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话江湖 - 说小偷儿

 

  有人可能会有些许印象,在20055月中旬,在国内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网站上刊发了一条惊人消息:成都车站派出所的四五十名警察由于与站内小偷勾结谋取不义之财,正在被铁路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与此同时,许多家平面媒体的记者对此案件进行了追踪调查和报道。我粗粗地浏览了一下相关新闻,发现记者们以惯用的写作手法,借别人的嘴巴,纷纷表达了对这起案件的震惊和愤怒。想想也是,在当时,盛世和谐是中国社会的主旋律,暴现此等丑闻,实在让人扫尽兴致,焉有不震惊和愤怒之道理?

 

  而我,对于此事好象并没有足够的感觉震惊,我深刻地相信,这是一块神奇的土地,什么人间奇迹不可以发生呢?况且,官与匪一家成亲,警与贼勾搭成奸,这在我们中国,本就不是一件让人感觉震惊的事情,这于中国人民是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传承的,何惊之有?我只是感觉有些许的愤怒和莫大的悲哀。我愤怒于盛世中人民警察的天良丧尽和盗贼小偷的气焰嚣张!我悲哀于这案件中警察与小偷们共同的贪婪之心、疯狂之举和愚蠢之为。他们分别玷污了自己的光荣称号,警察们自然不配做警察,而小偷们呢?我会十分不屑地告诉他们:你们也他妈的配做小偷?!

 

  小偷,谈不上是一种职业,却始终有人以此为生。这行当在古今中外,跟妓女卖淫的历史一样悠久,是人类最古老原始的谋生手段之一。听上过山(坐监狱)的朋友讲,在号子(监狱)里,有两种人是等闲之辈不敢轻易招惹的,一种是赌徒,另一种就是小偷。因为,在各色人犯之中,这两种人是真正的江湖人。赌徒自不必说,真正的赌徒是有气质的,非寻常人可随意欺侮;小偷呢?一个真正的小偷是身怀绝技的,是聪明绝顶的,是见过世面的。在号子里,是有拧门撬锁的小蟊贼们给端尿盆儿的。

 

  我之所以对当今成都火车站的小偷们怀有十分的不屑和鄙夷,我以为他们不过是蟊贼,根本就不配做小偷!真正的小偷是身怀偷窃技艺的,于人神不知鬼不觉之中探囊取物,来无影去无踪,这是功夫!什么叫功夫?就是时间和汗水的结晶!俗话说,光见贼吃没见贼挨打,我说你还没见贼练功夫呢!为什么挨打?就是功夫没练到家!

 

  象学习所有的技艺一样,小偷的技艺是要名师传授的,困难的是,你不知道人群里谁是身怀偷窃绝技的大师,即使你有志成为一名小偷,也不知道向谁磕头拜师去。而那些身怀偷窃绝技的大师选择可以相授技艺的徒弟,是同样困难的一件事情,因为没有谁天生的愿意做一个小偷!谁不想做一个体面的人,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人呢?成为一个小偷,需要机缘,是命中注定的事情。

 

  做小偷是需要天分的,需要绝顶的聪明。听人讲过一个小偷的故事,说这家伙从小在村子里偷鸡摸狗,但是从未失过手,总能获得成功!他知道如何让一只被偷的鸡不叫唤,让一条被套住的狗不挣扎,让一头牛乖乖地跟自己走,这是个聪明的人。这家伙的偷窃手法被一个老贼看在眼里,暗自高兴欢喜,认定这是个偷窃的天才,决定要把他培养成材!这位在以后成了材的小偷于民国时期享有大名,他就是燕子李三。

 

  无聊时翻闲书看,手里有一本《相术集成》,其中有一段讲小偷与赌徒的手相。书中讲解,大凡中指与无名指差不多等齐的手,是赌徒的手;而食指与中指差不多等齐的手则是小偷的手!但凡拥有这样一双手的人,去做小偷会有大收获大成就,这样的手,用业内行话讲,叫聚宝盆

 

  我见过赌徒的手。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其中有一个上海同学好赌,大部分同学都不把他当亲近的朋友,跟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有一次,我特别留意了一下他的手相,果然,他的中指与无名指几乎等齐!印证了我那本相书里的说法,这是个天生的赌徒!关于食指与中指相等齐的手相,我还没有看见过,甚为遗憾。

 

  一个有来历出处的小偷从拜师学艺到能够单独行走江湖,需要6年的时间,相当于一个现在的硕士研究生。前三年学习偷窃的各种技术,这里面包含的科目多了去了,决不单单是手上的功夫!一个合格的小偷要掌握的知识和具备的素质决不是一个生产线上成批量出品的研究生所能企及的。就这样,三年之后还不能单独行走江湖,要跟着师傅闯荡天下,做社会实践。其实主要的是看师傅怎么工作,做徒弟的仍然是在学习的过程当中,顶多是在师傅工作的时候,帮衬一下,搭台补戏。这三年的社会实践对于一个小偷今后的偷窃生涯是极其重要的,所谓的名师出高徒,在小偷师徒身上表现得最为突出明显。师傅自然得是名师,徒弟也应该高徒,缺一不可。

 

  天底下聪明人很多,但是聪明人往往不肯吃苦下工夫学技艺,这于小偷这一行当是最犯忌讳的。你不下苦工夫,决不是你能不能学成技艺的问题,它悠关你的生死!你想啊,一个做起活儿来处处漏水的三只手,是早晚会被人打死的。

 

  最常听人讲的小偷练习手头上的功夫,是在一脸盆滚烫的热水里,扔进去一小块肥皂头,练习者要用食指和中指反复地把这块小肥皂头自滚烫的热水中夹起来再扔进去,扔进去再夹起来。还有一种练习的方法,在一块玻璃板上,放一枚硬币,还是用食指和中指,去夹起这枚硬币,翻来覆去。这并不是轻易可以做到的事情。所以,那相书里讲,食指和中指等齐的手是天生做小偷的手,也不无道理。

 

  好象是在1987年,中国警方破获了一个特大的盗窃团伙,这是一群真正的小偷,一个个身手不凡,且组织严密,让警方在很长的时间里束手无策。最后,一位英勇的女公安战士,在火车上,在乘客坐席之间的台面上,用灵活异常的两根手指,翻来覆去地玩着一枚硬币,引起了同车上小偷的注意,以为是同道中人,主动上来搭讪。呵呵,这个盗窃团伙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了。

 

  在天津,小偷不叫小偷,雅号高买。我也不明白这高买是什么意思,问过他人,有人望文生意,说是高级地买走的意思,呵呵,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这两个字是小偷的代名词。在清末民初,天津的小偷是个行当,有首领有组织,有章法有规矩。但是,再有章法有规矩的偷窃活动也是干扰社会正常生活的,当年袁世凯治理天津,发誓要铲除天津的地方陋习,危害社会治安的毒瘤,包括烟、赌、黄、偷。一时间,天津的小偷们惶恐不安,因为大多数小偷也都是养家糊口的汉子。于是,天津小偷的首领出头了,他面见袁世凯,为天津的同道爷们争下了这口饭吃!

 

  传说,袁世凯根本就没拿正眼瞧一下这位天津高买的头领,一阵冷笑之后,说你凭什么为这些祸害社会的偷儿们出头啊?今天不说出个子卯寅丑来,就别想站着走出我这衙门!这位天津高买的首领真不愧是位字辈儿的人物,在袁世凯面前,不卑不亢,据理陈词。他陈述了天灾人祸兵荒马乱是产生偷儿们的最根本原因;又谈了偷儿们这行道里的章法规矩;特别是他报出了一个在天津以此为谋生手段的偷儿们的人数,吓了袁世凯一跳!最后他告诉袁世凯,这些偷儿们也是大清国的子民,五尺高的汉子,都得养家糊口,但凡有一点出路,谁愿意做一个为人不齿的贼呢?如果袁大人一下子断绝这些人的生路,让这些人如何想如何做?恐怕于天津的社会治安更为不利!

 

  袁世凯岂是听人说教的人物?他告诉天津这位高买的首领:今天我给你一个机会,就在此时,在我这衙门的大堂上,你要是能在众人面前,把我项上的这挂御赐朝珠给偷了去,我就赏你们这些偷儿们一口饭吃!天津的这位首领一听,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膝行向前,一把抱住袁世凯的大腿,哀求道:袁大人您这是要小人的命了,我纵使有天大的本领也不敢冒犯大人您啊!您就给我一顿乱棍,打折我这双腿,也好让我回去跟天津地面的老少爷们有个交代!当时的袁世凯听罢是哈哈大笑,得意忘形,说就你这点微末道行,也敢把自己说得神乎其技,还敢走进我的衙门大堂,在这里与我侃侃而谈,真不知道天高地厚!但此时天津的这位高买的首领不再说话了,仍然跪在那里,低头认罪的样子,双手平举过顶,手里托着的正是袁世凯刚才还悬挂在脖子上的那串御赐朝珠。

 

  听人讲,过去小偷们练手上的功夫,从热水中夹肥皂头和在玻璃板上翻硬币是最一般的了,手上的功夫到了一定水平火候,让人把一件白色长衫挂在衣架上,那长衫的扣子都是疙瘩盘的,不是现在的金属或塑料纽扣,解和系是需要用双手的。但是,只见那神偷者,面对长衫,一挥手,那疙瘩盘的扣子全部解开,那长衫却纹丝不动!这手法已经让人瞠目结舌了,但还有更高明的,再一挥手,那已经被解开的疙瘩盘扣子又全部给系上了!那拜过名师的小偷,手上的功夫练不不到这火候,师傅是不会让你出师的。

 

  在一个城市里,小偷们是划分地盘营生的,每个地盘上的小偷都跟所在地派出所的警察相勾结,否则你即使在有本领,也会栽跟头的。过去的小偷夹人钱包,不是通吃全黑,见钱包里有一百元,拿出六十元,给钱包里留四十元,再把钱包给事主送回去!这可是个高难度的动作!有的小偷功夫不纯,偷钱包时没出事,送钱包时出事了!被人抓个正着,挨一顿暴打不说,简直太没面子了!没办法,回去还得练!补充一句,偷来的那六十元里有所在地警察三十元。

 

  有人说,好不容易把钱包偷了来,还给人家送回去,这不吃饱了撑的,找打么?话不能这么说,人家一个钱包,你偷来了,钱包里有一百,你取六十,那四十给人家留钱包里送回去。那倒霉的失主回家一打开钱包,他会发现少钱了,但是怎么少的他不知道,他怎么也想不到这钱包已经被人偷了一次!在这种情况下,失主是决不会报案的!你想,如果你是一个所在地派出所的警察,天天有人报案说在你的地面丢钱包,你会怎样?即使你知道是谁干的,而且跟小偷坐地分赃,时间长了,也不行,一旦惊动上峰,够你喝一壶的!成都公安铁路派出所的警察们就是这么栽的!

 

  有一个笑话,说一男人出去逛商场,钱包被人摸走了,很生气。下个星期天,他做一套,钱包里塞满了手纸,鼓鼓的,很显眼,为了引诱小偷上手。他在商场里逛了一天,也没遇见一个小偷,很扫兴。晚上回家,把钱包拿出来,打开一看,发现其中一张手纸上有一行小字:傻逼!钱包里一分钱没有,你逛个什么劲啊?

 

  过去的小偷们营生作业不仅划分地盘,遵守规矩,而且有分寸,不会一口吃个胖子,偷成一个百万富翁,按行规,每月他所偷取的钱数是有限制的。否则,别想混了。另外,还有一点,这种上了道的小偷,一般是有选择性的下手的,老幼病残不偷!这是天良,小偷也需要。

 

  当年成都公安铁路派出所的警察与小偷勾结谋取不义之财的新闻,让我的心寒了一下,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呵呵,对于小偷的扒窃和警察的分赃,我并不感觉震惊,让我感到沮丧的是,这案中的警察与小偷,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我甚至开始怀疑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否在中国人身上发生作用,用熊孩子小明的话来讲:这也太尼玛卧槽了!

 

原载微信公众号:鬼眼天下 guiyantx

 

Luumia 发表评论于
警察,小偷,集体退化了。
很好看的文章。
拿铁咖啡 发表评论于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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