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不满的穷坑,我是赞成上海美眉的做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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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贱夫妻百事衰。找偏远山区的穷凤凰也就是吃二道苦,受二茬罪,神经病发作。

我毕业后在北京工作,当时无聊寂寞,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女友,人很不错的说,知书达理,贤淑勤快,名牌大学毕业,长相90分以上。谈了有一年左右,她要我陪她回老家。具体省份就不说了,免得引起地域争论。

我们欢欢喜喜买了不少年货,座飞机,转火车,座长途,乘渡船,座拖拉机,加马车赶到她家,她们村子都轰动了,从北京来的姑爷(他们认定我就是啦),一到她家村口,她的姐妹兄弟,表亲表妹,就把我们簇拥回她家。很破的房子,刚坐下,村里好些乡亲就进来坐着不走,很热情,很善良。为我们回去,还专门杀了头猪,一块块大肥肉,他们都觉得是好东西,热情的要我吃,还有就是喜欢喝酒,喝酒像喝水一样,尤其是他们当地的酒很劣质,我为了不让我女朋友难堪,完全豁出去的配合。然后一周后同样的路途返回北京。终身难忘的记忆。回到北京后,我就开始害怕,和她结婚,就是和她们家完全套上了,以后我的日子可苦了,我还没有爱她到完全奉献的地步。想清楚后,向她提出分手。好在我当时比较洁身自好,没有干过出格的事,比较简单的分开了,当然还做一般朋友。

后来知道她嫁了个也是外地留京工作的,日子过得很清苦,因为两家的拖累造成夫妻很多矛盾,后来还离婚了。她可能是太劳累,还得了癌症。我给她治疗付了全部医疗费,好在好人有好报,癌症基本治好了。

不是一条线上的,一定不能搭错线。

闲人123 发表评论于
其实大家的看法都有道理,只有把话讲全就没争议了。

1.两人相爱是缘分。但缘分是否发展到婚姻乃至白头到老是有条件的,不是必然结果。

2.门当户对的两人,双方家庭的地位,经济条件,文化,观点,习俗等差异不大,很容易适应对方的家庭,并被对方的家庭接受,人称“般配”,顺利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两家也好来往。

3.孔雀女凤凰男的爱情,要看女方对农村婆家人的容忍程度;男方父母亲戚对女孩及其家庭的期望值;男孩对妻子与自己父母兄弟姐妹的关系,比如责任义务等等是何看法。这最后一点最重要。

女方实在不能忍受公婆家的生活习惯,如护士小姐不能容忍未来婆家一家人共用一条脏兮兮的毛巾洗脸而与男方分手。这种情形似乎能被理解。未来公婆对媳妇或亲家有过份的金钱物质或小孩抚养教育方面的要求,大家也不会支持。关键在小伙子的看法。如果他愿意改变农村家庭的某些落后不文明的习惯,希望建立一个温馨的城市小家庭,如WWTP所说,有能力又肯接受孔雀女改造,并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义务帮助自家父母的话,孔雀女一般都会通情达理地继续发展下去。但男方若同意支持自家的不合理要求,则MM离开是很自然的。

4. 上海女孩有权选择分手。错的是时间不对(男方家庭第一次努力招待的当晚),方式不对(用上网公开羞辱的手段)。所以被批没教养待人刻薄也不冤。前面有人提到的北京女孩在不堪忍受的环境中(女性除她一人外都不能上桌)听说孩子要让公婆带,并且男友也同意之后竟然过一年多才断,倒是个优柔寡断的人。

5. 凤凰女孔雀男的结合容易得多。美女嫁豪门问题不那么大。因为她更愿意改变自己而不大会强迫孔雀男迁就自己的低门第家庭,除了力所能及的帮助。

6. 门当户对的婚姻是社会主流。大家司空见惯,熟视无睹。倒是双方差异太大的会让人惊异,更吸眼球。从豪门娇女与穷小子私奔,到国王退位娶离婚女,最后能携手到老的,无不拂拂扬扬,传播千里,甚至见诸戏曲,传于青史。时间一长,年轻人把那少见的例子倒当成了主流,忘记了或低估了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需要更多的容忍和磨合。文中的上海女北京女孔雀男都在婚前决定退出,也算幸运,总比婚后甚至有孩子以后再分手为好。
WWTP 发表评论于
凤凰男也还好了,我姐夫就是一个。只要有能力又肯接受孔雀女改造的,完全没有那么多的问题,我姐现在很幸福的。
sydneywil 发表评论于
不知道楼下为什么要质疑楼主的善心。为了曾经的一段情在经济情况可以的状况下做这样的事合情合理。
ayk 发表评论于
如果将来你的孩子想结婚,建议你包个饭店请对方所有的亲戚吃一顿,就知道对方适不适合你们了
cinnamonroll 发表评论于
嫁娶一定要看对方父母,看原生家庭家境,如果可以,可能还要了解外公外婆,爷爷奶奶情况。说到底就是看门风,看出身。一个人的出身是刻在骨子里的,改不掉的。爷爷是大学生,奶奶是大家闺秀,孙子不太能做出打老婆的事。说以,两家家境,学识,社会阶层差太多,婚姻肯定磕磕盼盼多。
maxrensh 发表评论于
婚姻和我们普通生活中的契约还是有不同的。因为它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夹杂在里面。感情假如不在了,再呆在一起是非常痛苦的事。这也可以解释西方社会其它契约基本能遵守,但离婚率又很高的原因
maxrensh 发表评论于
在我看来,要组成家庭的两人经济状况是否对等倒在其次,关键是两人的三观是否一致
scientist-1 发表评论于
婚姻的本质说到底是经济上的契约,不匹配当然不能签( 现在签了将来也会违约,这是必然的)。但是我们这里讨论的是应该如何在经过一年多的亲密交往之后,以一种文明的方式了断不切合实际的契约关系。我觉得男孩子家做的很得体,还找来一部车送她去县城。这就是一种情怀。有人就是在强调该了断,但不适当的手段会导致悲剧的结果,这也不是没有例子的。
maxrensh 发表评论于
在我看来不管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只要是中国人,大家都差不多,绝大多数是不讲秩序(即没有契约精神)和不尊重生命的一群未开化的人。
少林商僧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事只能做,而不能说。在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国度里,所有人的行事准则和议论标准是截然不同的。
Iamme 发表评论于
楼主心地善良 真的要门当户对啊
HUDIEMI 发表评论于
两个人还好说,关键就是双方家属牵涉在内,夫妻双方的矛盾很多都是家属牵涉引起的。这点老外就要好很多,家属大多客客气气,不牵涉到利益问题。中国人这永远是一道坎
评论员123 发表评论于
楼主自己一直没有结婚吗?如果结了妻子不介意你花几十万替前女友治疗癌症?感觉故事有点假。
不能忘却的记忆 发表评论于
嫁给农村人就要管他的家里老少,因为凤凰男这样才觉得他最孝顺,最有面子
不太 发表评论于
我看楼主是有心有能力付出醫療費。
一品 发表评论于
什么生癌,垫付医疗费把癌治好都出来了。要编也请编的好些,何苦要把自己编造的如此完美呢?
瀛客 发表评论于
名牌大学、长相90分以上,面对这些能够淡定的男人不多。也许是你们两个没有多少缘分。
madox 发表评论于
“我给她治疗付了全部医疗费”???

是打错了还是确实如此?如果确实如此,谁给你的权力把属于全家(假设楼主那时也有了自己的家庭)的钱拿出去给“她”治病,而且应该不是太少的一笔钱?楼主的老婆知道吗?同意吗?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灰色天空君,您的天空是蓝的,赞同您对婚姻的思考,欣赏您对前女友的做法。至于那位上海姑娘的做法,俺有所保留,不够有礼貌哈。
可可西里山 发表评论于
多少年前?20年前,我们不会考虑这些问题。即使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那时人是朴实的。
scientist-1 发表评论于
你和那位上海姑娘的不同是你没有伤害别人,而她是伤害了别人。
吉祥一家人 发表评论于
你为人不错啊,好人好报。
Norstar 发表评论于
难得的清醒和理智, 赞!
顶级朋友 发表评论于
对你的理智非常钦佩!很多年轻人被爱情冲昏头脑,不会考虑这些问题。
十全老人 发表评论于
我赞成你的做法,但不赞成上海妹妹的做法。因为你不管怎么样是“豁出去的配合”了的,而不是当场翻脸,逃命,再拍照片传给全世界。所以这里的问题不是强迫谁跟谁结婚--没有人这样做--而是关于一个人在某种哪怕是不符合自己的习惯的,不喜欢的场合,看见不喜欢的菜...是否还能保持一点风度,一份教养。应付场面,给人留面子就是一种教养,在这一点上海妹妹就是不合格的,这没有什么可争论的。
Blue-Crab 发表评论于
爱情是美好的,生活是现实的?
smeagolrocks 发表评论于
過去讲門當戶對也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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