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思维里的东西都要接受思维的判断。
顿悟,作为一个名词,一个现象(假设存在)进入了思维,就要接受思维的判断。正如“神”要接受各种思维判断一样。
思维的判断,与一切判断一样,都是在执行一种法律。判断的标准、过程与结果,如果没有夹杂外来因素的干扰,其实在判断以前就已经确定了。判断,只不过是把法律的应用过程展示出来而已。
思维对顿悟的判断,其实也是在判断自己,判断自己的正确性,展示自己的权威。正如看喜剧的人笑自己,看悲剧的人哭自己一样。
思维本身没有什么增加,没有什么减少,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它的领地扩展了一点儿,“顿悟”也被它征服了。
没有对思维本身的反省,对“顿悟”的领悟必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