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与记忆(8)

我的大学在武汉,一个叫关山口的郊区。那时候,睡在我对铺的兄弟来自广州。那时候,广州是中国最时髦的城市。

可我这位睡在对铺的兄弟一点儿都不时髦:800度的厚眼镜架在他文文弱弱的鼻梁上,没什么血色的嘴唇似乎总是哆哆嗦嗦的;生硬的普通话说起来也没有当时流行的港味儿;都快大四毕业了,却还穿着他那件早已不流行了的“港衫”。。。

就这小老样儿,还居然是我们班班长,而且还一干就是四年。

这四年中,这位班长同学干的一件最时髦的事儿就是:每年的寒假归来,他都会给我带一盘最新的“香港年度十大金曲”翻录卡带。说是十大金曲,其实,在那盘蓝色的90分钟索尼卡带里,还密录着各种的粤语流行歌曲。尤其时髦的是,卡带的封面上赫然印着“镭射”两个牛逼闪闪的大字。。。

狗日的武汉,酷热阴冷;无聊的大学,镇日长闲。四盘索尼卡带,差不多是我苦逼的大学生活最美的记忆。那印刷粗糙的歌词单,也差不多算是我最早的文学启蒙。感谢班长!感谢盗版!

在当时所有的粤语歌手中,我最喜欢谭咏麟,很喜欢许冠杰,很喜欢陈百强,很喜欢林忆莲;不喜欢梅艳芳,很不喜欢张国荣。。。

血气方刚,爱憎分明的二逼青年,正赶上谭咏麟和张国荣的龙虎争霸,作为谭咏麟铁杆歌迷(那时候没有粉丝儿)的我,对张国荣以及他的歌,自然是相当的不屑:

听听谭咏麟的:“滂沱大雨中,像千针穿我心;何妨人尽湿,盼冲洗去泪印。。。”太忧伤,太浪漫;【雨丝情愁】

再听听张国荣的:“Woo~ ,无心睡眠,Woo~,脑交战。。。”乱吼什么吼?糙!【无心睡眠】

听人家谭咏麟的:“岁月无声消逝,讲一声真爱你,歌声里竭力,献尽每分。。。”太感人,太励志;【无言感激】

再听听张国荣的:“过去未忘,我俩躺在床,一起开创,深宵的勾当。。。”这样也可以啊?太污!【抵抗夜寒】

。。。。。。

【雨丝情愁】

【无言感激】

【无心睡眠】

这就是我当时的认知。那时候,我看女孩漂不漂亮,只会看脸蛋儿。

现在我不了,现在我看女人美不美,主要看她隐蔽的身材和皮肤。(好吧,还有气质)

马未都马爷曾经对美有过一段很精彩的评述。他说,美可以分为四个层次:艳俗,含蓄,矫情,病态。而且,这四个层次是个呈受众递减的形态。

在马爷看来,

所谓艳俗美,比如当下所有的通俗文学和艺术,包括电影,音乐,绘画,都是艳俗美;

所谓含蓄美,比如中国古代的诗词,算是含蓄的美;

所谓矫情美,比如有洁癖的倪瓒的画,比如瞧不起京剧的昆曲,比如被修补过的残破瓷器;

所谓病态美,比如缠足,比如束腰;比如用脚尖跳舞的芭蕾,比如男扮旦角的梅兰芳;再比如娇袭一身病的林黛玉。。。

人类不把自己分个三六九等是不罢休的。所以,当今流行的所谓普世价值,看来是不靠谱的。想象一下,即使这个世界真的大同了,真的彻底完美啦,放心,在那个完美的世界里,关于美,还是会有三六九等的,再不济,也会有马爷对于美给出的那四个层次。。。

一下扯远啦!跑偏啦!

但是,我想表达的是当初的谭张之争:两个人都是美的,无论是他们的人,还是他们的歌;但喜欢他们的人群,相互间却是那么的针锋相对,那么的相互鄙视,就像我当年基本拒绝听张国荣的歌,甚至歪解人家的歌词。美本身可能并没有分别,也并不彼此排斥,但人们总想通过审美,把自己与他人区别开来。所以,就出现了高低,出现了鄙视;而老子说:“美之为美,斯恶矣”,大概就是指这种情况吧!

之所以说了上面这么一大堆,其实我是想用马爷的那套标准,将它Zoom in,在艳俗的流行音乐中再细分,去评价一下谭咏麟,陈百强和张国荣的歌。

那就是,谭咏麟的歌是艳俗的,陈百强的歌是含蓄的,张国荣的歌是矫情的。

这是我的直观认知,没法做到阐述和证明,因为对于马爷的这个分层,我只是很欣赏,并不能完全理解。这三位男神的经典作品太多太多,我只想给出几首他们自己创作的作品,让大家去体味一下他们的美:

谭咏麟:【痴心的废墟】【痴心当玩偶】

谭咏麟就是个【幸运星】,唱歌似乎是他的天命,就像他自己的名字:咏麟,咏中之麒麟。于是,他无需那么的努力,只要快乐地生活,快乐地歌唱,大家就都会喜欢。。。

【痴心当玩偶】

【幸运星】

陈百强:【喝彩】【涟漪】【偏偏喜欢你】【我的故事】

陈百强是个纯洁无邪,纤尘不染 ,如紫色水晶般优雅的文艺青年。他的歌温润且有光泽,就如同清澈见底的湖面上一阵轻轻掠过的微风。但是Danny的个人气质中缺少了一种王者的霸气,面对一个更商业更功利的时代,他唯美优雅的歌曲已经不是时代的主流了。于是,这位香草美人般如玉的男子,经不起世俗的浊浪玷染,一步一步滑向无边的黑暗。。。

【喝彩】

【我的故事】

【涟漪】(陈洁丽版)

张国荣:【沉默是金】【从零开始】【风再起时】【我】

张国荣,他拒绝主流,但主流却主动向他靠拢,结果就是,他自己就变成了主流;然而,他再拒绝,最后不惜决绝地脱身而去。。。

当他的演唱风格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时,他弃歌从影,《阿飞正传》《霸王别姬》让他成为华语影坛的一代巨星;

口红、高跟鞋、和男伴舞的性感热舞。。。演出之后,舆论大哗,各种指责纷沓而至。然而,时间会证明一切,后来的人们纷纷效仿他。他的那首【红】的舞台表演,已经成为香港流行音乐的经典一幕,他用一首歌的时间演出了一出精彩的歌舞剧;

“I am what I am”一部上世纪70年代的法国同性恋喜剧电影《假凤虚凰》中的对白。哥哥交代林夕以此为摹本,打造一首勇敢的关于同志的宣言。同时,哥哥用他最大的勇气和激情为宣言谱曲,这就是【我】。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骄傲中也隐含着一丝卑微;

“我是什么,是万世沙砾中的一颗”,卑微中也充满了无尽骄傲;

伟大的林夕是懂哥哥的。

而就在那个时刻,哥哥目光坚定,神情严肃,如同一位圣者般地唱出:“我喜欢我,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孤独的沙漠里,一样盛放的赤裸裸”这生命的最强音时,人歌合一,他已不是一个歌者,他是一位用生命对抗世俗偏见的战士和艺术家。。。

【沉默是金】

【风再起时】

【我】

 

伟大的艺术家大多是脆弱的,他们是夜空中最亮的流星;

当我们的谭校长在洪福中老去时,Danny和Leslie那俊秀的脸庞却在时空中永远年轻。

这就是我现在心目中的那三位男神。

再回到那个关于美的讨论,美是什么?

美是道。就像“道可道,非常道”;美可美,非常美;

美是仁。就像“求仁得仁”;求美得美。(待续)

不见人烟只见花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雪白小兔' 的评论 :
这是注册跟帖吗:),太讲究啦!
在电影《喝彩》里陈百强担任男主角,女主角是翁静晶,据说那是陈百强心中唯一爱过的女子,并为她写下《涟漪》这首歌。我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我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大概在情感的内心世界里,Danny和Leslie有相似之处,就是一种高傲的自卑。他们因此而有魅力,也因此而熄灭。
雪白小兔 发表评论于
上天给Danny很多, 但是也给了他痛苦, 离异的家庭, 在演唱会中给Daddy讲, Daddy你记不记得追妈妈的时候, 最爱唱这首今宵多珍重, 他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爱人, 从小家庭之爱的缺失, 再加上成年之后没有爱的安慰, 事业的滑坡, 最后他生无可恋. 他是聪明的孩子, 但是他仍然逃不过命运.
雪白小兔 发表评论于
赞楼主对陈百强的描写, 优美贴切. 我很喜欢.
雪白小兔 发表评论于
我们是同好啊, 不过我的顺序跟你不太一样, 我最喜欢陈百强Danny, 他干净, 优雅, 最重要的是他的歌声最如人心. 其次我喜欢校长, 再其次是张国荣. 我尤其喜欢张国荣的劲歌, 声音浑厚, 能唱出劲的感觉, 无心睡眠, 百听不厌. 慢歌倩女幽魂是最好.

Danny的好歌太多, 有了你, 深爱着你, 旅程, 亲爱的你, 永恒的爱, 不要问究竟, 寂寞的感觉, 盼三年, 翻唱的天才白痴梦, 太阳星辰, 风继续吹, 你只能说不能再好, Danny的音乐天分真的很高, 平淡的歌曲他也能唱出行云流水, 并且不带一丝做作, 天然去雕饰, 却句句是情, 字字是意, 声声是美. 最重要的是留下空间, 让人回味.
不见人烟只见花 发表评论于
回复 'yamyam' 的评论 :
是,张国荣的声线与他那柔美的脸庞有很大反差,那种阴柔与阳刚的混合体,假凤虚凰,算是人中极品吧!
关于美,大概真善美就是同一样东西,在老子那里是道,在孔子那里是仁。所以,上美若水自然成立啦。不过,它们还是分上中下的,老子从来不欺骗我们啊。
yamyam 发表评论于
我倒是一直喜欢张国荣,原因很简单啊,他漂亮。
不过他的声音是绝对的刚扬。
你对美的定义,很特别,很有性格。类似地,我对美的定义可以说:上美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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