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招当陪审员已有四、五次了,但从来还没有被真正“选”上正式当过一次陪审员。
陪审制是指从一般普通公民中随机选出若干名陪审员,委派其参与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的审理,并独立于法官作出事实认定以及决定法律适用的司法制裁。
被招当陪审员,会收到法院发出的传票,通知你已被选为陪审员候选人,必须于某年某月某日到指的某地报到。收到传票的那一刻,会把人惊到。常常自问:我没犯什么事呀?我没欠谁钱啊?只有拆了信看到陪审员几个字后,这心才能放下。当陪审员是一种公民的义务。不在本地居住、有语言障碍以及听力有缺陷、有犯罪记录的人、律师、消防队员,没有资格担任陪审员,其他都是陪审员,休想逃过。不按时报到,就被视作蔑视法庭。陪审员由法院电脑或人工随机抽出候选人。如有充足理由;如果候选人能够书面证明在单独照顾住在自己家中的残疾人,或者自己正处于哺乳期,则可以暂时免除这项义务。凡是和案件有任何关系的;比如和原告、被告、律师或者证人认识,工作或居住在案发地附近的,要如实向他报告,不宜当陪审员;本身职业是执法、司法的人员也不宜当陪审员。如被招人预先计划的事情与陪审员服务有时间上的冲突,也可申请延期。一般服务期是一周或一个案子。一周是参加一周的侯选,一周内如没有选上,也算服务一次。如选上,要服务一个案子,案子拖多长时间,就得服务多长时间。服务一次后,在一个周期之内就可以免除服务义务。各地周期不等,有三年的,也有四年或五年的。
以前,所有陪审员候选人都要到法院等候一周。十几年前,我在纽约布鲁克林遇到过一次,天天要按时到法院报到。后来改进了程序,每个陪审员候选人有一个号码,提前一天陪审员候选人要打电话查询,法院会公布从多少号到多少号第二天需要到法院报到。侯选的一周要等待多个案件的双方律师来挑选陪审员,这个过程叫预备询问。预备询问的程序是陪审员候选人填写个人调查表,其中包括陪审员候选人的年龄,性别,种族,职业,以及受教育程度等等。然后由案件双方律师共同来提问,最终选择出双方律师都能接受的陪审员。一般来讲,高学历被选中的几率很低。因为高学历的人有自主判断力,不容易被律师左右。五、六年前我在纽约皇后区有一次进了预备询问的程序,案件是一个三十来岁领取社会福利无工作人状告纽约市政府,因为她在一个雪天在一个属于纽约市政府的大楼前的人行道上摔了一跤,伤着了,要求纽约市赔她五百万。当告方律师问我如何看待“如果纽约市政府有错,纽约市政府该不该赔偿?”时,我回答“应该”;但我补充说纽约市每年赔偿个人状告纽约市的钱太多了,我们应该谨慎,因为纽约市赔的钱是我们的纳税人的钱,我们应该考虑告方自己该负什么责任。接着律师核对了我的职业和学历。很快我的名字就出现在不被录用的名单上,因为告方律师认为我的存在会对他不利。
最近一次被招是今年一月二十号那一周。这次原本被招是去年四月,因要参加毕业三十年聚会,申请了一次延期。接下来第二次被招是十月份,因要回西安给母亲祝寿,又申请了一次延期。十二月份就不只是被招了,我收到的是“最后通牒”;必须在一月二十号那一周履行陪审员义务,否则大牢伺候。无奈,只能取消回西安过春节的计划。这次我的号码是590。二十号是马丁路德金日--公休日,法院休庭一天。二十一日叫到260号,二十二日因二十一日下大雪交通不便,又休庭一天;二十三日叫到500号;之后法院宣布所有案件的陪审员已选定,此期陪审员服务结束。
公民有两个义务:选举投票和当陪审员。选举投票的义务可以不履行,是自愿的。但当陪审员是必尽的义务,是强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