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劾总统

偶尔有话要说,有感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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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上先后有四位总统经历了“不同程度”上的弹劾,但新闻上说川普是第三位。严格说来没有一位总统被“弹劾”掉了。这还要从弹劾的全部过程说起。

人们大概对“刑事审判”比较熟悉,至少看过不少好莱坞大片。弹劾过程犹如刑事审判,众院担任立案、调查(侦察)和起诉的角色,而参院承担大陪审团的义务!法官当然由最高法院的法官承担。不同的是律师的辩论整个弹劾过程都有,议员立场不同,可以是起诉方或辩护方律师。刑事审判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法官的职责是解释法律条款和维护审判的公正,嫌疑人有罪无罪由陪审团决定【1】。

弹劾案也一样,但要陪审员(参议员)三分之二票数才能通过弹劾定罪!只是平常的陪审团由平民组成,而弹劾案的陪审团都是专业人士--职业政客! 历史上没有一位总统真正走完了整个弹劾过程。

就说家喻户晓的水门事件【2】,指的是尼克松竞选连任期间他的竞选团队潜入位于水门酒店(Watergate Hotel)的民主党全国委员会(DNC)总部办事处装窃听器当场被抓。众院立案开始调查,尼克松声称他不知情,但他所有白宫的谈话都有录音记录,众院和最高法院先后要他交所有出录音记录,最关键的两盘录音带失踪。显然他在隐瞒证据妨碍调查。他因而立马失去了国会里的粉丝。尼克松意识到他肯定会被弹劾和定罪,连忙辞去了总统职务。众院的弹劾程序在两周后结案。他的后任特赦了他所有可能的罪责。

尼克松的弹劾过程只走过了立案和调查,还没到起诉,没离开过众院。所以历史上被弹劾过的总统不包括尼克松。

再看克林顿【3】。克林顿的弹劾当然是因为莫妮卡·莱温斯基(Monica Lewinsky)。克林顿的否认他与这位白宫实习生有过性关系。他的辩护团队采用了“大事化小(trivialization)”的策略,在“性关系”的定义上大做文章。虽然众院通过了弹劾起诉阶段,但在参院没达到三分之二的票数弹劾他,克林顿被宣判无罪,继续当他的总统。

克林顿交了85万美元却是因为了另外一幢案子【4】:宝拉·科宾·琼斯(Paula Corbin Jones)是阿肯色州的一名前雇员,她曾起诉克林顿对她进行过性骚扰,克林顿就此案宣誓作证时被问及莱温斯基事件,克林顿否认有性关系,因此他被指控在誓言下作伪证。最终庭外和解,克林顿向琼斯和她的律师支付了85万美元,以撤消诉讼。

琼斯诉讼案还引发了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判例,该判例裁定,在位美国总统不能因公职以外的行为免于民事诉讼(a sitting U.S. president is not exempt from civil litigation for acts committed outside of public office)。也就是说明白了,在任总统犯案也于民同罪!【4】。前段川普说他作为总统可以免于任何诉讼显然是违背了这个案例。

1868年被弹劾的是美国第17任总统安德鲁·约翰逊(Andrew_Johnson)。他也是因为参院这个大陪审团没达到三分之二的票数而被认为无罪!具体可参见 【5】。

弹劾川普案这两天就会毫无悬念通过众院,也许已经通过,因为众院是民主党的天下。也就是说川普被正式起诉了!但我不认为大陪审团(参院)会有三分之二票数赞同给他定罪。参院是共和党的天下,总统还在第一任上不会有共和党参议员会“叛党”,自己的连任也许还需要在任总统的票仓呢。如果能等到总统的第二任(总统没有第三任)上,那些参议员也许会巴不得和问题总统切割呢!

民主党说弹劾总统是为了维护美国宪法的贞洁,总统也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可明知弹劾不会成功还要费时费力走这个过场还是令人费解。所以我认为弹劾案目的不是真正把川普弹劾下去,而是造声势希望川普连任败选。还有一个说法,历史上没有总统被弹劾掉,但被弹劾的总统的下次大选都是对方的政党获胜。也许民主党在赌博这个可能吧。

总以为川普当选总统是个偶然,他自己也没料到自己真能当选上总统。当时就没看好他【6】,主要是因为他竞选时的言论。西方国家“政治正确”走的太过,也许他上台能做点儿纠偏,谁知他把白人至上和种族歧视这个魔盒打开了,对我们移民族来说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这次众议院以压倒多数通过了弹劾的两项提案:滥用职权和妨碍国会!因为这两条比较直接,容易深入人心。通俄案花了大量金钱和时间却没得出个所以然来,可见真较劲儿也不那么容易。

滥用职权是指川普给利用公共资源换取他的个人利益。川普打电话给乌克兰新任总统,必须调查前副总统拜登的儿子(曾在一家乌克兰公司任职)有没有违法行为,否则乌克兰得不到美国许诺给乌克兰的全部军援。这当然是冲着他竞选连任的对手拜登去的。

川普承认打过电话但否认有过要挟。从时间点上看,这个乌克兰事件揭露出来以后给乌克兰的全部军援才全部到位,估计控告属实。川普一贯洋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做出这样的事情也不奇怪。

在调查期间,众院曾多次要求调用有关证据并传唤川普政府工作人员,白宫明确指示不予理会,这就造成了“妨碍国会”!

有幸当过一回陪审员【8】,记得法官指示陪审员在断案时只能用法庭上听到的双方辩论和自己作为平民的常理。

我的常理,美国宪法是一部君子协议或者说是个Honor Institution,并不指望会有小人钻宪法的空子。她的基本原则包括三权分立,任何人和机构都不能有至高无上的权利。

川普的许多所作所为所言违背了美国宪法的这一基本原则。 川普的私人律师曾扬言在任总统即使在纽约第五大道杀人,当地警方也无权调查他【9】!这显然是要把总统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在尼克松案和克林顿案中【2】【3】国会或最高法院都传讯过或要求过相关证人和证据,当事总统即使不情愿也都予以合作。唯有川普拒绝合作并指示他的内阁成员也不合作,显然川普把自己凌驾于国会之上。

川普曾推特:我有绝对的权力特赦我自己! 【7】也就是说总统可以我行我素,不受法律制裁!

我担心,要是弹劾不成而又获连任,川普更要变本加厉地糟蹋宪法了,那样的话美国宪法就真成了废纸一张,赖以维持生存的美国社会也会崩塌了!选民们,2020年大选,三思啊!

要是真有那么一天川普要特赦他自己了,老康也要上街游行抗议了!

【1】老康《听审记》:http://lao-kang.hxwk.org/?p=1336

【2】尼克松弹劾案: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mpeachment_process_against_Richard_Nixon

【3】克林顿弹劾案: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mpeachment_of_Bill_Clinton

【4】琼斯性骚扰案: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aula_Jones

【5】安德魯·约翰逊弹劾案:https://en.wikipedia.org/wiki/Impeachment_of_Andrew_Johnson

【6】老康《轻重缓急,三思啊!》: http://lao-kang.hxwk.org/?p=1175

【7】川普自我特赦?: https://www.theatlantic.com/ideas/archive/2018/12/can-trump-pardon-himself/578074/

【8】总统杀人?https://www.theguardian.com/us-news/2019/oct/23/donald-trump-immune-shoot-fifth-avenue-murder

【抵赖】 老康一贯现学现卖、急用先学。错误之处敬请指正!老康这厢有礼了

【两千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于美利坚合众国】

OntarioLake 发表评论于
米老康 发表评论于 2019-12-19 14:28:12
回复 'tellmey' 的评论 :
"One of Donald Trump’s personal lawyers has argued to judges that the president cannot be investigated by local authorities while he is in office, even if he murdered someone on Fifth Avenue in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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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一改编,就成了川普律师说的了,就应用你的LINK,法官引用这个例子,然后问川普的律师, 律师只好回答: That is correct

Chin asked Consovoy: “What’s your view on the Fifth Avenue example? Local authorities couldn’t investigate? They couldn’t do anything about it?”
................
“Well, I’m talking about while in office. That’s the hypo[thetical]. Nothing could be done? That is your position?” Chin pressed further.

“That is correct,” Consovoy said.
Sam大树 发表评论于
弹劾就是把老川晾在太阳下猛晒,所有斑点污迹清清楚楚,中间派就无法再支持他了,大选时一边倒。
于是老川下台,不再免受官司,很快坐牢,吃公粮度余生。
唐西 发表评论于
弹劾总统,越来越难。即使被弹劾了又怎么样,川普会坐牢吗?答案是No的多。
美国两党天天瞎折腾,美国能更great?答案也是no的多。
ahhhh 发表评论于
白等什么时候获得民主党提名了?
tellmey 发表评论于

事实和证据铁一般的摆着, 拜登家族从中国拿了很多很多钱, Hunter Biden 参与用于监视中国人的中国监视系统, 就是有人故意看不见
米老康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ellmey' 的评论 :
回复 'tellmey' 的评论 :
川普的原话是‘I could stand in the middle of Fifth Avenue and shoot somebody and I wouldn’t lose any voters.’ 这句话人人都知道是他在吹牛,不会较真。
One of Donald Trump’s personal lawyers has argued to judges that the president cannot be investigated by local authorities while he is in office, even if he murdered someone on Fifth Avenue in New York.
只是个General Statement,没有明说是指川普。但你把这两句话连起来就是了。
HCC 发表评论于
>>>从老川打完那通电话到弹劾案通过连5个月都没有,完全是民主党基于长期私怨而起,事实、证据、程序,共识和民意无一成立

这是完完全全的瞎说。

事实和证据铁一般的摆着 ,就是有人故意看不见。总统要是不滥用公权冻结外援以求打击政敌谋求私利,民主党佩洛西等原本根本不想理他,而是在事实被抖出来后舆论大哗下才不得不走向此路。被弹劾完全是他自己找的,一点没冤枉他,更怨不得别人!

程序最主要被总统自己破坏 - 不但拒绝配合调查还下令证人不准作证。民意有五成以上认为他该被弹劾。

共识的确是缺乏 - 但是在今天共党看到鹿也硬要说是马的情况下,总要有人以国家为重。民主党当然知道参议院被总统党羽把持,弹劾案难以通过。但就是在国家沉沦,不明是非的川粉群四处造谣瞎扯之时,更需要有人大声疾呼,为国为民,挺身而出捍卫宪法。明知山有虎,更向虎山行!
sensei321 发表评论于
川总的律师是这样说的,那又怎么了?那是从法律层面上讲的,一点错也没有啊。你非要解读成“川总杀了人也不受法律惩罚”,那只能说明你理解力差,如果你不是想故意歪曲原义的话。
tellmey 发表评论于

左媒擅长不说背景, 不说场景, 孤立地的取其中的一段, 或者一句话来断章取意, 抹黑川普
Berrylover 发表评论于
民党自掘坟墓,为老川赢了更多同情票。没有证据的起诉,可笑。
米老康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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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of Donald Trump’s personal lawyers has argued to judges that the president cannot be investigated by local authorities while he is in office, even if he murdered someone on Fifth Avenue in New York."

Time-less.
Helloooo 发表评论于
大荣确 发表评论于 2019-12-19 12:45:31
+100
playnice 发表评论于
这是高级黑啊。。。
但是不要自以为聪明,把别人当傻子。 Smart Alex。 哈哈。
大荣确 发表评论于
美国将近250年历史,前200年当中只有一位总统遭遇了弹劾。而最近50年来,已经有3位,说明美国的政治伦理已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尼克松事实上可以视为被弹劾下台了,因为他第一有实锤犯案,证据确凿;第二,他事情败露后为自保采取了很多激进做法,诸如连续撤掉不肯包庇其责任的司法部官员等,激怒了两党和选民,导致众叛亲离,人心散尽,最后在几名同党参议员明确告诉他共和党在参议院不会支持他之后,尼克松见大势已去,只好黯然辞职下台。

从尼克松的案子可以看出,要弹劾掉总统,首先要有清晰的事实、过硬的证据和严格的程序;其次要有两党基于维护宪法和国家利益所达成的跨党派共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被弹劾的总统已经被包括其基本盘在内的大多数选民所抛弃。弹劾可以说是民主政治中的重大事项,不可视为玩物。以前的弹劾案从案发、调查取证到发起弹劾,往往旷日持久,因为兹事体大,事关国运,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来充分验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取得确凿证据,各派政治力量和民意要形成共识才能继续。而这次弹劾非常的鲁莽草率,从老川打完那通电话到弹劾案通过连5个月都没有,完全是民主党基于长期私怨而起,事实、证据、程序,共识和民意无一成立。民主党在这种情况下悍然发动弹劾,明显属于滥用权力谋取一党之私,不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而且也开创了极为恶劣的先例。今后众院多数党永远可以援此例以莫须有的理由来弹劾异党的总统,使推翻合法当选的异党行政首脑成为国家立法机关的首要任务。这种情况绝不是立国者设立弹劾制度的初衷,也绝非国家和选民之福。
tellmey 发表评论于
特朗普在2016年大选期间是"在任总统" 吗??

米老康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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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总统杀人?https://www.theguardian.com/us-news/2019/oct/23/donald-trump-immune-shoot-fifth-avenue-murder
tellmey 发表评论于
什么时候" 川普的私人律师曾扬言在任总统即使在纽约第五大道杀人,当地警方也无权调查他" ??
lishangyin 发表评论于
楼主是够傻的,见木不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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