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句非常难听的骂人话。
如果我走在街头,有人对我说这句话,我会毫不犹豫走开。因为我知道说话的人根本不值得理论。这种人不是我来美国的原因。
美国的主流价值绝对不接受这句话,稍微有教养的绝对不能接受。
这就是为什么那个电视台的父母要专门上面道歉。
我奇怪为什么有人觉得自己见过世面就可以对这句话泰然处之。
难道你听多了,就正常?你就觉得这是对见世面的训练,越听越好听?
下次说这话的再给你一大嘴巴,世面的快感是不是更强烈?
我们这一个亚洲人在大学工作,出去吃午饭,一个白人过来对他说,GO BACK TO YO74 COUNTRY,还打他。当天就上了电视头条。警察局长出来表态绝不容忍,已经抓到嫌疑犯。
不知道那个被打的,会不会说,我见过世面,打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