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婴儿之父”贺建奎被判三年的喜与忧

一年前,默默无闻的学者贺建奎一夜间扬名世界,透露自己制作的两个基因编辑婴儿在深圳出生,世界为之哗然。他还未来得享受“基因编辑婴儿之父”的称号,旋即被禁锢销声匿迹。今日再有消息时,则是他的三年判刑。

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了。他也罪有应得,学得了知识技能,不等于为所欲为。你能做,不等于你可以做。从他高调宣布自己这项科研成果那时起,就注定他以反面典型载入史册。正所谓要么名扬青史,要么臭名昭著,可惜他成为后者。

对他的惩罚意料之中,他得罪了科学界,也惹怒了中国政府。科学家们对人的干细胞,胚胎改造,克隆人等触及人类伦理的技术慎之又慎,深恐一个老鼠坏锅汤,失去大众的信任,但贺建奎奋不顾身踩响了这颗地雷。

中国正努力树立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贺建奎背道而驰,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组建团队,招募病人,不仅操作了胚胎,而且两个活生生的婴儿在毫无监管的情况下来到人世。政府是可忍孰不可忍,杀一儆百是意料之中的结果。

贺建奎践踏科学家伦理道德的底线,对影响后代的技术鲁莽行事,自然遭到了国际社会的谴责,惩罚是躲不掉的。

但罪归罪,罚归罚,愤怒之下也要依法而施刑。从新闻报道了解,贺建奎判刑依据是“非法行医罪”,判处三年监禁,罚款三百万元。本人不是法律专家,无法弄清“非法行医罪”适用范围。我设想贺建奎不会疯狂到亲手给婴儿的母亲动外科手术植入胚胎的地步,那么非法行医是否指他操作胚胎改造基因?若如此,似乎是量身裁衣定罪了。

只希望惩罚贺建奎的法律依据严肃适当,不是长官意志草菅人命。

此事对整个社会是个警钟。与贺建奎同时被判的还有两位,张仁礼和覃金洲,据说这两位都是医疗机构人员。如果贺建奎被梦想“基因编辑婴儿之父”的头衔冲昏了头脑,那么这两位同犯又是为何愿意舍身上贼船呢?如果不是金钱的诱惑,可能是无知?讲义气?若如此,可惜法律观念太淡薄了。

还要提一提婴儿的父母,有病乱求医也是常见,但此事的后果是出生的孩子,万一有什么不测,则是终生的遗憾和责任,如此糊涂令人无语。

但愿对贺建奎的惩罚适当,是法治而非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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