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我没看懂。
法国作家杜拉斯写的。久仰大名,花了一个小时,看完了。故事情节明白,爱情故事,很凄凉的爱情故事。我没看懂。
说这个故事凄凉,不是爱得怎样怎样,最后不得不分开的凄凉。
说它凄凉,是故事太现实了。
怎么说呢,就好比,我很穷,穷得要死,好看的衣服我都买不起。这都还好,最糟糕的是家人对我的漠视和伤害。我的情感就像是一个枯井,一个永远无法痊愈的伤口。
然后,我遇到了一个有钱人,富家子弟,我看不起他的出身,不喜欢他的孱弱。但我还是很倔强的自暴自弃式的和这个人走在一起。至少还有钱,至少还有被爱,这些都是我需要的。
找到我需要的,疯狂索取。
在此过程中,也百般受到折磨。母亲和大哥的反对,轻视,践踏。
最后,他娶了别人,我回到了欧洲。
多年后,他说他还爱我,一生都爱。而我在当年离开他的时候发觉自己也爱他。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没有爱得死去活来,甜言蜜语。一地鸡毛的爱情,如生活本身。
那你以为爱情是什么?情人之间应该是怎样?看不懂是因为我以为爱情是那种样子,是那种很假的很造作的样子,看到真面目的时候,我捂上眼睛说,看不懂。看不懂。
故事里的我十五岁。故事里的我不是我,是杜拉斯。
我十五岁的时候没有情人。那时我一个人,大概是春节后不久。我一个人滞留在北方。我爸在外地工作,有时候我怀疑他是不是再也不会回来了。有一次他离开时间尤其长,我数了数,大概有十来天。后来他回来了,我放学回家,看到他迎面走来,他在我上学的路上徘徊,顺便接我回家。我看到他,心里很开心,我们就一起走回家。我不记得和他说了些什么,事实上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当时穿什么衣服,是什么样子,我都不记得了。
好几次我都想问我爸,那段时间那么长时间没有回家,他都在做什么?可我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那些日子。
我十五岁的时候,穿校服。每天在学校打瞌睡,下课就好了,上课就头疼得要睡觉。学习马马虎虎。我有个爷爷,他从乡下过来照顾我,给我做饭吃。我不记得他做了些什么好吃的,很努力的想要想起来,但我想不起来了。
有一天下雨,我坐在门口,看下雨。雨停了后,我还坐在门口。我穿了一件很花的针织开襟衫。那件衣服本属于一个很黑的女同学,那时候我们偶尔交换衣服穿。我当时在想什么我都不记得了,我记得那件衣服,因为我当时抱着胳膊,我看到我胳膊上的衣服。
我爷爷坐在客厅,一个黑暗的角落。我们没有交流。那个傍晚后来发生了什么,我记不清了。
我爷爷去世多年,我很想念他。我想如果还有那样一个傍晚,我会坐在他身边,看着他,我想拥抱他。十五岁的我不能理解,十年后的我想到那个傍晚,竟然淌下热泪。
今天几乎每一辆车都带着色彩,蒲公英花粉,或者樱花落下的花瓣。我打了很多喷嚏。以前不知道什么是过敏,流鼻涕的时候就以为感冒了。有一个傍晚,我不记得是不是春天,我打喷嚏,流眼泪,我外公给我披了一件军大衣,给我倒了很多杯白开水。我想,完蛋了,我感冒了,要打针了,要发烧了。
第二天,我居然好了。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那件军大衣,外公很焦灼的一杯一杯递过来的白开水。
那一年我大概八,九岁。后来外公也去世了。我记得那个傍晚,那时候他很健康。我想如果那个傍晚也可以回来,我想抱着外公哭泣。想到多年后他要离我而去,我会握住他的双手,紧紧握住不放。
情人,我看不懂的书。却使我想起了很多事,这本书讲的不是情人,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