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就是这样充满悖论,越是追求快乐(娱乐),人活得越是苦累。
人生有八苦,除却生老病死之外,求不得,爱别离,怨憎会,五受阴,皆是因欲望所招致的痛苦。
当然,少有人能做到老子的“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更少有人能做到释家所言的“色空、法空、性空”,既为凡夫俗子,一头逐欲,一头求乐,两头都占便宜的确很难,那就看看古人,他们是如何看待快乐的?又有哪些关于生命的愉悦美学?
古人很早就知道,大多数人的快乐是以别人的快乐为快乐。看见别人升官发财趾高气扬,簇拥香车美女春风得意,名利双收踌躇满志。跑马圈地圈水圈矿,玩互联网玩金融玩股票,甚至忽悠欺骗设套,赚得个盆满钵满,手段的正当性与否是乎无关紧要,关键是结果惹人心痒眼谗。
于是乎,众生趋之若鹜,争相效仿,这就是古人所说的“适人之适”。适者,快乐、愉悦;适人之适者,以别人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
这里的“适人之适”,当然不是指情系社稷,以天下苍生为己任,而是指一种丧失自我的从属性快感,一种如勒庞所言的乌合之众所具有的追逐效仿和马丁-韦伯所言的社会人所独有的三大欲望(权力、财富、名望)。这个层次的“适”,超不出人的生理性欲望和社会性欲望,在古代生命的愉悦美学中属于最低的层次。
比这个层次更高的,是古人所说的“与人共适”。“适人之适”者,往往不得其乐,因为某些利益动机的驱使,才装作好像别人的快乐也是自己的快乐。许多时候跟逢场作戏一样,也是逢场装乐罢了。
“与人共适”却不一样,是自己与别人可以共享一种快乐,它是从真实的自我出发的一种快乐,不是从属性的。“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主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所共适。”面对浩然宇宙、充实大地,苏轼与朋友被永恒时空的庄严和刹那人生的美丽所慑服,一起沉浸在生命如斯美好的感动之中。
快乐能与人共享,一个快乐就变为两个快乐,快乐分享得越多,就会被放大,变成许多人的快乐。但是,真正属于你的快乐能有几人可以“共适”呢?尤其是那些在情感上、精神上和文化上的快乐!一个人的精神越脱俗,一个人的人格越贞洁,一个人的境界越高卓,能与之“共适”的人,越发少的可怜,所以古人才会发出“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喟叹。
不愿“适人之适”,也不奢求“与人共适”。
中国古人的生命愉悦观进入到了一个更高的阶段——“自适其适”。自适,即自得其乐,即自由,既无强人之意,也不受制于人。对世间万物万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声色货利的追求有条件,对七情六欲的满足有限度,行其当行,止其当止。关键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儿,成自己想成的人。
(“我与我周旋久,宁做我!”《世说新语》殷浩语)庄子就说过,像狐不偕、务光、伯夷、叔齐、箕子、胥馀、纪他、申徒狄这样的人,被奴役世人的东西所奴役,以别人的快乐为快乐,都不是能够自得其乐的人。如果只知道“适人之适”、“役人之役”,而不知道“自适其适”,那么,不管他是江江洋大盗,还是贤人君子,都同样是昏滞邪恶,令人不齿。
自适其适,就是坚持自己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在欲望和功利面前绝不泯灭良知和原则,绝不丧失心志与真我,绝不同流合污和随波逐流。这是不关乎人欲、摒弃功利的生命自由的愉悦美学!
无论所做的事,是难是易,是大是小,自得其乐便都像寻常之事一般。《晋书-张翰传》记载,张翰见秋风已起,开始思念起故乡吴中的菰菜、莼羹、鲈鱼脍。他对随从说:“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
于是调转马头,返回故乡。人生本来苦短,何比处处委屈自己!苏轼不也说过:“这些百岁,光阴几日,三万六千而已。醉乡路稳不妨行,但人生,要适情耳。”自适其适,适在何处?可在入世间,也可在退世与出世间,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生命愉悦的最高境界,是“忘适之适”。在“自适其适”中,还有个“我”存在,主体并没有消失,这本身就是一种束缚和障碍,不是物我两忘的状态。“忘适之适”是对“自适其适”的超越,是一种进入独立绝对的境界中“无待而由于无穷”的大自由和大自在,是一种完全的解放、彻底的适意,是终极的愉悦!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如鱼得水而不知有水,如鸟御风而不知有风。庄子说得好,感觉不到脚的存在,说明鞋子很舒适;感觉不到腰的存在,说明皮带很舒适;内心不变来变去,行动不盲目跟从,遇到任何事情都很舒适;本性常适就会随时随地得到舒适,这就是“忘适之适”。
大适如忘,至乐无乐,看起来无忧无喜,真正的至乐本质上是对快乐的超越。
今天,你快乐吗?
这是好友 马林 先生的一篇文章,得到授权转载。
需要在国内阅读文章的,请关注订阅微信公众号 书闲时间 或直接微信:58508994 谢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