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结婚以前,我和我丈母娘因为不一样的价值观,有些冲突。我天真地以为这没关系,我以为爱情能克服一切问题,我就结婚了。现在,我和妻子决定离婚了。
我和丈母娘的价值观有以下几点不一样。
一、丈母娘让我结婚后早生孩子。我想等自己成熟些了再生孩子。因为这个分歧,丈母娘不让我妻子跟我在一个房间睡。我因此和丈母娘吵过架。
二、丈母娘认为我妻子是伺候我。我认为我和妻子之间没有谁伺候谁的关系。因为这个分歧,我妈妈跟丈母娘打电话吵过。
三、丈母娘认为感情是用钱维持的。丈母娘对我说,我妻子的哥哥小时候在她们村里有几个好朋友。有几个人不再联系,有几个人跟我妻子的哥哥的关系现在还很好,因为丈母娘过年过节喜事丧事都给钱。我觉得钱不能维持感情。我以前的几个小学同学、大学同学现在还是我的朋友。我和他们之间没有金钱关系,感情还很好。
四、在丈母娘她们村子,好像女儿有义务给亲兄弟钱。我妻子的嫂子,我叫她小茹吧,每年过年时给小茹的哥哥三万块钱左右。小茹不工作,我妻子的哥哥出这笔钱。我觉得这不合理。
五、丈母娘觉得她家的事我父母有义务帮忙。我父母的事跟她家没关系。我岳父生病的时候,去我爸妈的省的医院看病。我给了丈母娘三万两千块钱。我爸妈熬阿胶熬补品往医院送,还去医院看望。我岳父跟我丈母娘在我爸妈家住了两个月。后来呢,丈母娘觉得岳父的病没治好,后悔当初去我爸妈的省的医院了,也没感激。后来我爸爸生病住院了。妻子从没打电话问候过。丈母娘也没打过电话问候过。我跟我丈母娘说,我爸爸病了,请她体谅一下我爸妈的苦。丈母娘说不关她的事,丈母娘还用平板电脑看娱乐视频。我就无语了。
六、丈母娘认为她有权干涉别人。当初丈母娘的邻居盖房子,房子比我丈母娘的房子高了点,房子面积比我丈母娘房子大了点,丈母娘就向邻居提意见,两家人后来就互相不愉快。丈母娘也干涉我,我不想在结婚两年内生孩子,丈母娘就不让我跟妻子住一间房。
七、我感到我的一些付出被浪费了。我岳父去世的时候,我妻子打电话让我赶紧去丈母娘家。我放下工作,赶紧回丈母娘村子了。结果发现,第一,我没有披麻戴孝的权利。第二,我不需要干什么事情。我就无语了,因为我耽误了工作,我影响了工作业绩,我却白忙一场。我爸妈的一些付出也浪费了。我爸妈听说岳父去世了,早早赶去丈母娘家探望,还送了一万块钱。我丈母娘的妹夫对我说,你爸妈就是为了早点见到你。我无语了。因为我去完丈母娘家后要去我爸妈家的,我爸妈早晚都能见到我。我爸妈是去丈母娘家吊唁的,不是为了早见到我。我爸妈的好心被歪曲理解,真是浪费了。
如果丈母娘不影响我妻子的话,也没大问题。麻烦的是,丈母娘对我妻子的影响很大。丈母娘能让我的妻子对我好、或对我坏,丈母娘也能改变妻子的想法。结婚后有两次,妻子跟丈母娘打电话,丈母娘让我妻子对我好,然后我妻子就对我特别特别好。丈母娘也能让妻子对我坏。我妻子生孩子前几个月,丈母娘来我家住,我和妻子带着丈母娘去逛街、旅游、看海、去中餐馆。我出钱供丈母娘去学校里学英语。我送给丈母娘平板电脑。我出钱买衣服给丈母娘。结果,丈母娘不满意,觉得我妻子伺候我,觉得我对妻子坏。结果,妻子对我的态度也变坏了。
我妻子抱怨说,她结婚后去我父母家时,她不再称呼我妈妈为阿姨,而是直呼妈妈,这是改口了,但我父母没给改口费,她说我爸妈吝啬。我觉得挺冤枉的。事情的原因是,第一,我结婚后去丈母娘家,没收到改口费。第二,我爸妈不是吝啬。我岳父去世时候,我爸妈送给丈母娘一万块钱,还送给丈母娘的孙子们钱,这些钱都是没义务送的。
我妻子还抱怨说,我把工作中的烦心事情跟她讲。从那以后我就不再跟妻子讲烦心事了。
我妻子抱怨说她没有冬天衣服穿。我觉得不可思议。妻子走了后,我收拾家,找出了十公斤妻子的冬天衣服,而且这些衣服是在我妻子往丈母娘家寄了一百公斤东西之后我找出来的。
我妻子觉得当她老了以后我会嫌弃她。可是我不是因为妻子漂亮才喜欢她的。妻子不丑也不漂亮。我觉得她老了也不会变难看。
我妻子问我,说结婚这几年,我自己觉得我对妻子有亏欠吗。我无语了。我挣钱养家,我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嫖娼没小三,我有时做饭,我有时做家务,我给了丈母娘不少的钱和不少的东西。妻子拿着我的工资卡。有时候我在家做饭做家务。周末有时候我和妻子在外面吃,省得妻子做饭。我觉得我对妻子没亏欠。
我现在特别想念我岳父。我岳父是个开明的人。他劝过丈母娘别干涉我。他说我爸妈是老实人。他说,他把女儿嫁给我,他放心。可惜他去世了。要是岳父还在的话,可能我和妻子不会闹离婚。
我爱妻子是因为妻子的一些特点。妻子她倾听我,她开导我,她不乱花钱。可是妻子的让我爱的特点渐渐没有了。她抱怨我对她说烦心事,不倾听我了。她花钱渐渐多了。她买的化妆品用不完还买。她内衣就要买维秘的。她食物吃了一半不吃了再买其它的吃。我发现,我是因为一个人的一些特点喜爱这个人的。如果这些特点消失了,那我不爱了。
妻子说我们这个家让她心烦。她要回娘家。我没劝住,最后她带着孩子走了。走之前,我和妻子签了离婚协议。协议里规定,妻子将来给孩子改姓名,我必须配合。妻子安排孩子的生活,我必须同意。只有得到妻子允许,我才能探望孩子。我每月付抚养费。妻子不让我白得个孩子。这些条款我都签字同意了。
我跟人说起这些事。别人说,孩子离开你会很快忘了你的。别人说,你签了协议就放弃了你跟孩子的权利。我说是啊。
现在我一个人过,也很自由。我不恨我丈母娘、也不恨我妻子。我觉得这些事情的原因是我、丈母娘价值观不一样,丈母娘又对妻子影响很大,才导致这个结局。
我祝丈母娘、妻子和孩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