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的故事》([日] 盐野七生著)(二)

(二)帝国的诅咒
 
初次接触罗马史的中国人,最感困惑的恐怕就是帝国的皇位继承——对熟悉本国历史的我们来说,王朝帝国就等同于“父传子,家天下”;父辈们“打天下”,儿女们就有权力“坐天下”;“禅让”这样王道的传承方式只存在于上古的传说中。自从大禹传位于启,权力就始终是一姓家族的私产,是要由父亲传给儿子,儿子再传给孙子,并且千秋万代一直传下去的——如果可能的话。秦国一统天下后嬴政心中一定存着这样的念头,不然也不会自称“始皇帝”。虽然秦二世而亡,成为笑柄,但皇图霸业永续不断的梦想却深入人心,刺激着后世历代野心家的贪欲。
 
罗马帝国从屋大维到君士坦丁之间有近一百位皇帝,但父传子这种“天经地义”的继承方式在其中却占绝对少数。一些皇帝在世时会将他选定的继承人收为“养子”,但“养子”和皇帝却很可能毫无亲缘关系,可能出身于遥远的行省,甚至可能具有蛮族血统;对于前任皇帝没来得及指定继承人的情况,元老院会推举产生新皇帝并昭告天下,但有些时候(尤其是帝国后期)军队会直接拥立将领成为新任皇帝,再设法获取元老院的承认。
 
这并非是因为罗马皇帝们有意剥夺后代的继承权。帝国时代与共和国时期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皇帝是终身任职的,而且大部分皇帝死后都会被尊奉为“神”。因为这种观念,有着“神君”血脉的人继承帝位被认为是众望所归;当受人拥戴的皇帝去世后,哪怕他的儿子当时还年幼,根本没有任何公职或统兵的经验,仍然会被元老院和军队拥戴为新皇帝——前提是皇帝有儿子的话。
 
与信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中国人不同,罗马人并不介意单身,也不会把没有子女当成一种罪过。结婚生子、延续种族乃是公民的天职,但由于罗马人习惯一夫一妻,在这方面难免会不如人愿,有的人只有女儿,有的人则根本没有子女。对此罗马人只是平常视之——如果子女不成器,除了纵欲享乐外一无所长,便只会给家族和社会带来不幸,那还不如没有子女;而对于善良、正直、有责任心的孩子,等待他们的又难免是劳碌、艰辛的人生。
 
皇帝在这方面也不例外。“开国皇帝”,被尊为“奥古斯都”的屋大维就只有女儿,这种情况下皇位的继承就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实现——屋大维本人就被凯撒收为养子,并指定为继承人,后来屋大维对于提比略也是如此。就事实来看,“养子”继承皇位后的表现远比亲生儿子要好——被后世称为“五贤帝”的涅尔瓦、图拉真、哈德良、安敦尼·庇护、马可·奥勒留,后四位均以“养子”的身份继承皇位。这一点正如哈德良所说,“儿子不能选择,但继承人可以。”
 
哈德良会有如此感慨,大概是因为皇帝本人最清楚这一称号背后蕴含的沉重责任。
 
对责任的重视无疑是共和国最宝贵的遗产。一个典型的罗马人,当知道自己大限已到的时候,会和家人道别,然后躺下不饮不食,平静的等待死亡的降临;因为在罗马人的观念里,人一旦失去了行为能力,像行尸走肉般活着,完全成为社会的负担,那不是一个坚强、有责任心的公民应该做的。
 
担任公职,是公民责任的最重要表现,这一源自共和国时期的观念到了帝国时代依然有效。
 
拉丁语中,“皇帝”(Imperator)一词原本是士兵对凯旋将军的称呼,相当于“总司令”;统领军队保卫帝国安全是罗马皇帝的首要职责。
 
被元老院称为“最佳元首”的图拉真,64岁高龄仍要为巩固帝国东部边境而远征帕提亚,终于心力耗尽、一病不起;他的继承人哈德良,在外征战时与士兵“吃同样的饮食,喝廉价的酒水”;其在位的二十一年中,三分之二的时间花在了对帝国边疆的巡视中,足迹遍布不列颠、西班牙、北非和近东;《沉思录》的作者,“哲人皇帝”马可·奥勒留,在多瑙河防线告急时亲自领兵抵抗日耳曼人的入侵,最终因染上瘟疫死在军营中——这是帝国鼎盛时期、边疆稳定的情况;到了后来蛮族大规模入侵的时代,很多皇帝的整个生涯都在南征北讨中度过,更有数位皇帝在与蛮族的战斗中阵亡——真是名副其实的“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除了抵御外敌外,皇帝还肩负着维持国内安定的重任。虽然由共和转为帝制,但帝国事务并非都由皇帝独裁专断;元老院这一共和国的灵魂机构被保留了下来,继续参与政务,并起着磨练人才、选拔才俊的作用。帝国在大部分时期都处于皇帝和元老院的“共治”之下,元老院对于皇权也有一定的制约——皇帝继位需要经过元老院承认,原则上皇帝并不超越法律而是在法律之下;皇帝下达的“敕令”具有法律效力,但这样的“敕令”只在其生前才有效,如果想要成为帝国法律的一部分则必须经过元老院的认可;生前名誉不佳、引发众怒的皇帝,在死后会被元老院处以“记录抹杀刑”,其名字被从一切官方记录中剔除,生前颁布的敕令也一概废除无效。
 
自屋大维开始,罗马皇帝是军队最高统帅、大祭司、终身护民官,享有人身不可侵犯的特权。尽管位高权重,但皇帝在罗马人面前也仅仅是“第一公民”而已。军人见了皇帝自然需要敬礼,但在元老院中,皇帝和议员表面上并无太大分别,都身着托加,只不过皇帝身披象征尊贵的紫袍;皇帝出行没有华丽的仪仗,平民觐见皇帝也不需要行三拜九叩大礼;皇帝和平民一样一夫一妻,没有庞大的“后宫”、三千佳丽,也不需要大批宦官打理内务——这些是所谓“东方帝国”特有的陋习,被视为专制腐朽的标志,被罗马人嗤之以鼻。
 
凯撒大权在握的时候,部下曾擅自向他献上王冠,却被凯撒拒绝,因为他深知罗马人对王权的憎恶;一手开创“元首制”的奥古斯都,生怕自己权势过重引起元老院的反感、市民的不快,经常表示自己虽手握大权但身份上不过是议员们的同僚。
 
作者盐野七生讲述的一个故事最能体现罗马皇帝与市民的关系:
 
“有一天,哈德良作为大祭司前往神殿主持祭祀仪式的途中,被一个女人拦住了。她要向皇帝请愿。皇帝说了一句‘现在没有时间’,抬脚准备继续前行。那个女人于是对着他的背影喊了起来:‘既然这样,你没有权力统治我们!’ 哈德良于是转身回到女人身边,听取了她的陈述。”
 
熟悉东方帝国森严等级的读者们看到这一幕恐怕会目瞪口呆。
 
在《罗马人的故事》中,作者认为共和制向帝制的转变基本上是顺应时代要求的,是罗马帝国疆域扩大的自然结果。然而不能不说,正是奥古斯都开创的这种集所有大权于一身的体制为后来帝国的衰亡埋下了祸根。
 
因为比终身大权更危险的,是这一权力的交接。
 
考察那些被后世称为“贤君”的皇帝,不难发现他们人生经历的共同点——大多都是从青年时代起就出任公职,在政府和军队中的不同职位上不断积累经验、增进才干,久经历练之后因为其出众的人品与能力受到赏识而被选为继承人。对帝国整个行政体系有着深刻认识的他们,非常清楚帝国的运作绝不是仅靠皇帝和身边一两个能人,而必须依靠元老院、边疆军团和行省各个岗位上的公职人员恪尽职守;皇帝表面上拥有凌驾一切的权力,但实际上需要考虑元老院的意见,尊重其权威,更不能忽视民意;权力不是个人的私产,被赋予权力乃是为了履行职责,帝国的长治久安需要不断发现、培养新人。
 
但是对于那些因为“神君血统”而继位的皇帝,情况则是另一回事。因为与皇帝的血缘关系,他们自幼年起就被当作下一代皇帝来对待。在这种养尊处优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贵公子,基本没有在帝国各地担任公职、积累经验的机会;登基后,他们突然身居高位、手握重权,却对自己所应负责的事务一知半解,不得已只能将庞杂的政务交给幕僚处理;更糟糕的是,与生俱来的血统让他们产生与众不同的优越感,在这种自命不凡的心态下他们容易视公权为天赋的特权,将国家的治理等同于其个人意志的伸张,而非对臣民所托责任的担负。一旦他们开始不受控制的为所欲为,中央政府就会偏离正轨甚至丧失机能,国家也会因为积累内忧外患而陷入危机——卡利古拉、尼禄、康茂德、卡拉卡拉都是这样的例子。
 
罗马皇帝拥有高于一切、不容置疑的权威,一旦登基就终身任职、无法罢黜。对于那些行为荒唐、残忍嗜杀、人神共愤的暴君,虽然没有正规手段对其制裁,但罗马人并不甘于容忍其暴行——最终他们要么被反叛的将领取代,要么被身边的亲随暗杀。
 
而这通常也是帝国陷入动荡的导火索。
 
尼禄自杀后,一年内先后有四位将领自立为帝,史称“四帝之年”;康茂德被杀后,争夺帝位的内战持续了四年之久——这亦是罗马帝国由盛转衰的开始——之后不久,帝国陷入了被称为“三世纪危机”的一连串的内乱中,将领被军队拥立为帝,又被心怀不满的军人谋杀,皇帝如走马灯一样更替——公元235年至284年之间的26位皇帝,除一人外全部不得善终……人们追忆“五贤帝”时期的太平繁荣,又为帝国由盛转衰的迅速而震惊。
 
罗马帝国的崩溃始于内部,类似的例子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贤明的君王成就了帝国的霸权,昏庸的暴君则敲响其衰亡的丧钟;帝国制度的成功寄托于人性美德的光辉,而当这光辉没有被谨慎保持、而是因奢靡逸乐而黯淡,被罪恶吞噬的灵魂就会把整个国家带入地狱。
 
“三世纪危机”的内乱一直延续了近五十年,直到戴克里先继位帝国才有了中兴之象。然而此时的帝国相比一个世纪之前已是大相径庭——帝国晚期,皇帝因为担心篡位,开始搬入深宫大内,深居简出,身边还出现了东方宫廷那样的宦官;元老院不再参与政务,而是成为容纳退休官员的摆设;地方不再拥有自治权,而是由中央政府派去的官僚治理;军队不再驻防于边境防线,而是作为皇帝的直属力量,放弃了“据敌于国门之外”的防御原则,要等到蛮族入侵才出征御敌。帝国各方面都变得好像“东方帝国”,而这时的帝国已经日暮西沉、辉煌不再。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罗马帝国鼎盛时期的泱泱大度、堂堂气象,令东方的读者由衷产生“此帝国非彼帝国”的感叹,可惜她后来的命运却与东方帝国“殊途同归”。大概连罗马也无法摆脱帝国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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