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历史也死了吗?
史学是门渊远流长的学问,在数千年间不断地扩充发展,并且影响人类的发展。最近一世纪多以来,史学产生极大的争议,以及面临极大的挑战。首先是二十世纪初「新史学」对於传统史学的革新与挑战,并且获得压倒性的胜利。「新史学」一词是梁启超(1873-1929)於公元1902年(清光绪28年)在《新民丛报》上发表批判清朝以往历代史学的文章篇名。梁启超在〈新史学〉一文中,称清朝以往的史学是「旧史学」,有四蔽二病,因而引起史学界一连串的热烈讨论,直到如今仍未停止。
此後,「新史学」不约而同地成为中西方史学发展中,挑战所有先前史学理论的总标志,凡是对於已经发表的史学理论进行批判与挑战者,皆以「新史学」自居。然而,随着史学理论不断的发展,「新史学」不断地出现,又不断地被後来的「新史学」所推翻或修正,史学理论愈发展愈发现史学理论的矛盾与困境,乃至上世纪後期「後现代主义史学」(postmod rnism history)的各种理论出现,史学界眼见史学发展如此,进而宣布「历史之死」。现代学者黄进兴在《後现代主义与史学研究》中说:
"其实,已逝的过去(the past)何尝有生死可言,这些後现代主义者主要意谓传统意义下的史学业已不存;他们坚称逝者如斯,历史的符码无复负载真实的过去,史学道破了只是拟像(simulacra)或语言游戏罢了。遵此,史家所使用的语言取代了历史的事实,骤成史学首要考察的课题。若此「语言的转向」(the linguistic turn),不禁令人挂心作为学术训练的实证史学是否气数已尽?"
从梁启超开始的「新史学」,直到最近後现代主义史学,本文将之全部概称为「新史学」,因为这些史学家都同样以「新史学」的论述者自居。「新史学」中最大的争议在於,传统意义下的实证史学或者历史主义史学认为,文献以及各种实物都是足以信赖的历史证据,史学家根据往事所留下的历史证据,以移情(e mpathy)、想像(imagination)的方法 记述历史,就是可靠的历史事实。後现代主义史学家则认为,传统史学凭藉极为有限的历史证据,而且可能是彼此矛盾、伪造的证据,而述说史学家自己无限想像的演变过程,如此以语言文字取代历史事实的历史,根本只是史学家自己的拟像与语言游戏,而不是可靠的历史。由於後现代主义史学家的指证历历,并且以崭新的理论着作史着而形成潮流,使得传统史学家有「历史之死」的无奈、担忧与恐惧,却无力抗辩。
如果一门学科对於学科本质的定义与定位错误时,必然产生无穷的争论而无力解决,那麽「历史之死」也就成为必然的结果。如果能够对「什麽是历史」进行正确的定义与定位,那麽「新史学」的纷争自然能够解决,并且发挥历史应有的功能,对人类的发展可以作出有利的贡献。
2. 历史是以所有存在的事实为范畴
第一个议题「历史的定义」,史学史上有极多的着作加以探讨,而且数量之多,称得上汗牛充栋。但是意见纷歧,莫衷一是,乃至已经到了厌烦的地步了。
即使史学家对於「什麽是历史」的基本问题,因为不能获得妥适定义而厌烦不想探讨,或转而讨论其他的议题,但是问题并不因此而消失,反而会扩及到其他的议题。後现代主义史学与实证史学争论的本质,在於二者对法界--宇宙与生命--的事实真相无法了知,不能正确的观察事实,所以对於「历史」无法正确定义,於是产生争论。例如,杜维运对於「历史」作以下的定义与说明:
"一般来讲,所谓历史,不外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简言之为往事),或者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的记录(往事的记录)。就前者而言,如西元前五世纪波斯的入侵希腊。就後者而言,如西方历史之父希罗多德(H erodotus, c.484-c.425 B.C.)所写的《波斯战史》(History of Th P ersian Wars)。前者实际上已经过去了,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早已消逝於天地之间,谁能让波斯战争再重演一次呢?所以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不就是历史。历史与往事之间,有很大的距离。後者大体上讲是正确的,古今中外的史学家,谁也无法完全否认历史是往事的记录"
杜维运虽然认为「往事」与「往事的记录」都可以是历史的范畴,但是最後仍然采取传统史学的立场,将历史范围局限於「往事的记录」,於是後现代主义的抨击於焉产生。杜维运认为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早已消逝於天地之间,不能再重演一次,但是战争事件中彼此杀害的因果关系,难道同样地消逝於天地之间,彼此不能重新聚合报偿因果吗?「新史学」通常认为这是神学的问题而不愿探讨这个问题,但是对於历史的定义而言,却又是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
史学家对於历史的定义极为纷杂,莫衷一是。人类是集合名词,是由许许多多的单一个人所汇集起来。那麽以全体人类为主体的历史,必然也是由许许多多单一个人的历史彼此相续而形成。如果没有单一个人的历史,则必然不能汇集而成为人类的历史。史家对於许许多多的人,在周遍的空间及相续的时间中造作许许多多的事业,不能一一尽记,因此从中选择具重要性及影响力的人、事、物加以记述。然而,历史的定义,应该因为史学家能力不足无法一一记录,而限缩历史应有的范围并扭曲其定义吗?答案显然是不应该。不应该因为某些史学家能力不足,而限缩历史应有的定义与范围;除非史学家自认为其能力超越一切人类,否则史学家以自己能力所能及的范围来定义历史,正是史学家的傲慢与独断。
历史的范围不能以史学家是否能够记述而作定义,而应该以「历史的本质实际应该为何」来思考历史、定义历史。历史是以所有存在的事实为范畴。
3. 历史必然是以「往事」为范围,只具有过去性?
史学家普遍认为「历史是往事」或者「历史是往事的记录」,故历史必然是以「往事」为范围,只具有过去性。史学家认为历史具有现在性者,虽有而不多,皆视为异数。例如,黄进兴在《後现代主义与史学研究》中举例:
"傅柯所謂的「當前的歷史」,於此必須稍加疏解,方能掌握其治史的緣起。……表面上,「當前的歷史」令人想起克羅齊Benedetto Croce, 1866-1952)的名言「任何真正的歷史均是當代史」。但細究之,克羅齊的著眼點在認識論上,而傅柯則側重現時感。"
史学家普遍认为史籍除了必须依据已经发生的事实撰写,而且是具有知识性的事实。譬如,梁启超批判以往史籍常常记载不具知识性的事实--类似「邻猫生子」之事--的不当。 然而,梁启超所批判的是史学家选择事实的不当,并不否认「邻猫生子」是事实。既是事实,即是历史的范畴;「邻猫生子」对人,或许没有意义,可是对猫而言,就如同帝王将相生子一般,可能意义非凡,也是人间历史的一部分;乃至也有可能因为邻猫所生之子的事故,产生了人类之间的诤论乃至战争。史学家可能依於现况,追寻过去的事实,重新赋予现代的意义。由过去的事实可以来到现在,则可知事实必然具有过去性、现在性与未来性,亦使得历史亦具有此三种性质。
所以当过去的事实现在被发现,或者当时被记录流传到现代,而确认成为知识时,历史事实具有现在性;历史事实可以作为读者未来的参考,所以历史也具有未来性。既然历史具有知识性,又可以作为未来的参考(姑不论该件历史知识的正确性),则历史也同时具有现在性及未来性。例如,每一个人的生日,是一项以往实际发生的事实(姑不论其正确性),是往事,故为历史具过去性;当前以此历史事实,所以我们可以计算目前年龄的事实而具现在性,也可以正确推估未来某一年年龄的事实,故具未来性。
然而,即使不具知识性的事实,也是历史,同时具有过去性、现在性与未来性。例如,黄梨洲说:「大奸大恶将何所惩创乎?曰:苟其人之行事,载之於史,传之於後,使千载而下,人人欲加刃其颈,贱之为禽兽,是亦足矣。」此说并不正确,因为如果「惩创大奸恶人,只要载於史籍传後,亦足够」,那麽黄梨洲应该主张废除死刑、监狱,凡有奸恶一律载於史籍作为惩创,不必再身系牢狱或处死刑。可是,历史上并没有以载於史籍取代司法惩创的案例,而且黄梨洲也不曾有行动落实此项主张,预计未来人类也不会有此作法的案例。
由此可见,惩创大奸恶,以载於史籍传後,并不足够。黄梨洲的说法,不具有知识性,只是为了夸大史籍功能的虚浮夸词。从黄梨洲着史记载过去大奸恶的人事,是历史具过去性;记载於史籍,即时传播於当世,是历史具现在性;使史籍传之於後,是历史具未来性。由此可知,克罗齐或傅柯从认识论或现时感,建立史籍具有现在性,其实是因为历史本质具有现在性的缘故。从历史是以所有事实为范围,而事实必然具有过去性、现在性以及未来性,不论该事实对於人类是否具有知识性,所以历史本质即具有过去性、现在性与未来性。
4. 历史只是往事的记录吗?
史学家认为「历史是往事的记录」,也是错误的。史学家认为,凡是实际发生过的事实,必须以各种有形的方式留下文字、影像、声音、实物等证据,并且经过史学家记述者,才成为历史。这是史学家不了解历史的本质,以傲慢且独断的心态,对历史作限缩性的定义,於是导致「历史之死」的危机。
试想:孔子作《春秋》,常有「为亲贤讳」之事;那麽孔子所隐讳而不记述的事实,难道可以不归属於历史吗?如果孔子所隐讳的事实,因为不被记述就不属於历史,後来由《左传》记述出来,该事实又成为历史。如此令一件事实,一时不是历史,一时又是历史,显见以记述作为构成历史的要件,必然导致史学内部逻辑的不一致性。因此,史家一向以有形的证据或「记述」作为构成历史的要件,是一项错误。所以,本文认为历史不以记述或留传下任何有形证据,作为构成历史的要件。凡是事实,不论有形、无形,有证据、无证据,有记述、无记述,有文献、无文献,是善、是恶、是无记,是轮回、是解脱,是知识、非知识,皆是历史。
由上述的讨论可知,前述梁启超所定义的「史也者,则所以叙(述)累代人相续作业之情状者也」,其实是史籍,而非历史。
5. 历史在空间上的周遍性和时间上上的连续性
启超对历史的性质与范围,描述为「其在空际有周遍性,在时际有连续性者,乃史的范围也」,文字上是正确的,但是梁启超原来所想要描述的意涵却是错误的,故须申论澄清之。梁启超认为历史被记述的原则是,该人、事、物在地域上影响广泛的人类,故「在空际有周遍性」;该人、事、物在时间上持续不断的影响後来的人类,故「在时际有连续性」。
然而,当一件事实对於人类影响广泛,史家发现该事实的重要性後,追溯该件事实时,经常发现该事实已经时过境迁而难以追溯与记述。例如,火药的发现,对於历史有极大而广泛的影响。但是史家在发现火药的重大影响後,却无法追溯发现火药的确切时间与人物;而发现火药当时的史家,因为地域的区隔而不知,或者没有能力判断火药发现的重要性,故无记述。当火药被记载而流传时,通常不是真正发现的时空。所以,梁启超原来以记述作为构成历史的要件,而能具有周遍性与连续性者,实不可能。为了弥补如此的缺憾,杜维运在《中国史学与世界史学》中建议「建立即时记载天下事的制度」:
"历史须根据史料以写成。最直接的史料,是在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或同时人将其原委,及时记载下来。当事人的及时记载不多见,同时人的记载,遂极珍贵。中外建立及时记载天下事的制度,数千年来,只有中国的史官记事制度。大量珍贵的直接史料,保存下来。论史学,重要无过於此者。今後世界的新史学,必以建立世界性的史官制度为首务。"
杜维运希望以建立世界性史官制度,大量而详细记载天下事。杜维运可能没有想到「当事人的及时记载不多见,同时人的记载,遂极珍贵」的关键原因。因为史官或史学家只是普通人,并没有超越凡俗的见识,当然不能预见人、事、物的重要性。例如,史料中没有对於陈胜、吴广未起义前的详细资料,因为陈胜与吴广只是一介平民,不是当时史官记述的对象。因此,当陈胜、吴广起义而成为影响历史的重要人物时,已经无法完整记述其起义前的重要资料。同样的,即使耗费极大的人力与物力,建立世界性史官,那麽史官们有什麽样超凡的见识,或者以什麽样的标准来决定所应记述的人、事、物呢?
另外,即使可以建立世界史官详细记载天下之人、事、物,如此庞大的史料,有哪一位史家有能力研究?杜维运又说:
"据近人指出,研究现代史,无论如何刻苦用功的人,都不能阅读已出版书籍的四分之一。年轻,黑发,朝气蓬勃的进入档案室,出来时可能已白发苍苍,濒临风烛残年。情况如此,史学家怎能独立修史呢?"
在現行沒有世界史官及時記載天下之事時,史料、史籍已經汗牛充棟,史家已经浩叹不能遍读过去的史料档案。那麽过去的史料,加上近代史料范围更形扩大,记载愈来愈详细也愈多,史家即使集体修史,如果此趋势不变,其所能阅读的史料比率必定不足四分之一,而且阅读比率愈来愈低的情况已可预见。因此,历史在空际有周遍性是正确的,因为所有的事实本然地周遍空际。但是史料的收集与史籍的记述,想以人力达到周遍性则不可能。
另外,「在时际有连续性」方面,梁启超认为记述历史应该显示历史演变过程的前因後果,使得累代人「相续作业」之情状可以显现。
梁启超所说「历史在时际上有连续性」,是指史籍的撰写,应该显现历史事件前後演变间有连续的因果脉络。但是,历史事件的演变因素极为错综复杂,史家一向很难将一件历史事件发生的原因叙述清楚而确立下来,因此史家通常只说某历史事件已经发生而由谁发动,但其发生的真正原因则不能完全确定。例如,英国沃尔什(William H. Walsh, 1913-1986)在《历史哲学导论》中说:
"历史学的学生和教师,在历史的因果关系这个题目上往往是思想混乱的。……首先是怎样才能令人满意地鉴定历史原因这一实际的困难。最粗浅地说来,人们感到历史学家应该能够说得出,是什麽产生了各种事物的以及实际上都发生了什麽事;然而历史学家中间在诊断原因上要比在勾划历史事件的精确过程上,显然有着更多得多的意见分歧。例如,我们现在知道大量有关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不久那段时期里主要欧洲列强的政治史和经济史,但是要声称我们知道战争的原因确实是什麽,那就未免过份了。"
由此可见,史家记述一件件时间间隔交错的历史事件,历史发生过某些事件而来到现在,因而错觉历史事件间一定有不中断的连续性。但是史学家深入探求事件间的相互关系时,发现事件发生常受环境、文化等背景因素的影响,事件中人、事、物又彼此相互影响,事件结束後又形成新的背景。如此相互影响,实事求是的史学家必须承认,历史事件间极难断定因果关系。梁启超为求史籍叙述事件发展的因果脉络,应该将难以叙述彼此关联性的事件从历史中排除,所以主张「在空际含孤立性、在时际含偶现性、断灭性者,皆非史的范围」。换言之,如果在某一地发生而不扩展至其他地方,或者某一事影响一时而中断,不持续对未来造成影响,则皆不属於历史。後现代主义学者傅柯对於史学家必须忽略某些事实,才能显现出「连续性」的作法,进行批判:
"不连续性的概念在历史学科中占据了显要位置。就古典形式的历史而言,不连续既是已知的,又是不可想像的:那些以分散的事件形式呈现出来的东西--决策、偶然事件、创举、发明--和那些通过分析,为了使事件的连续性显现出来而可能被回避、被抑制、被消除的东西。不连续性曾是历史学家负责从历史中删掉的零落时间的印迹。而今不连续性却成为了历史分析的基本成份之一。……不连续性还是历史学家描述的结果(而不是历史学家的分析要删除的东西),因为历史学家要发现的东西正是某一过程的界限,某条曲线的转折点,某种调节运动的倒置,某一摆动的界限,某项功能的极限,某一循环因果性不规则的瞬间。"
傅柯舉出某些史學家想要排除「决策、偶然事件、创举、发明」等等找不到因果脉络的不连续事件,才是历史应该描述的对象。因为史学家想要描述历史演变的转折,其本质正是不连续的,而且正是显示循环因果不规则的瞬间,所以历史事件也不具有因果的规律性。
不论新史学中历史主义史学家主张历史具连续性而无因果,或者後现代主义史学家主张历史不连续而无因果,皆有过失。因为事实的性质是相续性的连续而有因果。首先,关於连续性或不连续性,历史主义史学家以记述为条件建立历史的连续性,必然显露「记述」本质上不可能连续的矛盾与错误,而受到後现代主义史学家的攻击。然而,後现代主义史学家,不能发现传统史学家以「记述」为前提,对於历史进行定义的错误,想在错误的定义上建立历史不连续性的正当性,更是错上加错,将使得新史学必然走上「历史之死」的道路上。因此,史学只有回到正确的历史定义,才有活路。
历史包括所有存在的事实,所以具有在空间中没有间隔的周遍性,在时间上从不刹那中断的连续性。梁启超与傅柯二者的观点皆不正确。事实的发生从来没有孤立的、偶现的、断灭的,只是史家不能发现其现起的原因而已,不能因为事件只在一地、一时发生,便认为不属历史,或不连续。例如,发现火药最初只在东方一地一时孤立,但是不能因此便说发现火药不属历史或不连续。因为虽然火药是偶然发现的偶现性,但仍属历史;必经连续不断的炼丹试验才现起,故具连续性。虽然一次发现火药之後,该次发现之事已经断灭不再发生「发现火药」的事情,但是仍属历史;但是某些物质的混合产生「火药」的功能性,是法界中本来就一直存在的事实,只是人类愚昧无知而尚未发现而已,故具连续性。
所以,发现火药虽具孤立性、偶然性、断灭性,但是孤立的发现火药,是由於古代炼丹术士在时间上连续不断地尝试不同的配方,与试炼不同的程式与方法,於是孤立性与历史连续性并不冲突。发现火药的偶现性,其实并非真正的偶现性,因为组合不同物质而形成火药的法性,本质上是遍时空性的,只是人类无知而不能了解物质的法性,必须透过长时的尝试与错误才能发现而已。发现火药的事件虽已断灭而消逝於时空中,但是该项事实仍然存在於未来的时空,而被後来的人类所了知。所以,事实的孤立性、偶然性、断灭性,与历史的连续性是彼此相合而没有丝毫冲突,只是人类认知上的歧误而已。
6. 历史的因果规则
另外,新史学共同认为历史是不具因果规则,也是错误。梁启超原来认为历史应该具有因果关系,但是有些困难,所以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说:
"严格论之,若欲以因果律绝对的适用於历史,或竟为不可能的而且有害的,亦未可知,何则?历史为人类心力所造成,而人类心力之动,乃极自由而不可方物。心力既非物理的或数理的因果律所能完全支配,则其所产生之历史,自亦与之同一性质。今必强悬此律以驭历史,其道将有时而穷,故曰不可能。不可能而强应用之,将反失历史之真相,故曰有害也。然则吾侪竟不谈因果可乎?曰:断断不可。不谈因果,则无量数繁赜变幻之史迹,不能寻出一系统,而整理之术穷。不谈因果,则无以为鉴往知来之资,而史学之目的消灭。故吾侪常须以炯眼观察因果关系,但其所适用之因果律,与自然科学之因果律不能同视耳。"
梁启超身处动乱的时代,当他观察历史演变的事实常常显示:善恶不是有报。例如,清末由於西方列强凭藉着武力压迫,导致清朝覆灭社会混乱,人命亦损失惨重。但是,西方列强并未因此获得因果报应而衰弱,国势仍然强盛;中国在清朝覆灭後,内战频仍,国势仍弱。因此,观察历史演变的事实,难以获得因果报偿之规律。於是事隔一年,梁氏又发表言论加以修正:
"谈学问者,往往以「能否从该门学问中求出所含因果公例」为「该门学问能否成为科学」之标准。史学向来并没有被认为科学,於是治史学的人因为想令自己所爱的学问取得科学资格,便努力要发明史中因果。我就是这里头的一个人。我去年着的《中国历史研究法》内中所下历史定义,便有「求得其因果关系」一语。我近来细读立卡儿特着作,加以自己深入反覆研究,已经发觉这句话完全错了。"
至此,梁启超最终放弃人类的历史有因果报偿的关系,而後续的新史学家也几乎皆放弃历史有因果律则的主张,甚至不再寻求历史的规律与因果了。 然而,史学家因为自身不能发现历史的因果规律,便自作结论主张历史没有因果规律存在,这也是史学家的傲慢与独断。不论新旧史学家皆有同样的傲慢与独断,似乎自认为其智慧超胜於一切人,所以史学家所不能发现而知者,则必然不存在。可是,史学家不能自省本身的凡夫性,与一切人没有什麽不同,同样皆是无明众生,并没有什麽殊胜性;无明众生不能发现因果规律,并不代表因果规律不存在。例如,英国史家埃尔顿(G offre y Rudolph Elton, 1921-1994)认为因果关系并不是历史学的主要内容:
"历史学基本上处理事物(人们、制度和观念等等)从一个状态向另一个状态的变化。事件是它的关注点,同时也是它的工具。把因果关系当作历史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错误,因为它们只不过是普遍原则(即历史学处理a状态向b状态的运动)的一个特例。如果可以说a导致了b,那麽这种关系恰好是因果关系;如果a和b是通过巧合、共存或者纯粹暂时的顺序而联系在一起的,那麽这也完全是历史性的。所有的关系通常都能够在历史学中碰到,不管它们在智识上是多麽无法令人满意。"
埃尔顿将历史学描述为「处理事物从一个状态向另一个状态的变化」,并不妥适。史学其实是研究「事实的价值与意义」,因此史学研究的首要核心在於确认「什麽是事实」,以及「事实间的关系为何」,由此而发现「事实的价值与意义」。「什麽是事实」即是关於历史的定义,从历史的定义所展开的研究,即是史学研究的基础。另外,史学所要研究的另一个核心议题,即是「事实间的关系为何」,其实就是因果关系,而一切关系皆是由因果关系构筑而建立起来。关於一切关系如何由因果关系而建构,非本文探究的议题,故略不详述。但是,关於史学有关的部分,则应略述之。
埃尔顿认为「把因果关系当作历史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错误」,正是史学家的傲慢与独断,因为自己没有能力研究因果关系,便宣称在史学中研究因果关系是一个错误,以掩饰史学家自己的无知与无能。例如,埃尔顿说「如果可以说a导致了b,那麽这种关系恰好是因果关系」,其实是简化、断裂、限缩因果关系的意义。
试想物质间最简单的因果关系:有一子弹距地1.7公尺,以每秒300公尺射出为因,在忽略其他的条件下,则其弹着点为果。这是一小段物质的因果关系,但不是完整的因果关系。因为子弹如何「距地1.7公尺,以每秒300公尺射出」?故往前推,有击发子弹的物质间因果关系,在忽略其他的条件下;往後推,有子弹落地後,依地表硬度而有不同的结果,在忽略其他的条件下。物理学乃是细切因果关系中的一小段而研究之,在忽略其他的条件下,探讨成立因果关系的详细内容;而这种依物质的法性所成立的因果关系,只是完整的因果关系中的极小片段。自然科学的因果律与历史的因果律,其实只是一种因果关系而不是二种,是彼此相符相合不可切割分离而和合运作的因果关系。
再试想:如果放大事实范围而观察,有二人彼此拥枪撕杀,则涉入的因果关系极为庞大复杂,是由许多微细难见的因果关系,而构成一般人所能观察到的相关关系。埃尔顿说「a导致b是因果关系」,意谓「甲用枪杀了乙」是因果关系,故甲乙的状态已经从完整健康的状态,运动成「甲受伤,乙死亡」的状态,所以因果关系已经完成而结束。史学家认为只要处理「甲乙二人发动撕杀」,到达「一伤一死」的状态,即结束史学所应该处理的任务,是简化、断裂、限缩史学的任务。
实际上,甲乙的因果关系并不因此而结束,反而是因果关系延续的开始而已,因为司法体系将发动司法人员验尸乙、追缉甲,由微细的因果关系形成连贯的相关关系;而甲是否追缉到案而受制裁或不受制裁,则是後续应该关心的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 然而,史学家错误的主体观所偏爱观察的历史主体并非一般人,而是以帝王将相作为最主要的历史主体,而帝王将相是公权力的发动者,而难以受到司法的裁判。史学家由於无法观察到司法对於帝王将相的追缉,就如同畜生道众生弱肉强食而没有司法的追缉,於是便以傲慢与独断的心态宣告:历史没有因果关系的存在,因果关系不是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从埃尔顿认为「历史学处理a状态向b状态的运动」,以此作为因果关系的观察,其实正是史学对於因果关系过度简化、断裂、限缩,而造成片段、偏颇的错误观察。因为「a导致了b」只是因果关系的片段,而不是完整的因果关系。正确的因果关系,应该继续往前探寻「什麽导致了a」以到达逻辑起点,然後继续往後探寻「b导致了什麽」到达逻辑终点,而最後的逻辑终点可以回到相同的逻辑起点,如此首尾相合,才能构成史学内部逻辑的一致性。因此,如果史学家确实认为历史没有因果关系,那麽所有的史学家都应该主张废弃司法体系,才能符合史学内部逻辑的一致性。若是史学家不主张废弃司法体系,则不应该因为帝王将相的邪恶不能在当世受到司法追缉而主张历史没有因果关系,或说因果关系不是历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在还没有进行历史逻辑起点与终点的探讨前,此处应先注意,史学家可能申辩:我们认知「a导致了b」是因果关系,而且我们也往前追溯到人类历史的开端,我们也往後追寻人类未来的命运,所以我们也是观察完整的因果关系,并非片段、偏颇、断裂、简化或限缩因果关系。然而,史学家如此的申辩正是对因果关系的错误认知,因为如此的申辩所说的只是由片段的因果关系而显示的相关关系,而非完整的因果关系。
因为,就如梁启超所说,历史是由「累代人相续作业」,正是:甲杀乙是因果关系而未结束,乙子复仇杀甲是另一段新的因果关系而未结束,甲子又杀乙子又成一新的因果关系而未结束。如此累代人前後相续作业,所显示的正是许许多多因果关系的片段所组合而成的相关关系,而且往前追溯而不知起点,往後追寻也不知终点。因此,史学家所说的因果关系,其实只是相关关系,而且是首尾飘散而不能相合,仍然是缺乏逻辑起点与终点,没有内部逻辑一致性的错误史学。诚如前言,任何思想体系都必须有其逻辑起点与终点,何况处理真实世界所有事实的历史学,如何可以没有正确的逻辑起点与终点,而可以称为一门科学呢?
综上所论,史学家对历史作了错误的定义,因此对历史的性质也产生错误的认知,於是後现代主义便针对错误进行批判。但是,荒谬的是,後现代主义对於传统史学的错误,虽然进行批判却没有针对错误的根源进行检讨与修正,相反的,竟然在错误的基础上往另一个灭亡历史的方向前进。新史学中的传统史学想要建立连续而永续的历史,後现代主义则是认为历史是不连续,纯粹由人所建构的而灭亡历史。然而,不论传统史学或後现代主义史学,都是建立在错误的历史定义与性质上,都是错误的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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