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青与“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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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1926年吧,丁玲在北平漂,朋友们都劝她:“你有文学才华,应该写小说。”丁玲回答:“写小说,那是你们作家的事。我想去当演员,当电影演员。”
在上海滩,她是别扭的,纠结的,格格不入的,她理想中纯洁前驱的电影世界,还曾在黄浦江,鸳鸯蝴蝶、莺莺燕燕,又不是她的路子。
男女的调笑,粗鄙的俏皮话,被扭大腿……这些电影圈细小的“潜规则”,有些让文艺女青年受不了了。
还有化妆,也是她受不了的。“她走到大镜子面前时,她看见她被人打扮出来的那样儿,简直没有什么不同于那些在四马路的野鸡。”
晚年的丁玲谈及自己的电影生涯,特别强调:“我去演电影不是为生活,是为喜欢电影这种艺术形式。
波城冬日 发表评论于
同意 “linmiu”。
linmiu 发表评论于
真的,包括现在想在娱乐圈里混也得皮糙肉厚才行,天性敏感、贞洁的人最好别趟这道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