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女儿和干巴猴 20161217
丹娜是这世界上万里挑一的高情商孩子,漂亮可爱,幽默透明,人见人爱,她是这世俗的一股清流。看着刚毕业的她来系里教书,原老板芭芭拉心里爱她到不行,好似多年没盼来的女儿,试图说服丹娜作自家的儿媳妇,丹娜说,万一不成以后怎么相处?
喜欢丹娜的真诚自信。父亲是卡车司机,母亲是清洁工,从没见她表现任何出生蓝领家庭的不自在,还坦然介绍妈妈成了我们高中的晚间清洁工,后来升成领班到学区的小学去做头头了。当时系里的坎自然暗地拼命追她,暗地是因为美国人有句俗语,“不在吃饭的地方拉屎”(don't shit where you eat), 意思自然是万一不成日后相处会十分尴尬。我当然慧眼识破,又答应保密,结果一年后他们自己分手。
坎大受打击,一年后在系里传出段惊世骇俗的故事,经教育局调查后劝其退职,我最后一次在停车场见到他匆匆离去时,一副胡子拉碴的潦倒相,几乎认不出来。我和芭芭拉都同情他的被迫离去,但是,政策法规不容私人感情……
本想把俄国钢琴老师的大儿子介绍给丹娜,当时格丽娜帅气活泛的大儿子在纽约金融界已经有了律师女友,她要把高大沉默,学法律的小儿子给丹娜,但是丹娜嫌人家年龄小了。中间丹娜谈了两个,一个在马里兰,系里同事都不愿意丹娜离开,因为那人是子承父业,铁定在外州。后一个也是同事介绍,没成。最后这个帅小伙罗伯特,是我们高中的多年前的毕业生,大学毕业在外校初中教书,他们一起参加学区教职员工音乐剧的义演而认识,这才有了一段历史性的联姻。
我和丹娜结盟成义母女后,同声共气,一唱一和,在办公室里玩的开心无比,我们还共同约定,不管谁遭了欺负遭了难,另一个一定鼎力相助,哪怕一方错杀了人,另一个也会毫不犹豫地帮着掩埋尸体 , 助她潜逃在外,哈,开玩笑……
丹娜和她的闺蜜甘在同一年被雇佣,以丹娜的活泼可爱,她基本同谁都合得来。
甘与高中的甜心结婚生子,很快离开我们高中,两个孩子之后,她基本在家带孩子,与我们失联,只有丹娜还请她做了伴娘之一。系里其他的年轻女孩子都是伴娘之一。听说,本来所有伴娘说好了每人出多少钱大家一起送一个大礼给丹娜作嫁妆,不期甘自说自话要买什么小箱子等等,弄的大家手足无措,很不愉快……
大约在三年前吧,甘离校已经两年的时候,我终于对丹娜说出自己其实非常讨厌甘。
“哦?” 丹娜说,“为什么?”
“难道只有我一人看出她是个自以为是的没礼貌的粗人吗?”
早在甘搬家到宾州,我问她要不要一个大彩电,我们反正不用了,她说可以放她新家的厨房。从我把东西从我的车厢搬到她的车厢,一路从办公室到停车场,再从停车场到办公室,她没对我说一个谢字。反而问我彩电是好的吗,会干活吗?
我又对丹娜说了第二件事。甘第一次怀孕时,给系里同事一张婴儿用品商店的注册物品单子,一般同事都只是二三十元的东西,我还给她买了一个很贵的婴儿车。结果东西寄到她家后,她并没有像一般美国人传统礼貌地那样到你跟前来郑重道谢,或者抱一下,反而只是隔着几个办公桌子,把凳子往后翘了一下,侧着头说,“一曼,东西寄到了,谢谢!”
我对丹娜说,“也许以你的年龄和她的轻松的关系,没注意到她在这些枝枝节节小事上的粗鲁和无礼,我是极其敏感的,因为这太不符合美国人的基本习俗……所以,我当时也只是冷淡地对她点点头,心里却大骂道,what a rude fuck, you stupid bony ass !
丹娜大笑到,“哎呀我好喜欢你的干巴脆!不过”, 她皱着眉头使劲儿回想道,“她似乎是会这样的,真是的……”
丹娜结婚后干巴猴曾经在脸书上抱怨她疏离了闺蜜,认为丹娜只是利用自己做了伴娘,真的吗,伤了你的玻璃心?G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