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既然不是一出生就是聖人,哪能沒有過失呢?孔子說:”過則勿憚改。”如果有了過失,就不要害怕改過。所以袁了凡先生在講過改造命運的道理與方法後,接著又把改過的方法詳細地說明,來教訓他的兒子袁天啟。這一篇就是講改過的方法。小的過失尚且要改,那末大的罪孽自然就不會再造了。
在東周的春秋時代,各國官吏相互往來頻繁,學問與閱歷都很豐富,因此僅憑觀察一個人的言語舉止,就能推測出他的吉凶禍福,沒有不靈驗的。這種事在︽左傳︾、︽國語︾等各類記載史實的書中都能看得到。
大概說來,一個人在尚未發生事情之前,預先顯露出的吉凶禍福現象,都是發自他的內心,而表現於外在的行為。凡是待人處事比較穩重、厚道的人,常常能夠獲得福報;而行為不莊重、過分刻薄的人,常常會招致災禍。一般的凡夫,學問不深、見識淺陋,沒有識人之明,就像是眼睛得了眼翳病一般地看不清楚,卻說禍福沒有一定,是無法推測得出來的。
一個人如果能以至誠之心待人,那他的心就與天道相吻合。一個人福報將要到的時候,只須看他所做的善行,就必能預先得知;災禍將要降臨時,只須看他所做的惡行,也必定能夠預先推測得到。現在如果想得到福報而避開災禍,在還沒有講到行善之前,就必須先從改正過失開始做起。
但是改正過失的方法,第一、要發起羞愧心。試想,古代的聖賢跟我們一樣是個男子漢,他們為什麼能夠千古流芳,成為大眾學習的榜樣;而我為什麼一事無成,甚至到了聲名敗壞的地步呢?這都是由於過分沉溺於逸樂,受到世俗的欲望所染污,並且偷偷地做些不合乎義理的事,還以為別人不曉得,而表現出傲慢的樣子,毫無一點羞愧心;就這樣日益沉淪下去,逐漸變成禽獸之流,但自己卻不能發覺。世界上各種可羞可恥的事情,都沒有比這個更大的了。
孟子說:”恥這一個字對於一個人,關係實在是太重大了!因為若能知恥,就可以成就聖賢之道;如果不知羞恥,那就只是像個禽獸罷了。”這些話都是改正過失的重要訣竅呀!
改過的第二個要素,是要發起戒慎恐懼心。須知,天地鬼神都在我們的頭頂上監察著,祂們是難以欺騙的。我們縱然在幽暗之處犯過,大家雖然不容易發覺,但天地鬼神卻像鏡子般地照著我們,看得實在非常清楚。所犯的罪業若是重大,必定會降下許多災禍;就算是輕的過失,也會減損現有的福報。我們怎麼可以不懼怕呢?
不只如此!就算是在沒有人在的地方,神明仍然清清楚楚地看著、指著人們的一切作為;我們雖然掩蓋得非常隱密,文飾得非常巧妙,但是內心的種種意念,早就顯露出來了,神明全都看得很清楚,終究還是難以自我欺瞞。如果被人看破了,就會變成一文不值,怎麼可以不時常存著敬畏之心呢?
不僅這樣!一個人只要還有一口氣存在,就算犯了滿天的大罪惡,都還可以悔改;古人有一輩子都在作惡,到了臨命終前卻能悔悟過來,萌發一個善的念頭,於是得到了善終的果報。
這就是說,只要能夠發出一個勇猛堅決的善念,就足以洗刷一生所積下的罪惡呀!譬如上千年的幽暗山谷,只要有一盞燈光照射進去,那麼這千年來的黑暗就可以完全除去。所以過失不論是久遠前犯的,還是最近才犯的,只有能夠改過,才是最可貴的。
但是我們現在所處的這個世間,一切都不是恆常不變的;我們的肉體也是很容易死亡,只要一口氣不來,呼吸停止了,這個肉身就不再歸我所有。到這個時候,就算是想要改過,也沒有辦法了。
到了這種地步,在明顯可見的世間果報上,將須擔受千百年的壞名聲而遭人唾罵,雖然有孝子慈孫這些善良後代,也洗刷不掉這種惡名;至於在看不見的陰間之中,還要在千百劫的長時間裡,沉淪到地獄裡受到折磨,縱然是遇到聖賢佛菩薩,也無法救助、接引。這種惡報怎麼可以不懼怕呢?
改過的第三個要素,必須發起勇猛心。人在犯過之後,不能夠改正的原因,大都因為得過且過、退墮畏縮。我們必須在明白過失以後,立即痛下決心改正過來,不可以延遲、疑惑,更不應當猶豫不決,東等西等,不敢下定決心。
犯了小的過失,要像是被尖刺戳進肉內一般,必須趕快地剔除。若是犯了大的罪業,更須像被毒蛇咬到手指一樣,要儘速將指頭斬斷,不可以有一點點猶豫、停頓,否則毒液蔓延到全身,就會立即死亡。這便是︽易經︾中,風雷之所以構成︿益卦﹀的道理所在。
[改過要發心呀!改過要發心。發些什麼心呀!發些什麼心。第一要發那羞恥心,第二要發那敬畏心,第三要發那勇猛心,具備這三種心,便能有過立即改呀!立即改。]
如果具備這三種心-恥心、畏心和勇心,那麼一旦發現犯了過失,就能夠立即改正;就像是春天的冰塊遇到了陽光,還須憂慮它不會融化掉嗎?
然而一般人的過失,有從犯過的事實本身上戒除的,有從認識其中的道理而改正的,也有從心念上來改正的;所付出的努力程度不一樣,因此所得到的效果也就有所不同。
譬如以前殺害生命,現在戒除不再殺了;以前發怒罵人,現在也都戒除不再發怒了;這是就所犯的事情而將它改掉。
但是這只是從外在來勉強約束,會比從根本上自然改正還要難上百倍;而且犯過的根源仍然存在,東邊勉強把它消滅後,西邊卻又冒了出來,實在不是徹底掃除乾淨的方法。
善於改過的人,在還沒有禁止他去做某種事情之前,就應該先瞭解不可以做的道理。譬如過失在於殺害生命,就應該想到:上天有好生之德,所有的動物都愛戀自己的生命,如果殺牠來滋養自己的身體,怎麼能夠心安呢?
而且當牠被殺時,既已受到宰割,在尚未斷氣之前,卻又將牠放進鍋鼎中去燒煮,種種的痛苦穿透進入骨髓裡面。
人們為了滋養自己的身命,各類珍貴肥美的東西擺滿眼前,盡情地享受,卻未曾想到這些美食吃過以後,也都會化成糞渣排出,到最後一切都是空的。實際上蔬菜類的素食菜湯,就已經足夠讓人填飽肚子、供給能量,來養活自己的身命,何必一定要去殺害牠們的生命,來折損自己的福報!
還須想到,凡是有血有氣之類,都具有靈性知覺;既然是有靈性知覺,那麼都與我們人類沒有兩樣;就算我們不能夠敬肅地修養到至高的德行,使牠們來尊敬我、親近我,怎麼可以天天殺害動物的生命,使牠們與我結下冤仇,永無止境地恨我呢?
想到這種道理,每當面對著滿桌的血肉之食時,自然會發出悲傷憐憫之心,不忍再咽食下去。
譬如以前喜歡發脾氣,就應該想到:每個人都會有短處,這在情理上來說,本來就應該加以憐惜、原諒;若有人違反情理而來冒犯我,那是他自己的過失,跟我有何關聯呢?這本來就沒有什麼可怒的。
還要想到,天下沒有自以為是的英雄豪傑,也沒有怨恨別人的學問;如果所做的事情不能稱心如意,那都是自己的德行修得不好,涵養還是不足,感動人的力量還是不夠呀!
這些都應該自我反省,那麼對於各種外來的毀謗與傷害,都將成為磨練我們、成就我們的助緣;因此,我們要歡喜地接受這種賜教,還有什麼可以發怒的呢?
再者,聽到別人的毀謗而不發怒,雖然這些壞話說得像火燄薰滿天空,也只不過像癡人般地拿著火把,想要焚燒虛空一樣,最後將會自己熄滅、停止的。
若是聽到毀謗就動了怒氣,雖然費了巧妙的心思,努力為自己辯護,那就像春天的蠶兒吐絲作繭一樣,只會將自己纏縛住。所以,發怒不但對自身沒有好處,而且還會有害處。
至於其他的種種過失和罪惡,都應當要依據客觀的道理來認真思考。這種道理若是能夠明白,過失自然就會停止,不會再去違犯。
怎樣叫做從心地上來改過呢?
人們所犯下的過失,其項目雖然有千種之多,但都是從心裡造作出來的;如果能夠不起心動念,過失將從哪裡產生出來呢?
一個追求學問的讀書人,對於愛好美色、喜得浮名、貪愛財物、喜歡發怒等種種過失,不必一項一項地去尋找改過的方法,只要能夠一心一意地發善心、做好事,時時觀照自己的心思,等正大光明的心念湧現,那麼自然就不會被偏邪的惡念所沾染。這就好像炎熱的太陽,在空中普照著大地,所有的妖怪自然就會隱藏、消失,這是改過最精誠專一的真正妙訣。
人的過失是由心所造作的,所以也應當從心地上來改正;就如同要斬除毒樹,必須直接砍斷它的根,不讓它再度發芽,何必一枝一枝地去砍伐,一葉一葉地去摘除。
大抵最高明的改過方法,是從修心下工夫,當下就可以使心地清淨;每當心裡剛動了個壞念頭時,就能夠立刻覺察到,然後馬上讓這種念頭消失,過失自然不會再產生。
如果做不到這種境界,就必須明瞭其中的道理,以便將壞念頭打發。若再辦不到,那就只好隨著惡事將犯時,以強制的方式來禁止自己犯過。
如果能以上乘的治心工夫,並且兼用明理與禁止兩種較下乘方式,來約束自己的念頭,這也不失是個好方法;若只是執著於下乘方式,而不知道用上乘的方法,那實在是太愚笨了。
但是發願要改過,也是須要助緣,在明處須有良師益友從旁提醒;在暗的方面,必須要有鬼神來作證明。只要能夠以真誠懇切的態度,一心一意地懺悔以往所造作的過失,如此日夜施行,毫不怠惰,那麼經過一星期、兩星期,一直到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之後,必定就會產生效果。
[改過須發願,也要有助力,明裡頭,要有益友來提醒呀!來提醒。暗裡頭,要有鬼神做證明呀!做證明。還要一心一意虔誠的懺悔呀!虔誠的懺悔。]
到了這個階段,或者會感覺到精神舒適,心境開闊;或者感覺到智慧突然大開,一聞千悟;或者處在煩瑣忙碌之中,卻能夠觸類旁通,順利完成;或者遇到以前的怨家仇人,卻能將瞋恨轉化,心生歡喜;或者夢到吐出因過去造作的惡業,所形成的污穢黑物,而頓生清涼;或者夢見古聖先賢來幫助接引,前程光明;或者夢到在太空中飛行漫步,自在逍遙;或者夢見各類莊嚴的旗幟,以及用珍貴的珠寶所裝飾的傘蓋。
像這些殊勝的情況,都是過失消除、罪業滅去的象徵!但不可以因此執著在這些境界中,自以為程度很高而畫地自限,不再努力求進步。
從前春秋時代,衛國的賢大夫蘧伯玉,在二十歲的時候,就已經能夠時時反省、覺察以往的過失,而完全地改正過來。到了二十一歲,知道以前的過失尚未完全改掉;及至二十二歲,回頭檢點二十一歲時的自己,就如同身處夢中一般,還會糊裡糊塗地犯過。這樣一年又一年地逐步改正過失,直到五十歲那年,還察知過去四十九年尚存的過失。古人對於改過之學的學習態度,就是這麼認真、嚴格。
[蘧伯玉呀賢大夫,二十歲時就覺悟,時時反省己過失,年年檢討再檢討;總覺得,自己改過的工夫不徹底呀,不徹底!所以說,改過的學問須講究呀,須講究!]
像我們這種庸碌的凡夫所犯的過失,就像是刺蝟身上的毛一般,叢集於一身,但回想以前所做過的事情,卻常會像是看不到有什麼過失一樣;這實在是由於太過粗心大意,不曉得要仔細去省察,眼睛像是長了翳病一般,看不清楚自己的過失呀!
但是,一個人如果過失、罪惡較為深重,也會出現徵兆,以作檢驗:
有的心思封閉、精神昏沉,所交付的事情轉身就忘記;有的雖然沒有什麼可以煩惱的事,卻常現出一副煩惱相;有的遇到品德高尚的人,卻顯出難為情、見不得人的樣子,提不起精神;有的聽到聖賢之道,心裡卻不歡喜;有的在布施恩惠給別人時,反而招致對方的埋怨;有的夜裡夢見一些顛顛倒倒的惡夢,甚至經常語無倫次,失去了正常的模樣。這些都是因為過去造作罪孽,所應現出來的表徵。
如果一出現與此類似的情況,就應該振作精神,捨棄過去不好的思想行為,力圖開闢嶄新而正確的人生大道,希望你不要耽誤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