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背后

百无禁忌,随想随记,折松煮鹤,乱花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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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小李子和传说中的重口味,最终看了 “Revenant” (荒野猎人)。 本没打算写影评,因为觉得没写头,就是个美洲小强在蛮荒时代如何打不死而且成功复仇的故事。主题就是各种打和各种该死不死。内在逻辑也很简单,善恶终有报。无奈又是旅途无聊,困于一万米高空,于是随便写写,预防痴呆。 
 
“大紧”哥说这是部“用力过猛”的片子。小弟愚见,这部片的意义就在于它的力和猛。导演这回走的是形式主义,以形式引申内容,向一段湮没的历史发出致意的叹息。 
 
先点个题:“Revenant”,中文翻译为“荒野猎人”,中规中矩,毫不出彩。这个词在英文里意为“归者,从死亡中归来”,实在是太扣片子的内容和主题,实在是太难在中文里搜一个对应的词语。

然后说卡司和班底,(只说入眼的): 
 
小李子(格拉斯):“拼”就一个字。对比他二十年前在“不一样的天空中”扮演的弱智少年(和品相尚极其端正的“Jack船长”一同出演),由衷叹一句,有帮人,一辈子变皮变相,角色穿梭,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Tom Hardy(菲茨杰拉德):另一个大牛,他演的“WARRIOR”是男人就该看。今年似乎很忙,除了这部片,还是另一部大热MAD MAX的男主。吐个槽,嗓音太粗,嘴里像有豆子,折磨着我的听力。 
 
音乐:坂本龙一。此牛曾以“末代皇帝”拿过奥斯卡最佳配乐。由于这部片子的“冷”特质,他必须放弃拿手的钢琴配乐,而以极简的电子合成旋律融于恢弘的自然场域,绝不喧宾夺主,其弦其调,入得风声,踏雪声,绝境边缘的呼吸声,摄人无二。 
 
摄影:Lubezki,擅长广角/长角镜头加机位移动,落基山脉的壮丽荒凉广袤冷酷,在他的镜头里不动声色地淌出,一镜到底。 
 
导演:Anlijandro,去年奥斯卡最佳电影“鸟人”的导演,今年还不消停。电影江湖的“墨西哥三杰”之一,成名较晚,25岁前跟电影没有半毛钱关系,一旦开窍,手法却在“主流”之上,奥斯卡向来追捧这种“准异类”。 
 
分数:9.0

情节:这是本片较为人诟病的一环。平铺直叙,冗长无奇。说它是西部片里的“基督山恩仇记”,大仲马笑了。 
 
逻辑:渴望生存+善恶有报。如果不是口味太重,三年级小学生可观影无碍。 
 
分数:6.5
 

故事的场景:美国19世纪初期,西部蛮荒之地,落基山脉,冰天雪地。 抛开人物故事,只看场景,两百年前的“生猛”自然,也让你血脉贲张。(电影散场,推门出来,有霓虹灯,有爆米花,有小孩追逐嬉闹,你会稀里糊涂地如释重负,觉得现世美好。) 
 
分数:9.5 
 
故事的由来:这部片子改自真实的人物和构架。休·格拉斯确有其人(尊荣如首图),确实被熊蹂躏,确实死里逃生,而后又被同伴抛弃;确实有部族冲突,确实死里逃生。不过,实际上菲茨杰拉德没杀过格拉斯的儿子,格拉斯也最终原谅了抛弃自己的同伴。那年,是1823年。 
 
分数:7.5 
 
真实的故事往往不算复杂,却杂糅了冲不淡的历史和无奈,我对这部电影本身的评论到此为止,而真正吸引我的东西,由此蔓延。
 

一花一世界,一部电影,一部历史。

贯穿'荒野猎人''(下称“荒野”)始终的,是印第安元素,作为这片广袤土地真正的主人,他们与新移民的冲突,从后者登上这片大陆的第一天起,便在纵横交错中展开。片中小李子的女人是印第安人,儿子是混着白人血液的印第安人,真实人物的格拉斯与印第安人没有这层关系,导演如此设计,用心良苦。历史上,当白人移民和印第安人相遇,太多血与火,太多生存法则的演绎,唯独少了一场彼此尊重彼此交融的际遇,“荒野”基本的人物关系,隐含出那段历史的后人,对冲突的反思和假想:如果......会怎样......

但是,历史从不温情: “As long as you can still grab a breath ,  you fight,  keep breathing.” 每当'荒野”中的小李子被虐得不行了,这句话便在冰天雪地中回荡。反讽的是,说这话的美丽印第安女主已经被残酷杀戮。在她之前,屠戮1000万印第安人的“伟业”已由西班牙人完成,她的年代和她的身后,还有100万同族在与萨克森移民的对峙中倒下。所谓的“呼吸”是保住了,但那和死亡,几无区别。
 


真正需要从历史的沉重中复活的“Revenant”,是他们,正如今年奥斯卡颁奖礼之夜,坐在前排正中的那位印第安人。(“荒原”中搭救小李子的pawnee族人的扮演者) 
 
对个人而言,这部电影的部分意义在于,机缘巧合,得以观详一段历史,印第安人与欧洲移民间的冲突史。出人意外,一个似乎普遍存在的观念--印第安人的历史是一部被外来侵略者屠戮的历史--是相当不准确的。 
 
首先,对立和冲突不是天然成立的,否则,就不会有“感恩节”的由来了。双方有过相对平和的接触,有过简单的交易,之后,印第安人爱上了马匹,新移民再也离不开烟草和马铃薯。 
 
其次,这是两种文明的冲突。这里没有简单的好银和坏蛋。丛林法则,适者生存;再如萨特言:existence precedes eccence, 基因和环境,公平地影响着双方:此一时的杀戮者,彼一时的受害人。

自大航海时代以来,西班牙人是第一拨饥渴疯狂的扩张劫掠者,背负屠杀1000万印第安人的恶名。尽管自他们开始,人类历史进入发现和整合的新篇章,但在道德律的审视下,我更愿意把他们标签为掠夺者和混蛋而非物种意义上的强者,因为他们在美洲大陆实在劣迹斑斑。先灭“阿兹特克”,再灭“印加”,然后一路向北。据说,大力促成他们恶名的,是随同他们上岸的传染病,印第安人在这种“武器”面前,毫无抵抗力,只能成片凋谢,乃至部落的消亡。
 
在某种程度上,印第安文明的凋零有宿命的色彩,至少,在强者的文化还没发展到“尊重弱者”之前。由此引出一个结论:强者对于弱者“人人平等”式的尊重和扶助,弱者对于强者“之所以强”的价值认同和追随,都是避免动物式相残宿命的必要条件。

更多细节里的文章: 
 
1. 即便是名声恶劣的西班牙人,也没有把种族灭绝作为他们的扩张战略。因为他们人少,北美的印第安人也是以众多中小部落的形式星散分布,人都杀了,谁干活呢?他们不像后来的清教徒把新大陆作为上帝指引他们安身立命的应许之地,西班牙人从没打算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他们是殖民的高手,是贪婪又精明的投资人:以最少的成本,搞定土著人的首领,让族人帮其种地干活。 
 
2.没有过大规模集中营式的屠杀,80%以上的印第安人死于传染病。根据维基百科收录,最多的一次屠杀发生于1704年,位于北佛罗里达的阿巴拉契亚人部落被杀1000余人,2000余人被掠为奴隶。(相对于中国历史上动辄上百万人头落地的“丰功伟业”,这也太小儿科了吧。同样是近代族群冲突,同治初年的陕甘回乱,只用了七年时间,让陕甘地区人口减少逾千万!)。

3. 到底多少人死于这些种族屠杀是难以确定的,历史学家William M. Osborn写的《荒野边疆:美国印地安战争中自詹姆斯镇到伤膝河的的暴行》 搜集了从1511年两种族首次接触到1890年西扩終止这段时间内、今日美国本土所有有记录的欧印暴力冲突,并确认了7193人死于白人的暴行,9156人死于印第安人的暴行。Osborn定义的“暴行”限於谋杀,酷刑,残害平民、伤者、俘虏的肢体器官。这些记录很可能是不准确不完整的,但是,即便以10倍推之,已足够对本人的旧观念造成冲击。 
 
4. 印第安人也有站错队的时候。在英格兰人镇压美国独立运动的过程中,他们确实看不清形势,与英国结盟。这直接导致美国立国后他们处境维艰,导致后来像牲口一样被驱赶的“血泪之路”(Trail of Tears)。美国历史上哪怕再伟大再讲究“政治正确”的领导人,在驱赶他们时,也毫无顾忌。所以才有“华盛顿剥印第安人皮做长靴”这种离谱传言。
 

再说英国移民,这拨人可以说得很具体,他们是从“五月花”号走下来的清教徒,是乔治华盛顿和杰斐逊。是时间最长的对立者,他们最终统治了这片土地。相比“天主教”的早期殖民者,他们比较“温和”。拜“新教”的上帝所启发,近代的“民主”和“平等”等观念由此滥觞。加之最初的英国移民,本来就是受宗教(族群差异化的另一只魔手)迫害的清教徒,己所不欲,他们即便“施与人”时,也会留有余地。这余地的实物代表,就是印第安人最后的“居留地”(不同化,只隔离,印第安人和当初的黑奴有类似的悲惨史,但看似“温柔”的居留地政策,却将印第安人的脚步几乎永远束缚在社会结构的最底端,而黑人,则在丧失一切后有样学样,有教信教,时机一到,翻身上位)。 
 
萨克森人的遗族异类与弱势的印第安部族的冲突,从简单粗暴,到约束自省,经过一两个世纪的沉淀,最终有了电影“荒野”式的纪念 -- 站在今天的文明里,向昨天似乎不可避免的丑陋冲突,脱帽沉思。这种反思精神,已成为美国文化的一部分,“我们艰难过,丑陋过,粗鄙过,我们铭记着”。这种反思越勇敢,这片土地的精神肌理便越健康。(好吧,人一说话,便可能犯错,可能我过分解读了”荒野”,但我真的希望如此)

说到纪念,“荒野”又何尝不是美利坚人在强大文明的今天,向它蛮荒荆棘的来路,向它如小强般顽强生存过的前辈(the REVENANTs),在脱帽致敬。看完这部电影,再上街时,我也会对擦肩而过的“红脖子”,多出一分敬意。
 
康无为 发表评论于
写得真不错。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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