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记(1)- 图雅原著

记录一些小时候在国内和出国后遇到的一些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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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光妩媚的五月,我答应过一位朋友,讲一讲围绕出国发生的一些故事。朋友没了消息,我十分伤心,对自己的诺言又不能忘怀,因此我决定把它讲出来。

想到出国二字,我的心中首先充满了悲愤——然后就想起那个挂满了尿布的早晨。一切的一切,都起源于一件表面上微不足道的小事。那天太阳没有准时照到我的脸上,因此我睁开眼睛,首先注意到窗外晒了许多尿布。尿布五颜六色,于是我想:这都什么时候了,

万国旗也挂到门口了,而我还这样醒醒睡睡。潮流!出国吧。

这个想法令我惊喜。为什么?说不上来。可以说这是对自己的一次重新发现,也可以说是对生活的又一次腻味。总而言之,我跑了一趟北京图书馆。那地方的严肃足以让一流学者产生盗墓的感觉,只有真正的体力劳动者才能保持无动于衷。我以一个上午的体力,从一本小棺材大小的洋书里发掘出了美国。洋书说的明白,美国有数千所大学,海洋一样浩瀚的学问,还有——吓死人不偿命的学费。

既然如此,我想,那还是怎么进来就怎么出去吧。我向外走,仍是短打扮,却撞上一个人,定睛一看,是同教研室的哥们儿小周。此人戴蛤蟆镜,活得极有滋味,而且朝气蓬勃,到处乱蹿,你可以走到天涯海角,但是你每天总不免要撞上他十来回。

咦,他这样说,秃子,是你——”

嗯,是我,仗着盗了一早上墓,我的语调有些个傲慢,我问你一件事:你觉得美国怎么样?

美国?好地方!他马上眉飞色舞,又马上警惕起来,你不是要当汉奸吧?

目前只是想当而已,可惜还缺万把美金。汉奸也有汉奸的难处。

是啊,这年头什么都难,他饱经风霜地仰起头,他的蛤蟆镜闪闪发光,好在对于穷人说来,空气还是存在的,天也总是那么蓝。

这话很深刻。我试了试,呼吸果然畅通,再抬头,天也蓝,引人遐思。假如用宇宙做参照系,尿布算不了什么,出不出国也算不了什么。花好几万美金,买来一个汉奸头衔,对宇宙并无好处。假如不当汉奸,宇宙也不至崩塌。想到这里,我决定放弃出国的荒谬想法。我感到一种浪子回头的痛快。

但是许多时候,毛病不出在宇宙,而出在你的周围,使你无法痛快。没过几天,我所在的教研室接连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件是我的走红,另一件就是奸臣的出现了。

关于走红,一开始不过是蛛丝马迹。比如说:教研室的同事投我以异样的眼光,简单地说,含有一种宫女性质的幽怨。我那时正在读金庸小说,倾慕姑苏慕容氏以彼之道,还彼之身的功夫,所以自然而然地报以同样的眼光。

以眼还眼的情况没能持久,被一位叫小姚的给打破了:行啊,小图,够蔫!

蔫?面对突然伸出的大拇指,我不免有些慌乱:哪里哪里……

哪里?当然是美国!还瞒着众位哥们姐们?

什么,小秃子要去美国?也没见跟大伙儿言语一声儿啊。

同事从四面八方向我包围,我朝桌子后头一个比较安全的角落退去:错了错了,你们听我说……

说什么?什么也别说,今天什么日子?你得请请客!

七张嘴和八条舌头在一起说话,小姚总结说:对,请客,马克西姆!

我能领会小姚的用心:马克西姆乃是法式餐厅,它的菜价只在民间神话中流传。一提马克西姆,所有的辩解都不会起任何作用。形势寡不敌众,我只好把求救的眼光投向小周。

小周是场面上的人,他话全用卡尺量过:秃子出国,大家应当保持冷静。我看这个事,上炒鳝段应当可以收场了。说完跟我做个眼色,把蛤蟆镜戴上了。

炒鳝段朴实多了,那是附近畅春楼的名菜,虽然也贵,但还没进民间传说。他戴上了蛤蟆镜,那就表示这是最后立场,并没有进一步谈判的余地。何况也没人等我再说什么,只听见轰隆一声,我已经跟众多的高朋坐在畅春楼里了。

那是下午四点,外头热,啤酒凉,众人兴致勃勃,直喝到晚上七点。将心比心,我理解大家,对于一个汉奸,这是最低处罚。严格地说也不算纯粹的挨宰,大家轮番向我敬酒,使我生平第一回尝到了昧着良心走红的滋味。

人怕出名,跟宋胖子谈一回话就明白了。宋胖子是教研室主任,他的李白英译有国际声誉,我平时总是把他老人家本人当成真理看的。老人家第二天找我谈话,首先猎狗似地闻了我一下:小图,你身上好像有酒味,这样去上课影响不大好吧?

啊啊……是吗?我尽量做出轻灵的表情,我昨天原不应该忘记请他的。

当然喝酒是不错的,工作忙,进进补,何况还有李白斗酒诗百篇嘛,宋胖子站起来,他的步子除了分量之外还有法度,李白,多么伟大的爱国者。

而我们有些青年人……他瞟了我一眼。

对我来说那一眼有如一枪,临难之际无数念头闪过我的脑际,李白的出身,安史之乱,郭老的考证——为什么提到爱国问题呢?轻功不灵,我意识到应该使单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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