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联合国大会于1993年12月20日作出决定,宣布5月3日为世界新闻自由日。这一行动源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5月3日是世界新闻自由日,在这一天,全世界的人们都被告知:言论自由权被侵犯的现象仍然存在;他们被提醒:有许多新闻工作者,因为提供每日新闻而被捕入狱,甚至英勇牺牲。世界新闻自由日让世界再次重温《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所阐述的保护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基本权利的重要意义。没有这些权利,就无法实现民主和发展。独立、自由和多元化的媒体能够确保透明度和落实问责制,促进社会参与和法制并有助于消除贫困,因此对民主社会的良政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媒体被称为第四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相互制约还远远不够,还需要第四权力对其进行制约。媒体就像是民众的放大镜,民众用媒体这个放大镜来察看权力有没有违法违规。如果权力躲避媒体的监督,那肯定就会有猫腻,有见不得人的勾当。如果权力是被用来为民服务,就不怕被监督,就经得起检验。媒体享有的新闻自由,源自于言论自由,如果言论自由没有保障,新闻自由也就没有保障。新闻自由若没有保障,媒体就不能有效地监督政府和权力。新闻自由需要法治来保障,而只有民主制度下才会有法治。也就是说,新闻自由依赖于法治,而法治依赖于民主。如没有民主,法治和新闻自由也就不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