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待青少年早恋:父母最聪明和最愚蠢的二种态度

生于北京,99年移民墨尔本,现从事IT工作。
打印 被阅读次数
中国人的父母对待青少年早恋有着出奇一致的态度,就是恐惧。恐惧孩子影响学习、失身和学坏。因为恐惧,自然反对。反对的态度有坚决粗暴的,也有委婉含蓄的。坚决粗暴的效果最坏,委婉含蓄的次之,但效果都是负面的。父母对于这种负面效果多少是能感觉出来的,但又毫无其他办法。对他们来说,做父母的对于早恋只可能有一个态度,就是反对,虽然自己也知道没有多大效果。所以这些父母都有一种挫折感和焦虑感,只能战战兢兢地祈祷自己的子女在这个成长过程能够不出什么大漏子,孩子的学业能够不受太大的影响。
 
下面我首先从青少年儿童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反对的效果必定是负面的,然后给你介绍一种在所有方面都只有正面效果的、简单可行的态度。
 
第一,即使是对于我们这些有了子女的过来人,涉及性的话题或者境遇都能让我们产生兴趣。而对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来说,他们血液里流淌着本能的躁动和好奇,听了同伴们道听途说的描述和故事,他们的好奇心只可能比我们这些过来人更强。
 
第二,父母在青少年的心里是权威势力的代表。我们都知道,当权威势力反对和禁止一件事时,只可能让人们对这件事的好奇心加重。
 
第三,青少年的心里变化就是试图独立于父母、远离父母。
 
所有这些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加起来,父母越反对早恋,他们早恋的可能性就越大。再加上孩子绝大多数与同龄接触的时间都不在父母的监控之下,父母的反对禁止就好像抱薪救火,火只可能越烧越旺。本来一段可有可无的恋情,往往就因为父母的坚决反对而变成旷日持久的热恋。我邻居的女儿成年婚后就向她父母抱怨:“当初都怪你们坚决反对,害的我和那个渣男好了那么长时间!”
 
父母禁止反对早恋的另一个巨大的坏处,就是本来很轻微无害的行为,比如彼此言语上表示好感、递递纸条、一块去吃麦当劳,都被父母当成负面的东西反对禁止,结果这种轻微无害的行为和失身怀孕等等严重行为之间的分别反而就被弱化了。再加上青少年的判断力和自制力本来就弱,再加上因父母禁止而产生冲突后的离心力,和对方对自己的向心力,青少年很容易就会破罐破摔,从递纸条到拉手,从拉手到亲吻,甚至到离家出走、同居怀孕。
 
再退一大步来说,就算你的闺女是个乖乖女,虽然绝大多数时间不在你眼前,但却真的就听你的话,真的就是一心学习,中学甚至大学都远离男生,你就赢了吗?你女儿就赢了吗?
 
不久前一个中国富商的女儿在英国被白人渣男活活打死的事件,就是你的前车之鉴。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个可怜的女孩在中国在父母跟前的那些岁月里就是被管得严严的乖乖女。所以当她出了国,没有了父母的管教,对于如何和男人交往,如何从交往中的日常细微之处判别对方的好坏,对于男人怎样对你是真正爱你,对什么时候该说“不”,什么时候该离开全都一窍不通,才会对一个渣男有感觉,才会看见第一个有感觉的男人就义无反顾地献上一切,才会在被这个渣男长期虐打的情况下还爱他、以为他爱自己。一个成熟的女孩子不会对明显的渣男有感觉,就算是开始因为误判有了感觉,也会在交往的初期就发现对方是个渣男而鄙视分手,根本等不到挨打的那一天,更不会挨了打还舍不得离开。
 
所以,我再问你一遍:就算是你的孩子真完全听你的话,不跟异性交往,你是在成全她,还是在毁她?
 
下面告诉你我是怎样对待我那个比同龄人早熟而且漂亮的女儿的早恋问题的。
 
当爱女第一次告诉我,她喜欢班上一个男孩子,那个男孩子也喜欢她时,我和她妈妈都没有大惊小怪。相反,我们都觉得很有趣,而且为爱女的成长而欢喜。从一个牙牙学语的宝贝,到一个初感的少女,爱女的成长令我们感慨。我们饶有兴趣地问她那个男孩子的情况,同时也告诉她,你将来还会遇到很多你先喜欢然后又不喜欢的男孩子,这个男孩子不论怎么好,都极有可能不是你将来结婚的对象。顺便,我们就教她什么样的男孩子是好孩子,什么样的应该避免。她都饶有兴趣地听懂了。我们还告诉她我们的家规:16岁前不可以有身体接触,包括手拉手,当然庆祝成功的击掌除外。十六岁以后可以约会,可以拉手但不可以亲昵(拥抱接吻),十八岁后可以亲昵,但一定要等到婚后才能有性行为。作为基督徒,闺女一概欣然接受。平时闺女和那个男孩子经常在平板电脑上视频聊天,我和她妈妈毫不介意,我有时走过时还捣捣乱出个怪声。对方问怎么回事,闺女就笑着说“是我爸爸捣乱”。
 
你看出个中奥秘了吗?
 
第一个好处,因为我们不反对无害的早恋行为(聊天递纸条),所以闺女就认定了我们通情达理。所以,当我们而旗帜鲜明地反对不恰当的亲昵行为时,她才能欣然接受。无害行为的合法化才彰显出有害行为的恶性,所以闺女就明了这二者之间的鸿沟,她跨过这条鸿沟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
 
第二个好处,因为我们家里对这件事没有任何负面的态度,不反对,持一种轻松的态度,所以闺女也就把这件事当作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就没有那种被放大了的、越禁越有兴趣的强烈好奇心。结果,她跟这个男孩子交往了一年左右,自己就告诉我,她不知道为什么不再对这个男孩子有特别的感觉了。于是她就跟他恢复普通朋友关系了。
 
闺女不再喜欢他后,这个男孩子还追了她一段时间,有些死缠的劲。闺女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征求我的意见,我就教她如何一方面尽量减少对对方的伤害,另一方面又态度鲜明,不给对方任何模棱两可的模糊空间。最后闺女很成熟地处理了这件事,和那个男孩子依然是朋友。要知道跟人交往尤其是跟异性交往的过程中如何恰当地说“不”是一个上乘的技能。很多成年人一直都不掌握这个技能。中国人这方面尤其不擅长。而闺女十二岁就学会了这个技巧。
 
这就是你不反对禁止早恋的第三个巨大的好处:因为你不反对禁止,你的孩子就不瞒着你,你就随时掌控着事态。因为你通情达理,你的孩子就自然会在这个问题上征求你的意见,这时,就是你对你孩子的择偶观施加影响,帮助她尽快成熟的千载难逢、金玉不换的良机。闺女后来还喜欢过另一个男孩子,双方甚至都不曾言明,但彼此都有些默契,这个过程中闺女有时欢喜,有时惆怅,都不瞒我,我就一一给她指点迷津,告诉她怎样摈除自卑,保持自信,既在需要表达时勇于表示,又在需要等待时有耐心有自信心地去等待,在被冷落了时保持健康的心态。闺女在这些过程中的成熟程度令我欣慰。我可以自豪地说,闺女现在14岁了,一方面,她发自内心地坚信亲昵行为在18岁前是不恰当的行为,所以她按照我们中国人的标准都是一个保守的人。大陆的小学生都到了什么程度我们都听说过。但另一方面她对和异性交往的成熟心态和应对技能可能已经超过一些成年人。在以后的很多年里,甚至在闺女婚后,我都还会有无数的机会帮助她进一步成熟。到了有朝一日她离开我们远赴重洋异国学习或工作,我们会相当放心。做父母的自然永远担心,天天打电话直到她烦,但我会有相当的信心,她不会做出蠢事,她会找到一个配得上她的好男孩共度余生。
枕寒流 发表评论于
????
激扬文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bigsea' 的评论 : 谢谢鼓励呀 :-) 我知道婚前不可以有性行为的要求不现实,而且我实际上一点也不反对(嘘~~,别让我闺女听到!)。我的策略是小时候先说得很严,等她逐渐成熟再放开。
bigsea 发表评论于
写的挺好啊,有些评论有点过于吹毛求疵了。你能这样帮女儿平安多青春期很好。有太多中国家长不懂得正确处理子女早恋的事,酿成悲剧或终生阴影的很多。只是要求孩子结婚才能有性生活不太现实,18岁以后她可以有自主权,要告诉孩子第一要务是要保护自己,比如要求对方戴套,或想同居时先提供体检报告。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谢谢博主等让我们表达自己的观点,谢谢西风喜欢我的看法。我也不知道如何 inform you.
西风-西风 发表评论于
Rosaline : 这位朋友:
agree with your comments , like your story. i wrote a qq, please check. i do not know how to inform you.

say sorry to LZ. 报歉打搅
西风-西风 发表评论于
西风-西风 发表评论于 2017-04-10 22:09:19
还有这个恶词“失身” , 是指女性吧? 伊斯兰教还要处死这样的女性呢, 这词即是用文字处死女人?
照此意有了sex,就没了身体, 或 身体就不有价值, 变得meaningless or worthless?

你不是在尊重,保护女性, 而是在维护旧男权社会的制序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2017-04-10 22:02:01
哈哈,西风也是如此理解的。父母管不了那么多的。

西风-西风 发表评论于 2017-04-10 21:55:01
"我们还告诉她我们的家规:16岁前不可以有身体接触,包括手拉手,当然庆祝成功的击掌除外。十六岁以后可以约会,可以拉手但不可以亲昵(拥抱接吻),十八岁后可以亲昵,但一定要等到婚后才能有性行为。"

霸道,不通人性, 还自诩为基督徒呢!
你就是那个你批评的中国父母之一。



哪句话是恶言相加了? 我自己再贴一遍。
你不是个真基督徒。 心中无大爱, 只有偏狭。
当今新教皇都是要改革天主教: 允许因恋爱接婚而离教的教士回来任职。
你就抱守千年旧规,不接婚就不能有sex, 难道你的女儿要20岁以前出嫁?


另外再指出: 您用的字眼“失身”,“ 亲嘴” 真是不妥,恋爱,少男少女的初恋真是美好的。
西风-西风 发表评论于
西风-西风 发表评论于 2017-04-10 22:09:19
还有这个恶词“失身” , 是指女性吧? 伊斯兰教还要处死这样的女性呢, 这词即是用文字处死女人?
照此意有了sex,就没了身体, 或 身体就不有价值, 变得meaningless or worthless?

你不是在尊重,保护女性, 而是在维护旧男权社会的制序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2017-04-10 22:02:01
哈哈,西风也是如此理解的。父母管不了那么多的。

西风-西风 发表评论于 2017-04-10 21:55:01
"我们还告诉她我们的家规:16岁前不可以有身体接触,包括手拉手,当然庆祝成功的击掌除外。十六岁以后可以约会,可以拉手但不可以亲昵(拥抱接吻),十八岁后可以亲昵,但一定要等到婚后才能有性行为。"

霸道,不通人性, 还自诩为基督徒呢!
你就是那个你批评的中国父母之一。


哪句话是恶言相加了? 我自己再贴一遍。
你不是个真基督徒。 心中无大爱, 只有偏狭。
当今新教皇都是要改革天主教: 允许因恋爱接婚而离教的教士回来任职。
你就抱守千年旧规,不接婚就不能有sex, 难道你的女儿要20岁以前出嫁?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我再啰嗦一下,小孩子一次恋爱成功,与家长也有很大的关系。当初我女儿的男友是白人,他父母听说与我女儿恋爱,马上意识到问题。因为中国父母是有名的反对子女高中期恋爱。他们要保护小孩子的感情,紧急开会,讨论如何一起对付忽悠我。我爱女儿,也自己经历过少年恋爱,理解。双方父母见面价值观也一致,彼此都非常喜欢对方的小孩。在他们高中期,几乎每个周末,男孩父母都请女儿参加他们家的晚餐,无论是reserved 歺馆,还是家宴,还有为他们买的音乐会的票。开车接送。邀请参加家庭旅游假日。我们也一样预订正式歺馆请男孩。我告诉女儿,你开始恋爱,说明妈妈的小宝宝长大了。我尊重你和你的男朋友。这样,女儿与父母更信任亲近。
女儿读大学了,男孩子父母与女儿保持email, FaceBook 联系,更多的是母亲。女儿生日及时送礼物。节假日,父母寄去大学周边好歺馆的gift cards.

总之,双方父母做了大量工作。双方母亲交流近况。做父母不容易的。
激扬文字 发表评论于
我真的很感谢大家在这里的意见。我不是每个都完全同意,但我都受益了,让我的观点更成熟了些。今晚特意因为这个和闺女又深谈了一次。效果很好。所以真的谢谢大家了。
激扬文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雾里南洋' 的评论 : 同意你的批评:我的这篇文章写的不够严谨。本来也没有打算写成一篇滴水不漏的论文。有一些随性的成分在里面。不过我说严禁子女早恋的做法很愚蠢这一点,我不打算收回。I feel very strong about it. 从你的言语也可以看出你是很wise的人。抛开语气上彼此生硬一些,I enjoy talking to you 。如果我没有太冒犯你让你已经在意识里面把我拉黑了的话,希望经常听到你的评论。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我承认一次恋爱就成不具备普通性。但是我也不同意高中生恋爱会影响学习。学校从高一开始,一年2-3 次正式舞会,规定男生请女生,或者女生请男生。如果不是dating, 要求换舞伴。所以学生中恋爱的很多。我了解的是互相帮助学习,互相激励。这些都是非常优秀的学生。

我与男孩父母一起,在小孩十八岁之前,釆取认可支持,并监管态度。我认识的家长们,都是好奇、兴奋的态度。没有反对、阻止的。

女儿在大学有一个稳定的男朋友,我确实非常省心。我承认是运气。但是,如果我们当初反对了,不是会造成孩子逆反,影响学习吗?
陌香 发表评论于
Rosaline 你女儿的经验不具备普遍性。 恋爱一次成功的不管什么年龄层都是少数。很多事情你自己没经历过就不要说的那么肯定。你家孩子的学习没有被影响,一定有别家的被影响了的。楼主的观点还是比较中肯的。
雾里南洋 发表评论于
1。DO NOT ASSUME。这是我不厌其烦的教育我女儿的待事原则。很难学会。

2。你的ASSUMPTION是错了。实际上我是大致赞同你的观点的。父母和儿女应该多多沟通,如果她愿意的话。我不认为我是恋爱达人,但愿意分享一些她自己不容易得到的东西,比如一些经验,男人看待这个问题的角度和想法。但我不会告诉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3。虽然我同意你的做法,但我不同意这样做就一定是最聪明,不这样做的人就是愚蠢。虽然你的观点和我的基本一致,但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是唯一最正确的观点。退一步说,你非要说自己聪明的话,也不要随便说别人愚蠢。

看到你是做IT的,不知道是不是理工科训练的。如果是的话,你应该知道冷静的逻辑和事实比任何激扬的情绪都更有力。而你的文中逻辑和事实都不够。
激扬文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雾里南洋' 的评论 : 很明显,您就是那些坚决反对早恋的家长之一。

我的做法不是我的发明,是所有青少年心理学家力荐的标准做法。建议您看看那本"How to really love your teen"。美国著名青少年心理学家的优秀著作。我脾气不好,但闺女的心理健康是朋友里面最好的,就得益于这本书。

为了您自己所爱的人,该是改变做法的时候了。
雾里南洋 发表评论于
个案而以。要得出可靠的结论还需要大量的数据。不难找出相反的个案,i.e. 父母反对但婚姻美满的,抑或虽然和父母有效交流但恋爱仍不顺利的,等等。

另外,认为自己做的就最聪明否则就是最愚蠢,不是一个聪明态度。
激扬文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西风-西风' 的评论 : 在网上谁都看不见谁,您的话就代表了你自己的准确形象。恶语相加的,别人就知道您是恶人;讽刺挖苦的,人家就知道您不厚道。我不删您的贴。您尽管展示给大家看。对我毫无影响 :-)
西风-西风 发表评论于
还有这个恶词“失身” , 是指女性吧? 伊斯兰教还要处死这样的女性呢, 这词即是用文字处死女人?
照此意有了sex,就没了身体, 或 身体就不有价值, 变得meaningless or worthless?

你不是在尊重,保护女性, 而是在维护旧男权社会的制序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哈哈,西风也是如此理解的。父母管不了那么多的。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我理解你的文章。我只是说,一般来说父亲的心情与母亲不一样。父亲听说女儿的男友来家做客,急忙将自己的枪拿岀来显摆一下…
西风-西风 发表评论于
"我们还告诉她我们的家规:16岁前不可以有身体接触,包括手拉手,当然庆祝成功的击掌除外。十六岁以后可以约会,可以拉手但不可以亲昵(拥抱接吻),十八岁后可以亲昵,但一定要等到婚后才能有性行为。"

霸道,不通人性, 还自诩为基督徒呢!
你就是那个你批评的中国父母之一。
激扬文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Rosaline' 的评论 : 哈哈哈,您是认定了我反对早恋了是吗?您再看一遍我的文章好吗?:-) 

不管怎么说,我也不会在闺女十四岁时,在她自己都觉得拥抱亲嘴不恰当的时候,去催着她去跟男生拥抱亲嘴。我想绝大多数的开明的父母都会同意我的意见。我相信你也不会是这个态度对吧?

关键是:只要父母让孩子感受到足够的爱,就像“清漪园”所说的,然后对子女恋爱持理解和宽容的态度,随时保持和子女沟通的畅通,那么,虽然情况因人而异,总都能有最好的结局。
留连 发表评论于
支持观点。孩子发展是自然过程,要引导而非压制。中国大多数父母无知及霸道。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激扬文字”先生,看着自己一手带大的小女,灵清水秀,被另外的一群小男孩讨好着,做妈妈的乐,不过做父亲的感觉不同。我的真实感觉,是养一个女儿,又带个儿子回家。高中恋爱,太正常的人生经历,无比美好,为什么反对?

当然,结婚后,另筑小巢,也认了。人生就是这样,经历过了!
激扬文字 发表评论于
回复 'Rosaline' 的评论 : 哈哈,你说得对。闺女真到16岁时,我再放宽也不迟。现在她自己就觉得这样不对,我就犯不上提前告诉她“你到16岁时可以亲嘴的”,对吗?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蚂蚁先生,已经结婚了。一切美好:)
大号蚂蚁 发表评论于
过两年又怕不恋异恋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我这辈子做的最聪明的一件事情之一,是认可了女儿的高中恋爱。女儿高二时,在一群喜欢她的男同学中,有一个长得神清气朗,玉树临风,学业卓越超群,多才多艺,家教极好。女儿试探问我,又要选舞伴了,妈妈看应该选谁呢?我帮她分析了,选了这男孩。很快她与男孩恋爱,被发现后,她笑着承认了。我要求见过男孩母亲,双方意见高度一致。俩小孩毕业前尽量将选课调到一起,放学后,周末一起做作业,考SAT, AP,。大学也被录取在一起。男孩的妈妈也告诉我,这俩小孩在一起那么快乐,从来没有见过争执。大学时,我问女儿,你在高中时穿过的十条参加舞会的晚礼裙,大学时还可穿一下吧?女儿笑着说,没有男朋友,才去学校周末舞会。我不用去,省了很多时间。大学毕业时,俩人订婚。我开玩笑说,女儿你只交一个男朋友就结婚?女儿快乐地说,这几年在哈佛,MIT 认识许多男孩,但是最适合的只有他。妈妈你就别再挑刺了。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十八岁以前恋爱,为什么不能拥抱、接吻?那是父母可以控制管理的吗?十八岁以后是独立的成年人,除了经济不独立。为什么要反对子女高中恋爱,认为一定会影响学习?大家知道,学校基本是鼓励态度。
Rosaline 发表评论于
仍然是极为典型的中国式父母:)。
清漪园 发表评论于
能跟儿女谈得来的父母,都是聪明的父母。非常赞同LZ处理女儿与男生交往的办法,这一切只能建立在父母与子女关系密切,相处融洽,儿女尊重父母的基础之上,否则,不论啥手法都不会灵。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