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相互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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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杀

 

人类是地球上唯一具有“高等智慧”的生物,在生物本能欲望的支配下,在高等智慧的协助下,人类可以把一切生物的邪恶行为,做得“无与伦比”。例如:人类之间的相互屠杀。

人类内部之间的相互屠杀,从表面上观察,是为了满足人类个体或团体的某种人类理想、宗教信仰等堂而皇之的理由。例如,极端伊斯兰教主义者,屠杀不“顺从真主”的无辜者;共产主义者,屠杀拒绝接受这种“乌托邦思想意识”的无辜者;德国纳粹主义者,屠杀残疾人、犹太人、吉普赛人等。但是归根结底,人类内部之间的相互屠杀,绝大多数是为了满足人类个体或团体的贪得无厌的、永不满足的、自私自利的、生物本能的欲望——争夺社会生存资源;极少部分是人类个体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从屠杀同类的过程中,获得精神上的刺激,而产生至高无上的神经兴奋——杀人取乐。

 

第一节   杀人取乐

               

一般而言,“杀人取乐”的现象,主要发生在人类个体之间,很少发生在大规模的人类团体之中。这是一种为了满足人类“高等智慧”而产生的精神刺激需求的欲望,是一种高级的、人类特有的“欲望需求”,这种“欲望需求”,是其它生物所不具备的。

极少部分的人类个体,不是为了争夺社会生存资源,没有世俗人类的任何理由而杀人,他们仅仅是为了“杀人而屠杀”,为了满足自己的“屠杀”欲望而杀人,在屠杀人类同类的过程中,满足了自己至高无上的“欲望刺激的追求”。他们的意识里或潜意识里,把杀人当成一种“休闲娱乐的方式”。因此,从表面上观察,这种杀人者的手段,非常血腥、残忍而恐怖:伴随着性、肉体虐待等。一般而言,这是一种“精神需求”而“杀人取乐”,不能量产的。

在卢森堡监狱中有一个杀人惯犯:伙同他的妻子,把一个比利时女人杀死。他们与这个比利时女人相识,但不是深交;他们之间无怨无仇、没有任何过节;也无任何金钱财物上的纠纷,更不是为了比利时女人的钱财。但是死神却光临这个可怜的比利时女人的身上:杀人惯犯和他的妻子,邀请比利时女人到他们的家里做客;晚餐后,他们把比利时女人捆绑在床上,他们一边饮酒、聊天、唱歌、跳舞、听音乐等;一边性虐待、强奸比利时女人,然后一块一块地、慢慢地肢解比利时女人,直到她昏厥,最后死亡……他们从容不迫地洗净家里的血迹后,把比利时女人的尸体碎块埋葬在树林里。他们从性虐待、强奸、肢解、屠杀比利时女人的过程中,从她的哀求、眼泪、痛苦、悲哀、恐怖、绝望等死亡的过程里,获得了自己至高无上的“精神满足”、“欲望刺激”等,从而获得了人类独有的“最高智慧”产生的“休闲娱乐”式 的“欲望刺激的快感追求”。

 

第二节   争夺社会生存资源的相互屠杀

 

人类之间的绝大部分的屠杀,是为了争夺社会生存资源,是为了满足人类个体或团体的自私自利的占有欲,而且这种“占有欲”是生物本能的欲望。但是,人类在“最高智慧”的支配下,这种“占有欲”永远得不到满足。这种欲望追求,是建立在生物本能欲望的基础之上的,然而人类在“最高智慧”的支配下,已经与一般生物不太相似:一般生物的本能欲望,都有满足的时候,因此相互之间的屠杀,仅仅是建立在满足自己本能生存需要的“占有欲”之上;而人类争夺社会生存资源的“生物本能欲望”,在“最高智慧”的支配下,这种“占有欲”永远没有满足的时候。人类为了满足“自己永远都不能满足的欲望”,可以在已经占有自身永远消费不完的社会生存资源的基础上,继续屠杀同类,继续获得自身并不必须的社会生存资源。

当然,人类在“最高智慧”的支配下,在争夺社会生存资源的相互屠杀时,都可能有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追求真理、爱国、捍卫理想、宗教信仰等,把相互屠杀变成一种“精神意识上的合理合法化”,从而消除人类拥有的“生物本能的同情怜悯意识”;以及消除人类在“最高智慧”的支配下,所产生的“人类道德”中的“邪恶”观念等。这就把人类相互之间的屠杀,变成了一种机械性的,一种“非生物性”的形态……也就是说,此时的人类比最低级的生物,还要低级,纯粹就是一种近似于“自然灾害”的自我毁灭,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造成的生物大规模地死亡。

 

第三节   屠杀的方式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因为政治、经济、宗教信仰、人类团体的思想意识观念等不同,而世界各地的不同种类的人类,在相互屠杀时,所采取的手段,也不完全相同。例如,美洲的古老印第安人、非洲的食人族等,他们是把人类自身当作一种生存资源来屠杀。

人类的相互屠杀,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来完成的,战争、人为制造的饥饿、种族灭绝等是人类相互屠杀的主要方式。

 

一、人类历史上有名的集体大屠杀事件,这些都是不必要的人类相互之间的“滥杀”,而且这些“滥杀”事件,大多数发生在儒家文化圈内,或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家里。

A、大约在公元前260年,秦将白起在长平之战后,把四十万赵国已经投降的、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战俘,全部屠杀。白起假装以修建军事防御工程为名,命令赵国缴械投降的战俘,挖一个巨大的深坑后,然后在晚上派遣全副武装的军队,冲向手无寸铁的赵国战俘,让他们自动地跳下深坑中……这种屠杀方式干净利索、毫不拖泥带水,而且非常经济适用。白起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战神”,他一生中,大约屠杀了一百多万人(在两千多年前的冷兵器时代,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B、大约在公元前208年,楚将项羽,在新安城的南边,屠杀了二十多万已经缴械投降的秦朝战俘。其屠杀方式,与白起屠杀赵国投降的军队的方式完全一样。

C、大约在公元1630年左右,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人类屠夫”——张献忠,在四川进行的大屠杀。张献忠在四川称帝的几年里,屠杀了三百多万四川人(有些资料是三百多万户,即一千多万到两千多万),幸存的四川人不到百分之三。

D、1937年,南京大屠杀。日本攻陷南京后,进行集体大屠杀,在短短的两个礼拜内,屠杀了三十余万已经投降的中国战俘,或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

E、纳粹大屠杀。在纳粹统治德国期间,采取种族灭绝制度,几年之间,以现代化的手段,屠杀了大约六百多万犹太人,和五十多万吉普赛人。他们把分散在欧洲各地的犹太人、吉普赛人,集中关押在集中营里,然后分批送进毒气室里屠杀,最后送进焚烧炉……

F、在波尔·布特政权统治柬埔寨的几年之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柬埔寨人被集体屠杀,即屠杀了近百万人,绝大部分是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以及缅甸极权统治的大屠杀,近百万的缅甸人被屠杀,绝大部分是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

G、在1991年,萨达姆的伊拉克军队,占领科威特的几个月之间,就屠杀了几万科威特人,包括妇女儿童。

H、在1994年,非洲卢旺达发生种族灭绝性的大屠杀:短短的三个月内,就屠杀了大约八十多万人。

把中国古代集体屠杀的方式与现代纳粹屠杀的方式比较起来,显然纳粹屠杀犹太人的方式,费时费力,还拖泥带水,一点都不经济适用:修建集中营、毒气室、焚烧炉等,哪像白起屠杀赵国降兵那样,简单有效?如果德国纳粹以白起屠杀赵国军人的方式,来屠杀犹太人、吉普赛人,那么在欧洲大地上的犹太人和吉普赛人,恐怕所剩无几。笔者推测,德国纳粹是以资本主义经济的思想,一切以“经济至上”的思维方式,来进行集体大屠杀:因为犹太人是世界上最富有的族群,他们随身携带着大量的值钱之物,如首饰、现金、珠宝等,这些都可以成为纳粹帝国的财富(而屠杀贫穷的吉普赛人,则点到为止,不到屠杀犹太人的十分之一)。

 

二、人类历史上,某些个体或团体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制造的“人为灾难”,从而造成大规模地死亡现象,虽然不是直接死于被杀害,但是都可以归结为人类内部的大屠杀。例如,中国历朝历代的王朝末期,因为儒家封建神权的统治官僚集团为了自己花天酒地、穷奢极欲的生活,他们肆无忌惮地、毫无人性地、残酷无情地横征暴敛、巧取豪夺中国平民百姓的生存资源,导致老百姓大规模地饿死现象。

A、秦始皇,为了修筑长城、修建骊山陵墓、修建阿房宫等,一系列的巨大工程,而导致了大规模的平民百姓的死亡。

B、隋炀帝,为了挖掘大运河、建造龙舟等一系列的巨大工程,而导致大规模的平民百姓,因饥饿、劳累而死亡。

C、1931年到1932年之间,斯大林统治苏联时期,苏联共产党政府为了储备足够的战备粮食,而强行掠夺苏联人的口粮。在这短短的两年期间,整个苏联饿死了两千多万人,号称苏联粮仓的乌克兰加盟共和国,就饿死了一千万。

D、八年抗战期间,在偏安一隅的国统区内,因为国民党政府各级官吏的腐败,仅仅在“抓壮丁”这一项,就让壮丁在未到军营的路上,被折磨而死者,不低于一千四百万人!从广东曲江到贵阳的壮丁收容所,从七百人,只剩下区区十七人。在到军营的路上,每个人手与手用绳子捆成一长串,居然集体大小便,个人连大便都不允许;而办兵役的官差,随意勒索、虐待壮丁乃家常便饭;饮食粗劣不洁,死去的壮丁的尸体,任由野狗撕咬……

E、1958年到1961年之间,中国发生的“自然灾害”,导致几千万中国农民非正常死亡。

 

总之,人类的历史,就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类个体或团体的“永远不能满足的生物本能的欲望”,而相互屠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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