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山★第八天★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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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在 India Bar 醒来时东方刚发白。起床收拾好帐蓬,恋恋不舍地离开野营地向下个目的地,也就是这次旅程最后一个野营地进发。

这个野营地是 Maple Creek, 行程十二英里,上升累计高度一千五百英尺,但下降累计高度四千英尺,开始从山上往下走了。中等难度的一天。

Hiking 时有大把时间想东想西,有时一边走一边想,证明我能走多远,生存能力强不强的一个关键指标是现在我身体是不是处于常态,也就是说我每天走十到十二英里,上升下降三千英尺是不是不会再累下去。如不会再累下去,那我就可这样一直走下去,以这样的体质,我觉得生存能力也还可以。

如每天走这样的距离很累,现在是硬挺着,在用身体的老本来支撑。这样的话就会一天天累下去,到最后总有那么一天身体透支完就倒下了。这样的体质,我觉得是稍微差了些,不适合持久的户外活动。我目前的状态好象是介于两者之间。

曾一段时间来一直在寻找机会去参加野外生存游戏之类的活动,但总没有成行。一是找不到,二是不知自己的身体还行不行。不过话说回来,有时总觉得那些野外生存活动是十足的作秀,心里或多或少总有些看不起,以前在农村闹饥荒时,曾看过一些衣服烂缕面黄肌瘦的逃荒人是如何生存的,而电视电影上那些面色红润虎背熊腰营养富足的挑战者凭那身膘就可顶好几天,更不要说在荒野里没人同他们争抢野生资源,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这么说,那些挑战者还真不知道饥字是如何写的,看他们的一些表演实让人起鸡皮疙瘩。不过大部份人喜欢这些作秀的业余表演,而真正专业的无意间挑战极限的人就不那么可爱了。除了那些不得已走入挑战生存极限的逃荒人,还有因迷路或飞机失事而在荒无人烟的地方生存下来的,他们看起来一点不美,但真实。

无论是专业还是业余,我都没有过极限挑战的机会,但还是有意无意间找点机会挑战一下自己,这是一些人的本性,如同有人爬上山顶总想在悬崖边走走,尽管提心吊胆双腿打颤,但喜欢。站在崖边后还有纵身一跃飞入空中的冲动,得尽自己的理智克制住这瞬间万一成真的冲动也是个挑战,在这冲动与克制间体验生死的幽微间距,此时每个细胞每个毛孔的紧张与刺激,如同电流般通过全身,这肉体的兴奋与灵魂的欢愉远美妙过性交高潮的一瞬间,据我体验,这美妙只有入静时身体与灵魂同天地合为一体那热烘烘圆舵陀的感觉才可媲美。

平时出游时,有意无意间就给自己弄些挑战,以使一般的旅游更有点趣味。如刚学会开车就来个长距离的几千英里的自驾游,对一般路游没新鲜感时就驾车去一些偏僻难走但风景奇好的地方,晚上睡车内,打开天窗看满天星斗。有时 Hiking 也特意不很仔细地准备,如不带够食物,不带刀叉等,偿偿野外生存的艰难,也正好锻炼自己在突发事件时野外的生存能力,如能摘到野果抓到小动物就吃饱,否则就偿偿饥饿的滋味,筷子就用两树枝剥皮代替。以前曾嘲笑青海西藏农民牧民拿干牛粪擦碗,觉得好脏。但当自己在缺水的沙漠里想要把碗弄干净时,发现干燥的动物粪便真是清洁碗的好工具。拿野草吧,擦不干净,拿泥土吧,下次吃饭时就会感到有细沙在嘴里,拿衣角吧,擦几次后觉得还没有用牛粪弄得干净,而最主要的是干牛粪听起来恶心但实质上还是算清洁的,至少没听说过会让人生病。其实谁都不比谁聪明多少,那些老农民这样做自有其道理。谁处在老农民位置,也一定会做同样的事。生存就是只讲求郊果,不讲究形式。

读小学时曾偶然间看过一本小人书,介绍的是那些最早到达南极的探险家。看着狗拉雪橇在茫茫雪原上奔跑的画面,心里好神往。在去南极的半途中埋好回来时需要的食物,而这些食物也许再也不需要了,因为谁也不知道能否活着回来,想想这都觉得兴奋。我那时隐隐觉得如我有这样的机会我应该会毫不犹豫地参加,我喜欢神秘未知的自然界,为它可不惜生命。

其实我很怕死,也非常珍惜生命,只是喜欢冒险,只有在冒险中我才真正觉得自己活着,心底里才会纵情欢笑,才会真切地体会到这世界是多么美妙。冒险不等于自杀,冒险与自杀的区别是,冒险是经过周密计划的一次也许成功也许失败的有意义的行动,成功的比例或大或小但一般都得大于50%,而自杀不是,自杀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行为。冒险的目的是为了体验生命,拥抱生命,证明生命,是对生命的热爱与渴望,也是为了更好地活着。冒险的对立面是自杀,试想一个不热爱生命的人怎么会千辛万苦地从南极,从茫茫雪原中走出来?

经常感到有种呼唤在地平线那端响起,一个声音在灵魂深处回荡共鸣,引起阵阵颤栗,但我是有责任在身也是有责任感之人,不能随心所欲,等那天责任全完了,我会重拾儿时的几个梦想,做几件想做而一直不能做的事。到那时我觉得我的人生才会圆满,如同这转山,起点处是终点,终点处也是起点,完完美美。

Justin,现在我陪你一起慢慢长大慢慢体验,等你放飞后,希望你有些故事可同人分享。当我到达终点时,那时是你人生的起点。

 

↑ Trail 剖面图

 

 

↑ Trail 平面图

 

 

↑ 早上钻出帐蓬时云在山峰后面翻腾

 

 

↑ 收起帐蓬离去时云已散去了

 

 

↑ 山区朝霞

 

 

↑ 你虽已老去,但还是那样的优雅

 

 

↑ 走了一段路,再回望一下 India Bar,也许这辈子我再也没机会看第二眼了。

 

 

↑ 清晨,走在山坡上的 Justin

 

 

↑ 一朵白云轻轻地掠过山峰

 

 

↑ 再从高处望一眼千山万壑。过了今天上午就一路下山,再也没机会看到这样的景色了。

 

 

↑ Justin 的衣服已越来越脏,这身衣服从第一天起就一直没换过也没洗过,我觉得自己很不称职,有些惭愧

 

 

↑ 再望一下山峰,那朵云悄然不见了

 

 

↑ 我好象也有些疲劳与沧桑

 

 

↑ 这是对夫妻,要用十一天时间走全程,这是第五天了,好象也有些疲劳了

 

 

↑ 丛林中的父子俩

 

 

↑ 已下到山脚,这儿渐渐有热带雨林的气味

 

 

↑ 小息中的 Justin

 

 

↑ 深壑

 

 

↑ 树林中红色的阳光

 

 

↑ 到了营地, Justin 在溪边凉快。今早离开 India Bar 时Justin还穿厚夹克衫,从半山腰下到山脚,现在穿背心还觉太热。

 

 

 

↑ 这雨林又热又湿,蚊子奇多,大部分时间只能躲在帐蓬里避蚊,好在也刚好准备早睡,明天早起走完最后一段路程。

一个路过的 发表评论于
老兄教子有方,将来世上又多一条刚毅的好汉子。
呐于行 发表评论于
父爱如山,母爱如水。不知道你的故事,希望Justin能拥有双方的爱而成长(若有冒犯,敬请原谅)。我特别欣赏你说的“其实我很怕死,也非常珍惜生命,只是喜欢冒险,只有在冒险中我才真正觉得自己活着,心底里才会纵情欢笑,才会真切地体会到这世界是多么美妙“。深有同感。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胜利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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