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西方军事伦理文化史》笔记

《西方军事伦理文化史》,顾智明(南京政治学院)教授主编   解放军出版社,2010年。

1,1,公元前10世纪至公元前9世纪,古希腊人已经掌握了铁器冶炼。

 

评: 中国人当时还使用青铜器,到公元前5世纪,即春秋末期,才开始使用铁器。

 

2,2,古希腊文化礼赞战争,认为战争是英雄追求荣誉的地方,展现英雄本色,追求卓越的场所,战争是追求和满足人性欲望的手段。

 

评: 中国古代思想流派普遍认为战争是应该力图避免的,是政治的延伸和外交手段的补充。对于人的欲望通常予以回避和贬斥。

 

3,3,公元前594年,梭伦当选为雅典执政官,他首创了陪审制度,投票表决制度,让公民成为社会生活的主体,把雅典转变为一个平民制的公民团体。另外,梭伦宣布,希腊人在世界个民族中是最热爱自由的民族。

 

评:此时是中国东周的春秋时期,墨学和儒学关注的问题是如何使天下定于一尊。儒学注重正名,复礼,强调仁,孝,墨学尚贤,但是,“公民”,“自由”这种观念在中国直到20世纪初年才出现。.

 

4,4,公元前492-公元前479年,希腊和波斯帝国进行决战,即希波战争。顾智明教授指出:“早在希波战争中,古希腊人的作战口号就是 ‘自由’。”;“古希腊文明之所以能够在古代达到人类文明的高峰,取得辉煌的成就,对自由的珍视和拥有是一个根本的前提,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一直是古希腊的优良传统。”

 

评:同时期的中国,不得不说,完全没有这类观念,仍然还在儒家的道德化,礼制化,道家的自然主义和虚无主义之间徘徊,没有对自由的正面阐述(庄子关于个人心灵的解脱的论说是不算的)。

 

5,5,修昔底德 (公元前460-公元前396年)提出功利主义的战争观,认为只要对雅典有利就是正义的。

 

评:中国思想中顽强的道德主义倾向导致很难公然提出这种观念。中国人所定义的正义为以民本主义为基础的“吊民伐罪”,“救民于水火”,和以政治道德为依归的“讨不义”,“诛有罪”(战国时代兵书〈司马法〉)。

 

6,6,古希腊人虽然认同为了国家利益可以进行战争,但在操作上却反对“兵不厌诈 ”,而主张诚信和美德。

 

评:中国此时处在战国时代,恰恰从春秋时期宋襄公所代表的那种诚信守礼的战法,过渡到了不择手段,讲求计谋,“兵不厌诈 ”的思维。这对后世中国的民族性格其实有很大影响。看中国人的文化,光看儒家学说其实纯属书生气。至少有两个东西对中国人的思维很重要:1,打仗时的计谋和不讲诚信;2,长期的商业传统和很多属于商人的思维方式,比如亲兄弟,明算帐,在商言商,人为财死,都是最现实最算计的一面。表面上,中国文化重农抑商,那只是出于政治管理和维稳的目的,其实农民并没有任何地位,相反商人在中国任何时代都过得滋润。无它,盖有钱也。

 

7,7,色诺芬尊重关心爱护每一个士兵,对待士兵民主,平等。

 

:感觉中国古代的军事著作和行为虽都强调抽象意义上“民心 ”,但似乎没有真正落实到对每个作战士兵的身上。

 

8 亚里士多德认为,和平才是战争的至高目的。

 

  :这点和儒家文化是相通的。

 

9 希腊亚历山大大帝在建立霸业的过程中对帝国的原则提出了以下构想:1,宽容;2 人道;3,平等,4,智慧。

 

评:此时中国还在战国时期,智慧都用在计谋上。人道,平等这种观念也是没有的。而且,中国历史上两百多个皇帝中也有几个雄才大略的,但没有人提出过哪怕带有一点现代色彩的根本原则。

 

10 古罗马时期,军事思想也从一味征服和掠夺转向争取民心,意味着给被统治的居民以公民身份和其他权利。

 

评:“民心”对中国文化来说,就是老百姓的拥护,以及让民众相信统治者获得了天命,以及可以减轻民众负担,并不意味着有“公民权利”这种中国直到20世纪才引进的概念。

 

11.公元前451年,《罗马十二铜表法》确立,“对法律的服从意识已经渗透到了每一个罗马人的血液之中。”并要求执行一夫一妻制度。

 

评:中国刚进入战国时代,主题不是法律而是外交,战争,和争霸。

 

12 西塞罗(公元前106-公元前43年),古罗马政治家,演说家提出,正义和诚信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发动战争的“唯一动机和理由应当是国家的利益和安全受到了侵害。”但作战本身却反对突然袭击这样不名誉的做法。

 

注:中国进入西汉。虽然建立了一个伟大的帝国,但是在理论上,中国人的战争观仍然处在“有道伐无道 ”,重“义”的道德主义框架里,并没有能明确指出战争和国家利益的关系,但在操作上,“诈”却已经无人质疑。即是说,西方的观念在目的层面是实用和功利主义的,但在操作层面却讲究伦理的正当性。我把它叫做先小人后君子;中国相反,目的和动机是(看似)道德化的,过程和手段却无所不用,该叫先君子后小人。这个区别值得注意。

 

13.古希腊思想家在回答“人是什么”这个命题的时候,认为,人和动物的区别在于“一系列品质,如理性,尊严,自由,平等,价值等”

 

评:中国古代思想家也思考这个问题,但得出的结论却不一样。古希腊思想家的回答着重个体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而中国思想强调的是社会性和伦理道德。例如,人知道尊卑长幼的社会秩序礼,因而和动物不同。这里,西方的价值取向是个体意识和尊严,而中国的价值取向是强调人的社会和家庭属性。

 

14.中世纪,在基督教思想中,对主张和平和主张战争的思想是有冲突的。神学家奥古斯丁(354-430)认为,正义战争有三个条件:一是有权宣战的统治者的权威,二,需要一个有充分理由的依据,三,有一正当的目的。

 

评:此时中国处在南北朝时期,似乎没有人对战争的正当性问题进行追究。基督教教义是主张和平的还是好战的,也可以见仁见智,或许两者兼而有之。我个人是认为在实践中此教咄咄逼人,走到以战争来杀戮异教徒是毫不让人奇怪的。

 

15.骑士的宗教性和贵族性很强。他们的价值观里包括信仰,忠诚,勇敢,尊重和保护弱者和妇女。为信仰而死是最高尚,值得敬佩的事情。骑士进行战争带有罪恶感,但后来变成荣耀感,认为是为上帝而战。

 

评:此期中国进入北宋时期。政治,意识形态和社会结构和欧洲完全分途。北宋政治上大一统,贵族影响已经被消除,抑制武将,崇尚儒家教化,通过科举考试读书做官,做“士大夫”成为社会主流。军队虽然庞大但非常孱弱,国家成为雷海宗所说的“无兵的文化”,但另一方面也没有对战争赋予宗教意义,更没有宗教狂热。妇女缠足可以说是一种男权意义上的“保护”,但绝非尊重。

 

16.文艺复兴时期思想家马基雅佛里(1469-1527)提出性恶论和民族主义的战争观。他认为,“有必要打的仗 ”和“不得不发动”的战争就是正义的战争,为了实现国家统一,维护王国利益的战争就是正义的。在“必要”的面前没有“道德”的空间。

 

评:中国进入明朝,科举考试,八股文,除了王阳明和李贽以外,几乎已经没有任何原创性的思想,知识精英从事经典的注释和研究,写诗文,或记载日常见闻。科学技术著作除了记载以外,也未能提出新的理论总结或推演。更没有人继续探讨战争的正义性/必要性/道德问题。马基雅佛里的性恶论和荀子,韩非子是接近的,这一点值得中国人骄傲。但是,人们在把马基雅佛里简化为“不择手段”的时候,忽略了他在《君主论》里也有大量篇幅讨论君主对人民负有责任,以及君主应该让人民安居乐业。另外,他所说明的不过是人性的现实:“一个人如果在一切事情上都立誓行善,那么,他处身于许多不善良的人当中,定会遭到毁灭。”其实,也可以用马基雅佛里的逻辑来重新考察中国1979年的惩越战争。抛开各种对民众宣传的说辞,也可以说,一旦一个具有威望的最高领导人认定中国发动这场战争对于安全和地区战略平衡是“必要”的,是符合国家利益的,其他都不重要。从纯粹道德意义上的正义来说,越南人抵抗中国军队侵入其领土更具有道德正当性,但从必要性的角度来说,中国的行为是不需要讲什么道理的。

 

17.现代国际法之父格老秀斯在1625年出版《战争于和平法》,提出“正义的战争”和“战争的正义”两部分。前者研究战争的性质,后者研究战争在中的手段正义。他认为,战争是主权国家的行为,发动战争必须有正当的理由:1,防卫,赔偿,和惩罚。战争过程中应该温和节制地对待敌国平民百姓,不伤害无辜,不杀害妇女,老人,和儿童,对战俘给与人道关怀。1648年,欧洲国家在三十年战争结束后签署《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欧洲国家以现代君主制主权国家的面貌出现。

 

评:中国此时在明清朝代更替的重要关头。张献忠的滥杀,满清军队的屠戮,以及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任何学者再对战争的性质和行为规范进行理论反思和分析和研究的现实说明,到17世纪,在王朝更替,屠杀,重建,盛世,衰败的循环中打转的中国,在理念和制度上都已经停滞,远远落在欧洲的后面。

 

18.现代君主制国家里,士兵的作用获得了充分的承认,他们的荣辱感,自尊心,爱国心,勇敢精神由一系列规章制度加以激发和保障。18世纪的俄国将军苏沃洛夫特别尊重士兵的人格,严格禁止虐待士兵,注重对士兵健康的保护。卢梭(1712-1778)提出不应该伤害放下武器的平民,不伤害平民。

 

评:满清入主中原以后,建立了两套军事力量系统:以旗人为主的八旗军和以汉人为主的绿营。这两只军队的职责首先是保护清王朝的政治安全,其次是在现代警察制度尚未建立的时候承担警察的治安职责,总之是对内多于对外。分散各地的绿营军驻防并不集中,兵员年龄老化,武器落后,缺少专业精神,军官腐败,荣誉感和爱国心对他们来说是不存在的。另外,绿营将官由上级委派,士兵父子承袭,官兵之间完全隔绝。

 

19 十九世纪,普遍义务兵役制在欧洲各国实行。战士获得崇高的荣誉感,成为有灵魂的,有“军人精神”的现代军人。法国人响应祖国的号召保卫自由。克劳塞维茨认为“一个民族必须把自己生存的尊严和自由看得高于一切。”在十九世纪,人民也普遍参与到国防中。“荣誉”成为拿破仑反复强调的关键词,被看成“推动战争胜利的力量。” 各国在民众中培养尚武精神,号召尊重和关怀军队,在军队内部培养鼓励勇敢的尚武精神。1864年,关于善待战俘的日内瓦公约签署,后来历经增补。在无法避免的战争行为中仍然秉持人道主义精神,成为人类的一项重要成就。

 

评:到此,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在鸦片战争中,是在和什么样的军队,什么样的制度文化较量,“天朝的崩溃”可以说毫无悬念。1840年,中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海军,只是一种防御性的海岸防卫性质的地方力量。从欧洲的角度来看,西方对清王朝的一再取胜,绝不是“船坚炮利”那么简单。即便从技术层面看,到1720年,牛顿力学原理就已经在英国普及,到1750年, 英国企业家已经普遍使用机器生产。正是在这种知识背景下, 瓦特才能搞出蒸汽机......后来,曾国藩的湘军在平定太平天国的内战中还算做了几点突破:1,重建儒家文化信仰,让湘军带有讨伐异教的“圣战”性质;2,改变组织结构,以曾国藩本人为核心,网络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包括彭玉麟,罗泽南这种比较郁闷不得志的读书人),建立了一个类似影子政府的坚强有力的领导团队,曾氏幕府;3,强调基于地域和个人依附关系的忠诚感。即便如此,也仍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军队。太平天国也有一些突破:1,建立了以中西混杂的意识形态为主导的军队;2,实现军民一体化,后来毛泽东也喜欢这套;3,妇女参战。毛泽东也爱这套,不爱红妆爱武装什么的。妇女参加战斗这一点是平等还是另一种剥削见仁见智。中国军人真正有一定教育程度,现代政治意识和军人的荣誉感,始自黄埔军校。而黄埔军校,可以说是现代中国民族主义和苏联组织训练方法的结合。苏联,确实是当时中国能真正在积极意义上感受到的现代西方。

 

20.当代西方军事伦理在“正义战争”(人道主义干涉)和“国家利益”之间摇摆,而且经常以正义为幌子实行新霸权主义。操作上呈现精确,可控,高技术和高成本的特点。在军队内部,在纪律/服从和个人主义/个性/个人权利之间有一种平衡。对“正义战争”是否存在也仍然有争论。要让战争成为全民的意志的表达,前提是“每个人都要有表达自己价值观念的自由,同时也拥有选择和支持一场战争的自由。”另外,“ 民主政体”比专制政体更趋向和平和注重道义。美国民意对于美军撤出越南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从军事角度说,美军并没有在越南溃败。

 

评:对美国的两重性的批判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美国前国务卿赖斯曾在《外交事务》上撰文,论述美国外交政策在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平衡和妥协。国内/军内的学者能对美军撤出越南得出这样的结论,还能在这本书里说美军“小小的虐囚事件”,也可以说是客观和开明的。

 

21.西方的功利主义是战争正义的障碍。例子:村民和武装的战斗人员混在一个村庄里,是否以攻击整个村子的办法来消灭游击队?

 

评:理论上是两难。在现实中,任何军队都会毫不犹豫地把全村杀光,因为这里包括军人化装成平民和平民全面武装化两种情形,谁有功夫去分清。回忆文字显示,面对类似情况,1979年中国军队在越南也一样格杀勿论,而且一样摧毁非军事设施。这里要说,游击战法带来的全民皆兵导致“平民”(民兵)被大规模杀戮或报复,这是“人民战争”理论应该负责任的。红军中的共产国际顾问李德当年反对游击战,主张正规战的原因正在这里,他的回忆录里说得很清楚。围困长春,饿死大量平民对不对?从功利主义角度来说固然不错,因为有用,达到了目的。从战争正义(手段和对待无辜平民的态度)角度来说,肯定错。据说刘伯承晚年连战争电影电视都不看,可见还是有良知的。林彪 可曾忏悔过?估计没有。鄙人对林彪评价不高,林粉吵翻天也没用。

 

22.英美军队里有大量牧师。

 

评:士兵是职业的批量的杀手,和一般人的道德是冲突的,肯定需要精神上,思想上的疏导和抚慰。在中国这个基本无宗教信仰的国度,这部分就是由所谓的政治工作来承担,也可以说,是一种准宗教。

 

23.西方文化骨子里有强烈的扩张性,崇尚扩张,暴力和掠夺。

 

评:完全正确,把他们的皮扒下来,的确如此。只是绝大多数时候,西方人在这层皮的外面包裹的花活太多了。他们善于制造理论和说辞,思考缜密,所以说来说去永远都是他对。我认为,西方社会之所以需要如此繁多的法律,对隐私的强调,正是因为西人天性富于侵略,容易侵犯他人,所以才需要以强力限制和规定彼此行为的边界,大家相安无事。实在憋坏了,没关系,去教会互相拥抱,再不行,花钱去和心理医生聊天,聊完以后神清气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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