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上班之前再码几个字,呵呵
老大记忆好,认路的能力超常,这可能是继存了我父亲的基因。他去过一个地方,几年后回去还能把细节说得清凊楚楚。归纳能力也强。所以以前一直鼓励他去学医,但是没有如愿。虽然看着他现在也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但做的是把钱从别的地方挪到自己的地方,投机倒把的勾当,还是有些遗憾。
凭着他的好记,照葫芦画瓢,老大学琴也比较快。初中时毫不犹疑地选了orchestra 课,也就有了第一次在台上表演的经历。他当时很shy. 老师让他坐在前面,毕竟他比别的孩子超前些,但是他竟然去坐在最后,还把music stand升高至头部。我们两口子兴高采烈的去看儿子,结果连个脸都没找到。
第二次音乐会就不一样了,一是他明显发现他比其他同学拉得好,我们也不断地软硬兼施要他不要怯场,也告诉他在台上应该的行为。他坐在了前排,看到他在观众中找寻我们的眼光,太太高兴地向他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