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0年代行政定级标准
前天贴了“56年前定为行政5级以上干部名录”一文,萧岚、动不动、闲看花开花落等网友参加了讨论并提供一些信息,我的贴文也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一点效果,由于写得匆忙,有好几位的级别并不准确,主要是对定级标准和有些人的履历了解不透所致。问题主要是在5级和6级干部的评定上,这两天又查看了一下,发现还有几位列在5级的可能是6级:如吴德、王任重等,萧岚提到的江渭清可能也是6级,因为50年代初评级时,省长、书记的职位并不高(和现在的地位比):一是上面还有大区和中央分局,二是省市数多,(后来撤并了很多),而中央部委却少,所以开始省市级比部委要低一到二级。55年后开始,部委增加,省市减少(撤并后),大区撤销(54年4月),省市的地位就和部委的相当了,虽然60年代又设立了6大局,但6大局的实际权限是比不上6大区的。52年的标准省(市)长是6级,(见下)而55年标准中省(市)长是5级,(见前2天贴文中的表)。
52年标准:
1级: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2级: 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务院总理,副总理等人员
3级: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各委主任,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席等人员
4级: 政务院各委副主任,政务委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人员
5级: 中央人民政府部长等人员
6级: 政务院各委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副部长,大行政区人民政府部长,省(市)人民政府主席等人员
7级: 省(市)人民政府副主席等人员
下略
2级: 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务院总理,副总理等人员
3级: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各委主任,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席等人员
4级: 政务院各委副主任,政务委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人员
5级: 中央人民政府部长等人员
6级: 政务院各委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副部长,大行政区人民政府部长,省(市)人民政府主席等人员
7级: 省(市)人民政府副主席等人员
下略
原来政务院总理是2级,但第一届人大后,变国务院了,55年的标准把总理,委员长都列为1级,这也是我把周恩来列在1级中的理由。另外,55年的标准把副委员长定为1-3级,那是因为原来几位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宋庆龄、 李济深、张澜)变成副委员长了,他们还是1级,新任的副委员长就在2-3级了。这个级别系统的复杂(一职多级和职级交叉),5级以下仅凭职位很难讲确切的级别,还有资历等考虑。省市定5级的基本资历是30年前的党员。大江兄希望我列出6级干部,列10来位可以,要列全,那是无法完成的任务。
另外提一下,有些资历老,名气大,级别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如柯庆施,因他解放初无大区正副职职务,也不是中央(候补)委员),如李聚奎,很多贴文说他有大将的资格(陈赓在他后任红军师长),实际上评级时他只定为副兵团级,见下照。有些名气不大的,级别却不低,印象中,52年的评级,东北局的定的都不低。
我还需要时间查找履历来纠正更新这个名录,也欢迎网友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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