面又不想走。还想在里面过圣诞节,门都没有! Mediator 说 "No payment due, I would take it。“ 你可以Complain欠租,先不论,我还有第二赶人理由是破坏,存了相片为证,一摆就没话说了,嘟囔说只干了一次,一次还不够吗?我这还有。还有理由三,四, 五。居然还拿出一表格没有签字为由,靠,我这里有签字的版本。和解的好处是不上Eviction记录,大家注意,没查到被驱赶记录的,不一定就是没被赶过的。

同情被人利用了,害得被Code Enforcement 罚。不好的房客,要赶就快点。这可以称为和平驱赶模式,房客知道会输,这样可以不用上记录,还能多点时间安排离开,不战而屈人之兵,上之上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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