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雷洋的妻子吧
2017-01-02 19:10:57
第一次听说雷洋的妻子,是她提出嫖娼不嫖娼不重要,我只要知道人是怎么死的(网上传言,大意如此)。后来,我在一段录像中见到她接受采访,她神态平淡,并不乞求世人的怜悯,却饱含了要弄清真相的坚定。过了一段时间,听说雷洋家属拒绝了600万元的赔偿。再后来,就是上个月23号左右,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涉案警察,也就是取消了公诉,这之后发生了两件事,一是雷洋家属决定放弃自诉,雷洋案就此结案。二是网传雷洋的家人获得了高额赔偿,开始说是1200万,后来竟然说是4000万。对此说,即使原来完全同情雷洋的人也意见分裂了,有人表示理解,有人表示不屑。
我的上个贴子“雷洋,你是不是这样死的? ”全凭推理和想象,现在我再次走入自己的想象之中。如果真是巨额赔偿,那说明雷洋的家属,我认为主要是雷洋的妻子,进行了坚决的抗争。否则不会等到这时候才出结果,不会达到这么高的赔偿金额。看这结案时间:正好是年底前7天,而自诉期也正好是7天。很可能是最高层说话了,不管怎么样,你北京市政府一定要在今年把这件事给摆平,否则提头来见。这背后绝不会只有数额的谈判,官方一定施展各种手段对家属们施压,而由于核心人物雷洋妻子的死板不妥协,多少钱也买不动,谈判几近崩溃,头头脑脑们一定是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临近年尾,政府的软硬两手都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最后雷洋家的长辈们受不了了,一辈子的顺民,怎敢这样和政府死扛到底?进一步老人们再求雷洋的妻子。如果我是雷洋的妻子,丈夫死的如此冤枉,我一定要给他报仇!就算拼了这辈子也要!但是如果四个老人一起求我,让我看在雷洋女儿的份上放弃,那怎么办?我可以拼上自己的命,却无法拼上老小的命啊。雷洋妻子在签字接受赔款的时候,她的心一定是在滴血!让我们记住雷洋的妻子,她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最大的尊重。
顺便再说一句,巨额赔款还说明一件事,就是官方知道雷洋死得冤。死的如此之冤,如果起诉上了法庭,要影响社会稳定,要大大伤害当今皇上的形象。权衡利弊,赔多少钱政府都合算。
古有窦娥,今有雷洋!
yidabing 发表评论于
2017-01-08 13:14:50
雷洋身为中共党员。就职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是协会生态文明中心主任。妻子刚生完孩子就去嫖娼。渣男一枚。
laopi 发表评论于
2017-01-06 19:49:26
整个就是建立在听说的基础上,典型的中国式思维
剑吼西风 发表评论于
2017-01-04 18:03:13
不要嫖娼。
彩叶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23:39:41
我为什么对雷洋案这么愤怒,也许是因为我曾经住过北京那个地方,离市中心相当远,是城乡结合部,比较乱。雷洋的家比我当初住的地方还要靠北,属于北京比较穷的人住的地方。当然也不是很穷,北京北边就没有便宜房。我当初在这一带租房住,总觉得发生在雷洋身上的事,完全可能发生在自己或自己的家人身上。雷洋住在这一带,多半不是当官的。
Sugar88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23:28:56
都是网上传来传去,到底得了多少万?
Wiserman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22:29:02
由此看到中国推行法治的曙光,
中国会越来越好的!!
yep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22:08:31
雷洋妻子双得利:嫖娼丈夫死不足惜,还得巨额赔偿
溪边愚人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19:33:52
虽然我曾写文不建议雷洋妻接受赔偿,但我真的是非常敬重她的。这个案子能走到这一步,雷洋妻和律师都是功不可没!
真的希望能再多走一步。。。可是,流氓政府啊!
Hotmom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18:30:46
新年聚餐我们也讨论这个案子,一个律师出身的朋友说了:电击!就是死人电击也可以取到
蠢驴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16:56:41
一些人把雷洋案类比于美国袭警,其实这和美国袭警没有可比性。美国的警察制度相当完善严谨,很难想象有警察创收之类的情况。而在中国,警察创收是公开的秘密。一旦警察可以利用公权力创收,必定会在私下产生土匪勾当。这并不是中国警察不好,而是制度不好,大多数人,如果在这个位置上,都会干坏事的。如果我是警察,也完全可能利用业余时间出去抓赌抓娼,通过罚款私了,增加收入,何乐而不为?
czhz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16:21:48
她是最该感激政府的人, 政府帮她清除了身边的男渣,还倒贴她一大笔钱,虽然不一定有4000万,但肯定不会少。
xiangpi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15:24:17
都是蚂蚁
elmonte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13:57:02
言之有理。
wumiao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12:03:09
唉,四千万虽然不能买一条命,但一条命几辈子也赚不到四千万。还能怎样呢?
mudanxianzi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11:03:21
嫖娼死活该!他有老婆呀
好心有好报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10:06:24
Agree with you. You are right. Anyway, Leiyang was far better than Nieshubin who lost the kidney or Zhangwei who became a Human specimen. At least he kept the whole body.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07:57:23
尊重雷洋妻子所做的一切努力和选择。
我们不是她本人,没经历过她的遭遇,也不知道她所做这些选择的原因和过程。任何旁人都无权去诋毁她,或人为拔高她,或评论她。
FayArk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07:41:52
一直跟踪这个案子。但在美国,很多信息都是间接再间接的。所以很难做出客观的判断。但仅仅从雷洋在离家,离家要去做的事情,死亡时间等等看,似乎嫖娼的可能不是太大。中国政府需要控制事态发展,不能蔓延到大幅度社会愤怒,是很有可能的。在中国国界里面,若真的是自己冤枉,要和警方/政府较劲,得到公正结果的可能不大。所以,真心希望雷洋家庭得到大笔赔偿是真的。怕就怕这个大笔赔偿不是真的,雷洋家庭是有苦不能说。但是真相到底是什么,真的无法知晓。
Armweak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06:46:48
在这个案件里,俺看到的最具理性的文件,是那份检察院的判决书,里面连五个警察如何做假证都写得很清楚。俺只有一点疑问,做假证为什么不被起诉? 俺的直觉告诉俺,身为警察但做假证,若是发生在美国,恐怕不会不被起诉。俺对中国的法律不是很清楚,这一点仍然不理解。
俺其余读到的,包括这一篇,基本上是未开化、亚文明的第三世界国家公民的统一特征: 不讲道理,没有理性,有的只是纯粹的感情发泄。自古以来,中国的民与官都是对立的,因为那个社会里从来就没有公正,从来不曾公平过。国民素质太低,没有诚信,全社会充满着欺骗、作假和谎言,从而造成了人与人之间,包括官与民之间,没有任何相互的信任,因而产生了人们普遍所说的“一盘散沙”。这不仅是中国人的特征,也是来自所有第三世界国家的公民的特征。俺在国外的二十几年内,接触到的第三世界国家来的人,基本都有这个共性。
长空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05:46:21
有精液,证据确凿。诚信缺失才导致质疑。清白的人不至于拼死反抗。协警们的爸爸不是李刚,若有责任是会被起诉的。
happybob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05:39:56
人死不能复生,为了活着的人,忍了。
大地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04:34:18
胳膊拗不过大腿,干脆就不拗了。
老北京人2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04:27:49
警察当然不是钓鱼,这几个家伙只是在打野食,没想到死了人。
linmiu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04:12:12
赔那么大一笔钱,主要是为了安抚雷阳那些法律专业的校友们。
中产如梦初醒,原以为自己傻不错,却原来根本没有安全保障。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04:11:51
她没有被车祸死,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昭明_watch0 发表评论于
2017-01-03 01:52:45
个人怎么可能和公权力斗呢?说你怎么死的,就是怎么死的。说你拿了多少钱,就拿了多少钱。我们只能暗自庆幸,这事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
bayroam 发表评论于
2017-01-02 21:53:34
我倾向于雷洋嫖娼了,当局包括警察没有必要造那么大的假。尽管我并不认为嫖娼十恶不赦,就该去死。从这个角度出发,雷洋的死是令人同情。
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警察在“钓鱼”,只是很多同情雷洋的人的猜测。
警察在奉命办差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善待嫌犯,就要被起诉,那以后没人愿意当警察。
如果嫖娼为真,雷洋就必须拼命挣扎逃跑,否则到派出所据结后,他可能被开除,身败名裂,家庭分裂。
如果家属执意拒绝结案,当局可能公布雷的精液,妓女现身证明,尸检报告等,对家属很不利。
简宁宁 发表评论于
2017-01-02 21:31:12
She has my respect as well.
livinghere 发表评论于
2017-01-02 21:20:36
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