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

人世间所有事情的成败完全在于每一个人是否能够努力去尝试去想然后脚踏实地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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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孙中山于次年夏致电列宁和苏维埃政府祝贺俄国革命的伟大胜利。1919年的五四运动,给予孙中山以很大的鼓舞,他高度评价和支持学生运动。1919年8月,孙中山委派胡汉民、朱执信、廖仲恺等人在上海创办《建设》杂志,大力宣传民主革命理论。10月,宣布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

1920年8月,孙中山指示驻闽、粤军回师广东,驱逐了桂系军阀。11月,孙中山回到广州,重举护法旗帜。孙中山从1920年开始与苏俄人士接触。1921年5月,在广州就任非常国会推举的非常大总统,接着出师广西,消灭了桂系军阀陆荣廷的势力,准备以两广为根据地北伐。12月,孙中山在桂林会见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讨论建立革命党和革命武装问题。

1922年4月,又在广州与苏俄的全权代表会见,从幻想向帝国主义寻求援助转而希望联俄。6月,因政见不合与陈炯明决裂,孙中山被迫离开广州再赴上海。此后,孙中山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和苏俄的帮助,提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

1923年1月,孙中山与苏联代表越飞发表《孙文越飞宣言》,奠定了联俄政策的基础,随即派廖仲恺赴日与越飞谈判。同时,表示服从孙中山的滇、桂军队将陈炯明逐出广州,2月,孙中山从上海回到广州重建陆海军大本营,以大元帅名义统率各军,综理政务。与此同时,逐步加紧改组中国国民党的准备工作。8月,派出以蒋介石为首的孙逸仙博士代表团到苏联考察政治、党务和军事。10月,聘请苏联派来的鲍罗廷为顾问,接着,委任廖仲恺、谭平山等组成新的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筹备国民党的改组工作。 

1924年1月,在广州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党纲、党章,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同时创办黄埔军官学校,训练革命武装干部。陈炯明的叛变使孙中山陷于极为困难的境地,他决心接受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欢迎李大钊等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中国国民党。5月,孙中山在广州黄埔长州岛创立陆军军官学校,为建立革命军队打下基础。

国民党的“耕者有其田”。

1924年1月20日至30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会后,孙中山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孙中山晩年把它作为实现"平均地权"的口号。

然而,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溘然辞世。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背后有帝国主义撑腰的蒋介石、汪精卫夺取国民政府政权,悍然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汪精卫在武汉召开“分共会议”,叫嚣“宁可错杀千人,不可放过一个”,大批先进革命分子和共产党员被捕遇难,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耕者有其田”作为不利于大地主阶级的政策随之被取缔。

解放战争失败后,国民党残部携大量黄金、珠宝、古董、美元等硬通货逃往台湾。因为工业化需要,凭借这些资金的支持,国民党在台湾以较为温和的手段实行了“耕者有其田”政策。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就一直在试行 "耕者有其田"的做法,  每建立一个红色根据地就"打土豪分田地",  直到新中国的成立后在全中国的土地政策中以法律的形式定下后,   "耕者有其田"真正在新中国的全面实现。而“耕者有其田”的实现,孙中山的 "耕者有其田"却是由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来完成的。

早在1928年5月,毛泽东的中国共产党在江西井冈山红色根据地就开展了土地革命,同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

1931年2月,毛泽东在《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的信》中,明确地提出了农民土地所有权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发一布告:“说明过去分好了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了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的田,这田归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 ,“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 这个意见在各根据地得到贯彻。

1933年6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土地人民委员部发表布告,宣布土地归农民私有。

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村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确认人民对所分得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凡人民分配得到的土地归各人所有,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如身老孤寡、家无劳力等)可以出租的权利。

1946年,中共决定将减租减息政策改为实现“耕者有其田”政策的文件是《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

“耕者有其田”是消灭土地剥削,但实行的方法不同于苏联的农业集体化政策,是实际上的土地私有制。

但是,“耕者有其田”不是封建的土地私有制 ,而是革命的土地私有制。它彻底消灭了中国两千多年以来的封建的、剥削性的土地制度,把大量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为新中国成立后的迅速工业化奠定了基础,也赢得了农民阶级的支持,大大提高了农民阶级的革命积极性,成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重要原因之一。

1994年,农业部出版的《中国农业全书》(山东卷)中对耕者有其田作了如下意义总结:

“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实现"‘耕者有其田’",是中国民主革命的根本问题,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基本任务。在解放战争期间和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最终使这一任务得以完成。”

“农民是小私有者,由于农业生产自然性的特点和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农民要求稳定的土地占有和基本生产资料私有。‘"耕者有其田’"是千百年来农民最高的经济要求和梦想,也是鼓舞农民投入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动力。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理所当然地要解决农民的土地要求。”

yongbing1993 发表评论于
这里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为清理土改中的错误而进行了复查工作。1951年10月1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土改委员会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土改复查,全面结束土地改革的意见》,28日,邵阳地委召开扩大会议,布置全专区集中进行土改复查。12月6-7日,全专区共抽调5644名干部先后入村帮助指导土改复查,1952年4月土改复查结束。通过复查,纠正错划地主1832户、错划富农977户、错划小土地出租和小土地经营491户、错划中农201户、错划为其他阶级成份的163户。纠正错斗的地主1148户、富农586户、小土地出租和小土地经营23户、中农187户、其他135户。查处漏网地主2664人。土改复查结束前,为便于总结土改的经验和教训,专区和各县均根据地委指示举办了“土改展览”,将土改经过和成果公诸于众。

由上可见,中央和人民政府将过去多年革命斗争中改造农业的农村政策和措施经过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并最终形成法律,正是中国共产党非常严肃地对待土地改革的一个显著标志。并且各个地区正是由于严格执行了中央的有关土改政策和法规,作到依法土改,才使得新区土地改革能取得巨大成功。邵阳地区的土改过程恰恰是一个生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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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湖南省的土地改革共设有47个典型试验乡,分布在长沙、益阳、常德、邵阳、衡阳、零陵6个专区,包括滨湖、邱陵地、山地、老苏区、特种作物区和塘坝、水利较多的地区,以便了解有关土改的各种情况,取得在各种不同地区进行土改的经验。典型试验从1950年7月初开始,经过调查研究、宣传政策、整顿农民队伍、划分阶级等前期工作,然后进入没收、征收和分配阶段。10月初进行总结经验。少数乡,如邵阳的龙王、栗山两乡,湘潭的邓波乡,平江的驷曲乡等,10月中旬已经全部结束。[9]以邵阳地区为例。1950年6月18日至7月日,邵阳地委召开第二次党代会,研究和部署土改准备事宜。7月4日,地委决定成立土改工作队,新招800名土改工作队员,并把他们及原有4000名干部一起组织起来,学习《土改法》、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和毛泽东在七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这一阶段很重要,它的目的在于使得干部们明确土改路线和政策,学会划分阶级成分。7月17日,地委派出工作组,配合邵阳县委在该县一区栗山、龙王两乡进行土改试验。同时进行试点的还有邵阳县八区上车、新田两乡,武冈县二区湾头桥乡等地。7月下旬,地委再次召开党代会,布置全区各级党委做好土改准备。10月17日,结束第一批试点的县,又选择58个乡进行第二批土改试验,今邵阳市境内有36个乡,其中邵阳24个、武冈10个、隆回2个,组织土改干部共计1776名。10月下旬,地委召开第一次土改会议,总结试验土改的经验和教训,着重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土改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确定全区分批完成土改的计划。第一批进行土改的734个乡,抽调干部4188名,于11月中旬入乡。据《邵阳市志》记载,这批土改,有一半的村庄由于贫雇农没有真正发动起来,封建势力没被打垮。1951年1月4日、17日,地委先后两次召开县委书记会议,总结前段土改的经验教训,决定对存有“和平”土改倾向的村进行补课,同时,展开第二批324个乡的土改。这批土改,群众发动充分,敢于起来同封建势力作斗争,但用政策武装群众、引导群众不够,以致在斗争地主时出现挖底财、打人吊人等偏离政策的现象。1951年2月底,地委部署99个乡作为第三批土改,于春耕大忙之前完成。洞口、新宁、城步、锡矿山、邵阳市郊区等地所剩128个乡,推迟至1952年2-4月实行土改。这一批土改由于正确掌握政策和策略,土改进行十分顺利。
yongbing1993 发表评论于
有了完备严密的土改政策和法规的指导,新区的土改仍然坚持极其审慎的步骤。

在新区进行大规模土改前,1949年冬,首先是在华北的城市近郊和若干地区以及河南的一半地区,进行了土改试验。试验地区总共约有2600万农业人口。这一地区的作法是,(一)普遍进行减租减息、清匪反霸和建立地方政权的工作。(二)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全面土改。这一地区的土改始于1949年10月中旬,至同年冬季达到高潮,1950年春结束。这个阶段的土改试验是建国后新中国土地改革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务院、华北局及河南省委发出一系列指示,不仅在政策上对该地区的土改给予指导,而且还提出了比较具体的方针、办法,并对各地土改的进程也做了大体规划。根据各自的规划,自1949年10月起,以上地区通过召开干部会、农代会、举办训练班、工作组等形式学习政策、发动群众,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至1950年春,试验区的土改基本完成。刘少奇在全国政协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评价这三个地区的土改说“一般地说来……没有出大的偏差,进行得比较顺利,很少有破坏的事件发生。人民,特别是分得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农民,对于这种土地改革是满意的”。

在华北、京津、河南部分地区成功试行土地改革后,接着就要对有2.6亿农业人口的新区进行土地改革,即对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四大新解放区进行土改。当时的总体安排是,首先,制定土改的总体规划。规划指出:(一)1950年秋收以后,在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广东、陕西9省和甘肃、宁夏、青海汉族居住区,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土地改革。(二)1951年秋收以后,在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绥远和西康6省,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土地改革。(三)新疆和其他少数民族居住区以及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地区,1951年秋收以前均不实行土改。这样,从1950年秋收以后,用2-3年时间,基本上完成全国的土地改革。其次,规定了在土改开始前防范破坏现象、稳定农村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必要政策和措施。1950年2月28日政务院发布的《关于新解放区土地改革及征收公粮的指示》里对此有切实具体的指示。这一准备工作保证了土地改革在正常稳定的环境下按计划进行。

并且各个地区的土改都是由点到面,先办试点,然后再全面展开。这种方法充分体现了土改政策的稳妥和注重各地具体情况的差别。比如,华东地区,7月份开始土改,各省、专区和县都选取1-2个乡进行典型试验,9月中旬召开第一次典型试验总结会,各乡总结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成分;没收或征收;分配和总结土改;转入生产四个具体步骤。在此基础之上,土改推进到局部地区。11月中旬,又召开第二次典型试验总结会议,总结了由点到面的经验。12月,各省土改全面展开。中南地区自1950年秋收后土改开始,每一个县和区先在一些条件较好的乡村进行典型试验,然后经过农代会总结经验,再由点到面,波浪式地推广。中南局1950年12月30日致电毛泽东并中央汇报中南地区土改工作情况时,就明确提到他们总结出的经验:“坚持由点到面波浪式的发展方式,一般按一三九的比例向外扩张”
yongbing1993 发表评论于
各地区相继解放后,当地党政机关根据中央指示立即着手研究本地区农村问题和土地问题,为制定各项有关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在华东,中共华东局和华东军政委员会出台了《华东新区农村减租暂行条例》、《华东区农民协会组织章程》和《关于土地改革准备工作的指示》。在中南,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中南区减租减息条例》、《关于减租退租生产救灾等事宜的布告》。在西南,西南军政委员会颁布了《西南减租暂行条例》。在西北,西北军政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农村减租办法》。这些重要文件为土改的顺利进行做了重要准备。

在此基础之上,中央总结了各地的经验,结合建国初期的形势和任务,经过周密谨慎的研究,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1950年6月6日,在七届三中全会上,讨论通过了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14日,以讨论土地改革为中心议题的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召开,刘少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做了全面解释和说明。会议对这个草案做了若干修改和补充后正式通过。30日毛泽东签署命令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简称《土地改革法》或《土改法》)。

因此,当时的土地改革政策是经过一个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不断调查研究的结果。薄一波将其称为“民主决策的一个范例”,并用大量篇幅对这一民主决策过程做了详细的叙述。他认为:“这次土改进展比较顺利,主要是由于党中央在总结历次土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建国后的新形势、新情况,制定和执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保存富农经济,相应地在政治上实行中立富农的政策”。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出台,是中国共产党的土改政策经过实践检验再上升到理论的结果,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个里程碑式的土地改革基本法。
yongbing1993 发表评论于
近代以来,中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的现状,使得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对中国的农民和土地问题有所认识,并且初步提出解决农民和土地问题的政策。在随后几十年的革命斗争中,共产党积累了从事农民运动的丰富经验,虽然期间也出现过“左”的错误,有着深刻教训,但是,经过纠正各种土地政策的偏向和错误后,共产党在各个时期的土地政策也在不断完善。

抗战胜利后,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1946年5月4日公布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通称《五四指示》)、1947年10月10日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1948年2-5月,毛泽东以中共中央的名义起草了《在不同地区实施土地法的不同策略》、《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要点》、《新解放区农村工作的策略问题》等重要文件,周恩来也起草了《老区半老区分别进行土地改革的办法及政策》。
yongbing1993 发表评论于
土地改革,是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终身作为奋斗目标而无力进行,其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才完成的反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伟大运动。土地改革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中国共产党对此也进行了长期的摸索。早在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革命根据地实施了打土豪分田地、减租减息等各种土地政策,但大规模根本改变土地制度是抗战胜利后在各解放区开始的。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分别在拥有1.6亿人口的老解放区及拥有2.6亿多农民的新解放区进行了土改运动。由于建国后新区的土地改革所涉及的无论是农业人口人数还是面积都占全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这次土地改革成为评价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土地改革的主要标志。学界的共识是,新中国土地改革的完成使二千多年来的封建土地剥削制度最终在中国土地上结束,它打破了旧中国农村土地兼并、农民遭受沉重地租和高利贷盘剥的怪圈,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胜利。
海陬观者 发表评论于
(之四)

1) 前面发帖时 输入错误。

原来作: 如果不是土改国籍
应当是: 如果不是土改过激

2) 重点不是杀了到底是 200万,还是300万。 重点是进行土改,原则应当是不杀一个无辜之人。 仅仅是拥有土地,是不应当被当作处死的罪名的。

中国二千年前的古典 《孟子》里面就说,“孟子见梁襄王。出,语人曰:“...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孰能一之?’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
一个现代的,有为、有能力的政府,这点也应当时时记住,生杀大权不能视为常态的手段。

3)国民政府在台湾推行的土改,确实未杀一个地主。(连台独分子都承认这一点) 这是值得我们正视的。 台湾的土改是否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是另一回事,但它的不使用暴力,是值得肯定的方针。
海陬观者 发表评论于
“ XYZ94538 发表评论于 2019-09-17 23:30:25
谎言多了,就没人信了。当年跑到台湾的人相当一部分家里是地主,有谁被枪毙了?记住毛泽东家也是地主。”

说中共在土改期间曾经处决许多地主,是谎言吗? 这不是一句话就可以推脱搪塞的。

1) 举毛泽东为例是无用的。 毛泽东的家里,众所周知,是例外。 推行土改的工作人员,敢去把毛泽东的家族抓出来,公审、处决吗? 这是十岁的小学生都知道答案的。

2) 如果你要实例,当然是有的。 名人里面,金庸的父亲,仅仅是因为身为地主,就被枪毙了。 这是金庸在他写的散文集里面,白纸黑字,说出来的。 还有其他作者,也是父亲被枪毙了的。 此处无需一一列举。 还有一件,这是传闻,是 赵紫阳的父亲。 赵紫阳当时已经南下,为了表示拥护党中央的政策,表示自己没有异议。

3) 1946 至 1948年间,中共在山东进行土改,杀戮地主特甚,以至于地主的家属身在外乡的,组织了所谓 “返乡团”,随在国军后面。 国军没收复一地,返乡团就回到家乡,清算报仇。 这类事件的普遍,引起了中共中央的注意,下令各地的土改工作人员,手段不可过分激烈。 这是中共党史上,可以查考的。 如果不是土改国籍,是不会引起 反抗,也不会间接引起了中共中央的注意的。

4)中共的土改,人民公审等手段,包括审判后立即枪决,都是有照片,由中共自己公布的,用以显示它的照顾无产阶级。 这些照片、文章,不仅仅是中国国内还可以查证,连国外都有资料。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早年从大陆出亡的人,如小说家 张爱玲,都知道这类时间。 硬说一个人都没有杀,是不会有人相信的。
XYZ94538 发表评论于
“中共统治的早期,从 20年代苏区时期开始,一直到50年代初期,为了消除反对力量并且取得土地,用人民公审等方式,处决了数以百万计的地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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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多了,就没人信了。当年跑到台湾的人相当一部分家里是地主,有谁被枪毙了?记住毛泽东家也是地主。


海陬观者 发表评论于

(之二)

前面的帖子输入时出现错误,抱歉。

原来作: 用以向地主售买土地。

应当是: 用以向地主收买土地。
海陬观者 发表评论于
1) 原文: “国民党残部携大量黄金、珠宝、古董、美元等硬通货逃往台湾。因为工业化需要,凭借这些资金的支持,国民党在台湾以较为温和的手段实行了“耕者有其田”政策。”

这与当年的事实有相当大的距离。 国民党当年带走的黄金 所产生的作用,被夸大了太多。
首先,当年的一部分黄金,前两年被发现还在台北一家银行的仓库,连当年上海国库里面的包装纸都仍旧在。 国民党在台湾实施的 耕者有其田,并没有依靠国库的黄金,而是靠了公营企业如 台湾肥料公司、台湾糖业公司,等等的股票、债券,用以向地主售买土地。
其次,国民党从大陆带走的最重要的资产,不是黄金,而是无价的人才,如 尹仲容、李国鼎、孙运璿等等 世界级的人才。 有人斯有财。 这些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才,才是台湾能够从一个农耕小岛转化而为世界经济上能够排名的小国。 大陆仍旧留有许多人才,但在无产阶级专政之下,专业人才经过 反右等等风潮之后,只能噤若寒蝉。 台湾经济早年的成功,是因为国民政府更能尊重专业人才,没有 下放、思想改造、牛棚等等折难。

2) 孙中山说 “耕者有其田”,未曾提过一句话,说要 枪毙地主。 中共统治的早期,从 20年代苏区时期开始,一直到50年代初期,为了消除反对力量并且取得土地,用人民公审等方式,处决了数以百万计的地主。 耕者有其田 应该是不带血腥的转移土地所有权,才能算是 仁政。 如果只是用杀人来处理土地矛盾,这种想法与做法,太过简单,也过于残暴,哪里能被 堂而皇之的当成 政绩来看待呢? 杀多人以推行政令,那种心态也不应该用 “无它法可想” 来合法化。 这正是考验一个执政党的政治智慧的时机。

XYZ94538 发表评论于
五愤真无耻,现在靠近城市的农民靠出让土地至少是百万富豪,这土地都是毛泽东送的,不是邓小平,记住。

行道堂主 发表评论于
文学城五毛出来说土共治下的耕者有其田,真可笑。
XYZ94538 发表评论于
土地集体化就是保证“耕者有其田”,否则,农民得到的土地也会重新迅速集中到大地主手中。
枪迷球迷 发表评论于
作者故意忘记了我党一旦夺取并巩固政权,就以“合作化”的方式彻底剥夺“耕者”的田产。

对我党来说,一切口号都是为政权服务的。
大号蚂蚁 发表评论于
农民的受压迫程度空前。土地国有,户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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