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华民国的市用制沿用了一段时间。1959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原来以国际公制为基础所制定的市制,在我国人民日常生活中已经习惯通用,可以保留”,但也规定等于500克的市斤,长期等于16(旧)市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改成等于10(新)市两。
对于这一改制当时和后来都没有人提出过异议。前几天,看到网上有位网友断言中国政府是因为粮食缺乏,为了欺骗老百姓所以把一市斤604.79克,改为500克,等同于短斤缺两。
据了解他是从香港来的,香港因为殖民地的原因,一直在使用司马斤,他把司马斤当作中国一直在用的市斤。再加上自己的臆想,张冠李戴闹出了笑话。本文想简单地追述一下中国度量衡的变迁,主要是衡的变化,以正视听,藉以纠正那位港人网友的错误观点。
中国的计量制度源远流长。古代计量称为度量衡,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各个朝代的计量制度,都有很大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先秦时期;秦汉至魏晋时期(汉承秦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隋唐至明清时期;近代计量制度。要仔细说来过于冗长,就从近代说起吧!
清朝以后,1915年北洋政府公布《权度法》,具体规定: 权度以铂铱公尺、公斤原器为标准。
国民政府于1929年(民国18年)2月2日制定,2月16日公布、1930年(民国19年)1月1日施行了《度量衡法》,其第二条:“中华民国度量衡采用万国公制为标准制,并暂设辅制称曰市用制。”
其第五条:“市用制长度以公尺三分之一为市尺(简作尺),重量以公斤二分之一为市斤(简作斤),容量以公升为市升(简作升),一斤分为十六两,一千五百尺定为一里,六千平方尺定为一亩,其余均以十进。”其第十一条:“凡有关度量衡之事项,除私人买卖交易得暂行市用制外,均应用标准制。”
下表是依据民国18年(1929年)《度量衡法》第六条,1930年1月1日施行的直接法定的重量换算。(中华人民共和国1959年发布改制之前也沿用之)。
1担 = 100斤 = 1600两=1,6000钱= 16,0000分= 160,0000厘 = 1600,0000毫 = 1,6000,0000丝 = 5,0000克
所以中国目前使用的公制实际上是沿用了前朝“中华民国”的法。唯一的改变是为了现实计量的方便而改用了十两制,没有什么政治上的算计在内。改制成十两制并非是出于任何政治上的目的,只是一个纯粹的市场需求而已。十两制的推动是中国度量衡制度上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比较之有些国家坚持使用的英制来说进步了不少。
现时中国大陆是以公制为主,辅以市制;台湾以公制和台制为主。
附:香港度量衡制度和澳门度量衡制度
在香港和澳门,由于长时期为英国及葡萄牙属地,并没有受市制改革影响;虽然政府曾大力推广十进制,但民间仍然沿用司马斤(和英制、公制同时使用);“1担=100斤、1斤(和清朝官府库平制不太一样,司马斤相等于604.79克,库平制1斤相等于596.82克)=16两、1两(37.7994克)=10钱、1钱=10分”等换算仍广泛用于粮食及中药材买卖至今。贵金属买卖使用金衡两,即37.429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