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大大作为一国之首,最近频频闹出笑话。
习大大在和奥巴马的联合记者会上,断然评定香港学生占中非法。从他嘴中说出法律意义强烈的结论,让人目瞪口呆。他说此话时以何种身分? 该结论通过何种司法机构以何种形式得出的?占中非法,俺也这么认为,老百姓私下都可以这么说,习大大在共产党常委会上也可以这么说。但是,和律师出身的美国总统开记者招待会,身为国家主席,面对世界,对自治着的香港,没有任何引用,没有任何修饰词句,以“邓小平”的口吻说那里的学生违法,就让人贻笑大方了,至少让奥巴马发笑。
“学生违法”的话,是要香港有关法庭裁决以后,由法官宣布,而不是习大大越俎代庖不伦不类地随便一说。即使在法庭裁决和宣布以后,习大大也只能说“香港有关司法仲裁构裁决占中非法”。法治的意义在于立法和执法的严肃性和逻辑上的清晰和严谨性。这种特性是西方人经过长期的科学训练以后所表现出来的素质。其他民族的人包括东方人玩不转,习大大从开完记者招待会到现在,恐怕还没有意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