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用5:4的投票结果,宣布同性婚姻合法。从此,有关同性恋者婚姻合法性的争吵,在美国一举而定:全美国境内,包括全世界范围的美国人,同性恋者的婚姻家庭关系,和黑人担任美国总统一样正常。
俺理解支持同性恋者表达自己的理念追求与选择,以及他们应有的权益,包括争取同性恋婚姻合法。俺坚决反对对同性恋者因为他们的性取向而进行歧视刁难甚至打击迫害。这个理解与支持, 是基于现今的科学与社会常识。科学已经做出结论,同性恋者虽然是人类的少数,但是他们并非人类的异类,也并非是生理或心理的病患——他们是正常的人类大家庭成员。中国大陆在2001年4月出台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已将同性恋摒除在疾病之外了,更别说美国了。早在1973年美国精神病学学会就已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的名单中正式删除。
社会与历史也告诉我们,同性恋伴随人类产生,古往今来,他们作为少数,被视为异类,遭受过“正常人”无情的歧视与迫害。每一个使用计算机的人都应该知道计算机概念的鼻祖图灵,这位同性恋科学家的悲惨故事,都应该知道他留下的那只咬了一口来不及吃下去的苹果,给我们今天带来多么巨大的科技进步,也给我们留下无穷的遗憾甚至忏悔。俺当然能够理解感受美国甚至全世界的同性恋者因为美国联邦法院这次历史性的裁决而激动欢呼庆贺。
社会与历史也告诉我们,同性恋伴随人类产生,古往今来,他们作为少数,被视为异类,遭受过“正常人”无情的歧视与迫害。每一个使用计算机的人都应该知道计算机概念的鼻祖图灵,这位同性恋科学家的悲惨故事,都应该知道他留下的那只咬了一口来不及吃下去的苹果,给我们今天带来多么巨大的科技进步,也给我们留下无穷的遗憾甚至忏悔。俺当然能够理解感受美国甚至全世界的同性恋者因为美国联邦法院这次历史性的裁决而激动欢呼庆贺。
但是,俺在对同性恋朋友们表示祝贺的同时,俺不得不坦白,俺对接受同性恋婚姻,直到最后一刻,都持强烈的保留态度。最根本的原因,是俺认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从古至今,一直到未来,家庭是最核心的社会细胞,而家庭的组合构成,必须有符合传统而代表民意的法律规范。传统可以改变,但是必须以民意为基础。男女婚姻组成家庭, 是普世传统。美国也是如此。如果这个传统规范与制度要改变,一定要有强力的民意支持。而在民主国家,民意的体现与强制规范,就是通过民意代表来立法。关系到家庭组合构成这样的触及每一个人利益要求的婚姻法,应该是有广泛的民意参与讨论辩论,由立法机构来立法,而不是由政府执法或者司法机构来代行职权,这等于用行政命令来推行哪怕是最正确的理念制度,实际上是越俎代庖,破坏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俺这个想法,和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的思想理念居然不谋而合。俺看了罗伯茨大法官的异议声明,觉得他不愧为一位深思熟虑的学者智者和法学家政治家。在长达103页的判决书中,少数的四位大法官表达了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强烈不满甚至愤慨。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用了29页篇幅,从司法与立法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婚姻与宗教关系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认为最高法院超越了司法的角色。俺对他这样的鲜明表述尤其赞赏:
“最高院不是一个立法机关。同性婚姻是不是一个好想法与我们无关。根据宪法,法官有权力陈述法律是什么,而不是法律应该怎样。宪法的缔造者们授权法院行使判断,而不是蛮力或是意愿。”
“虽然同性婚姻的政策论点也许很强大,但是同性婚姻的法律论点并不是。婚姻的基本权利并不包括强制一个州去改变婚姻的定义。而一个州决定保持自己的婚姻定义,一个在人类历史上每种文化中都延续的婚姻定义,并不是非理性的。一言以蔽之,我们的法并没有提出一种婚姻的理论。一个州的人民可以修改婚姻的定义来包括同性伴侣,他们也有自由选择保持历史定义。”
但是,又一个但是,俺反复阅读咀嚼了罗伯茨首席大法官的异议声明,参照了其他大法官的意见书,发现了这几位保守派大法官过人的聪明之处:他们关于三权分立,关与立法行政司法的区别, 关于各州的自治权力, 关于民意是立法的基础,关于宪法精神等等,都说的很透彻周详。但是他们回避了一个关节点:同性恋婚姻究竟是否违反美国宪法?
作为美国宪法的守护神,最高法院几乎一切判决的基点,就在这里:权威解释美国宪法。而这次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就是把这个问题不可避免不可绕过去地提到了权威解释宪法的高度:同性恋者婚姻与家庭,能否应该得到美国联邦的承认与保护。即就是说, 同性恋婚姻究竟是否符合美国宪法精神。这不是立法,这是释法,原因就是美国各州有不同的矛盾立法以及司法案例,有的承认有的拒绝同性恋婚姻与家庭。
让我们首先简单回顾一下。
美国争取同性结婚权利及同性伴侣权益的运动始于1970年代。1993年,夏威夷州最高法院在贝尔诉迈克案中判决该州同性婚姻禁令违宪,此后迅速成为美国政治重要议题。进入21世纪,公众支持同性婚姻的呼声明显增高,自2011年以来的全国民调均显示大多数美国人支持同性婚姻。2004年5月,马塞诸塞州州最高法院判令后成为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2012年5月9日,奥巴马成为首位公开发表声明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在任美国总统。2012年11月6日,缅因州、马里兰州和华盛顿州率先通过公投决定同性婚姻合法。
2013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诉温莎案中,推翻了禁止在联邦层面承认同性婚姻的法案。在此之后,27个州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6个州的州法院判定同性婚姻禁令违宪。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层面,第四、七、九、十巡回上诉法院认定同性婚姻禁令违宪,而第六巡回上诉法院则持相反观点。在2014年10月6日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受理来自印地安那州、俄克拉何马州、犹他州、弗吉尼亚州和威斯康星州的上诉案后,上述5个州内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决定还迅速推动了其他数个州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由于上诉法院判决分歧,2015年1月16日,美国最高法院同意受理来自第六巡回区的4起上诉案件。
这一切说明,同性恋者和其他人一样的婚姻权利要求,以及有关地区法律保障, 是在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框架内推动进行的。也就是说是在民意代表立法机构反映民意进行立法,并根据立法司法行政进行运作的——现在终于到了要求最高法院就这些有关同性恋婚姻的法律是否合乎美国宪法的最后裁决关头。
今年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在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中判决同性婚姻的权利受到宪法保障,全国各州不得立法禁止同性婚姻,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这应该是民智开化民意昭显和平有序水到渠成。美国亦成為第五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美洲国家,同时继加拿大后令整个美加北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北美因此也和欧盟主体在人权与公民基本自由权利民主法治保障上,在一个平台。
既然俺最赞赏的罗伯茨大法官都没有在其长达29页的异议声明中说,同性恋婚姻与家庭违反美国宪法精神与条款,他事实上也就默认了那些禁止并拒绝承认同性恋婚姻与家庭的州的立法,违背美国宪法,而那些允许和承认同性恋婚姻与家庭的州的立法,则并不违反美国宪法。他不过是和俺原来的想法一样,婚姻法这样的法律,应该通过立法机构通过民意民主途径来由各州制定法律,而不是由最高法院这个司法机关来立法做主。
可是,俺似乎比罗伯特大法官还聪明:这次并没有叫他们大法官们来立法,而是做出一个司法与释法裁决:有关州通过的承认同性恋婚姻的法律,是否合乎美国宪法。既然这些法律合乎美国宪法,那么反对禁止和不承认同性恋婚姻的法律,就成了不合美国宪法,就成了废法了。
因此,在美国和加拿大,大家就不要废话了:同性恋者和其他人一样,是正常的人类,大家都是一类,谁也不是异类。敲电脑的时候,想想图灵这个伟大的电脑先驱以及他只吃了一口的苹果。大家可以把他留下的苹果吃完,但是不要再逼着其他的图灵们服毒。
附:艾伦·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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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麦席森·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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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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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伦·麦席森·图灵,OBE,FRS(英语:Alan Mathison Turing,又译阿兰·图灵,Turing也常翻譯成涂林或者杜林,1912年6月23日-1954年6月7日),是英国数学家、邏輯學家,他被视为计算机科学之父。
图灵对于人工智能的发展有诸多贡献,例如图灵曾写过一篇名为《机器会思考吗?》(Can Machines Think?)的论文,其中提出了一种用于判定机器是否具有智能的试验方法,即图灵测试。至今,每年都有试验的比赛。此外,图灵提出的著名的图灵机模型为现代计算机的逻辑工作方式奠定了基础。
图灵还是一位世界级的长跑运动员。他的马拉松最好成绩是2小时46分3秒,比194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金牌成绩慢11分钟。1948年的一次跨国赛跑比赛中,他跑赢了同年奥运会银牌得主汤姆·理查兹(Tom Richard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