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颖更该受谴责
饶颖更该受谴责 - 首发家潭,清晨扯蛋。
一个人的价值是靠自己的劳动和奋斗去体现的,所以我非常佩服那些通过劳动去实现自己价值的女子们,这种劳动可以像城里的W1和B1那样在纽约当高管,也可以是在家里全职相夫教子的妈妈们,这些人的人生是有意义和价值的。相对来讲,那些靠在外面傍男人的女人则活着毫无意义或者价值,饶颖就是这样一种人。
过去几天里不少人谴责老赵,说他抠门,小气,有这种说法的人不少是女网友,我虽然对这个不意外,但是还是觉得有点惊奇,因为在大家都叫男女平等的今天居然有人还把两个人你情我愿的婚外情看作是女方为男方提供服务,不然就不会为饶颖打抱不平。
我这么说不是为了帮老赵说话,我觉得老赵是一个渣男,我们每一个男人都有渣的一面,到底有多渣就要看我们的自制能力。老赵显然是那种自制力不够强的人。可是,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就是说有一个渣男就有一个渣女,饶颖就是一个渣女。渣男和渣女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子曰: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就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抚,互相帮助。
我们一起看看子在这里用的三个互相,首先,要互相关心,老赵和饶颖一起七年,常常在一起风里雨里的,应该是有互相关心的,互相爱抚肯定是有的,不然不会在一起七年。那么,互相帮助呢?我相信也是有的,不然也不会在一起七年,有人说互相帮助老赵更有能力,就应该多帮帮赵颖。对的,老赵是由能力和义务帮赵颖的,但是赵颖也有能力和义务帮老赵。可是两个人都没有做到这一点,老赵不愿意出钱给赵颖花,赵颖不愿意让这事算了,一定要把老赵搞倒搞臭,所以都不够朋友,不够情人就不用说了。
有人说是老赵不给钱在先,事实也是这样。可是,老赵和赵颖之间是两情相悦的情侣关系,不是一种供养关系,如果两人没有感情了,不想相悦了,大家好合好散,结束那个情侣关系就算完了。有人说那不行,老赵要对饶颖付出的感情做出补偿。哈哈,什么?感情,那谁对老赵的感情做出补偿呢?难道两个人在一起七年,只有一方在给对方感情吗?不会吧。既然不会就是双方都为那段情付出了感情,所以应该是两不欠的,如果真是有人要得感情补偿费的话,那是双方的配偶,老赵的妻子和饶颖的前夫,可是人家没有提出这个要求。这就是说,两人之间不存在着什么补偿的问题。
所以,两个人之间两不欠,如果有人欠的话,那个人应该是饶颖。我这么说是因为她无理取闹,目的就是胁迫老赵给钱,不然就将他搞倒搞臭。 如果光看两人在利益上的争论,在两者中,要受到社会舆论谴责的人是饶颖,而不是老赵。当然,如果按照政治正确的道德标准,两个人都要谴责。
把道德和利益都加在一起呢?更要受到谴责的也是饶颖,而不是老赵。
注:W1和B1分别是自称文城首富和被人称为家潭一美的两奇女,为了方便,我简称她们为W1 (wealth #1)和B1 (beauty #1)
cowwo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雪馨' 的评论 : 看了你说的这个信息,我倒理解老赵了。他从小没有父亲撑腰,所以活的卑微,把钱财看得太重是从小太艰辛的缘故。
鲁迅九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owwoman' 的评论 : 【一日睡觉千日情 】......
回复:一日睡觉百日恩
雪馨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owwoman' 的评论 : 我一直在想你说的话,根据倪萍的说法,老赵的确真抠。父亲早逝家庭长大的儿子,似乎这种抠门眼界不够的问题更多一些。希望有人能证明我这是赤裸裸的偏见。
老赵94年就给自己盖了现在的三环别墅。
法律上即使没能打击,舆论哗然足够打击了,这是可以预知的。很明显他没到手眼通天那个级别,高估自己的表现
freemanli01 发表评论于
必须说明:
我一点没有猜测、暗示波城冬日的心理的意思。
只是不知道怎么两件事同时发生了,就放在一起比较了。。。
freemanli01 发表评论于
刚看到一篇《文学城高风亮节的博主》,就不由自主地把这个写博客的事和赵的事联系起来了。
按说文学城提供平台,博主写博文,两情相悦十几年了。
现在如果文学城的博主们(名博主们),想跟文学城要点钱?这到底该不该谴责?
当然不要钱也可以,但是文学城主动给点,是不是也很美好?呵呵,是不是过分联想了?
。。。
我觉得人际关系的复杂在于,感情、服务--报答、报酬,有时候很难分清楚。
你说是感情,他觉得是服务,有时候当时觉得是感情,后来觉得应该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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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68493/202001/19270.html
蓝天白云915LQB 发表评论于
才看到这篇,写得不错。两个蠢人,半斤八两。
Fanreninus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雪馨' 的评论 : 不知你听说过美人在民间没有。把妆一抹,屁股都好看了!
杰克_JK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雪馨' 的评论 : 【烦人需要顶级美女,严禁正派端庄,年龄小他25岁,和他两情相悦,不求名分地位,不求钱权利益。听起来只能靠强抢民女了。。。】
》呵呵,做白日梦可以办到!要从做梦开始,没有梦想,就不会有现实!说不定民女强“抢他”,都有可能,只要上帝愿意帮忙!不过要是碰上了的是漂亮的“狐狸精”,就不好说了,好事还是坏事兮,哈哈哈哈!
雪馨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anreninus' 的评论 : 冲着你的审美,必须支持你
雪馨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anreninus' 的评论 : 冲着你的审美,必须支持你
雪馨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anreninus' 的评论 : ????
雪馨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杰克_JK' 的评论 : 烦人需要顶级美女,严禁正派端庄,年龄小他25岁,和他两情相悦,不求名分地位,不求钱权利益。听起来只能靠强抢民女了。。。
Fanreninus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雪馨' 的评论 : 两个人都长得太丑!:)
cowwo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雪馨' 的评论 : 老赵同事们都很了解他,他不可能吸引周围任何一个同事。倪萍说他把央视剩饭带回家炒,给人画画最大画鞋那么大。扣!
再说饶颖,九七年和老赵好,九八年崩了。04年觉得自己亏了,要一套二十万房子。要我是老赵按九七年工资算起,一个月给她一千,给一年的补偿金也算公平了。老赵也是拿工资,那会儿中国经济还不算发达吧,老赵不可能给她一套房,可能老赵自己都弄不出一套房来呢。老赵绝在说不认识她,法律都判不了老赵一分钱。也不知道中国法律怎么弄的。
杰克_JK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雪馨' 的评论 : 【嗯,范冰冰李小璐的样子没那么正派,很适合你。】
》你就不要这样撩拨烦人了,哈哈哈哈!要是“范冰冰李小璐”不经意的瞅他烦人一眼。烦人都要做好几天白日梦呢!要是真能够和范冰冰有无论咋样的“一手”,他还不诚惶诚恐的高兴?这个世界能够适合烦人的人肯定很多!
雪馨 发表评论于
回复 'Fanreninus' 的评论 : 嗯,范冰冰李小璐的样子没那么正派,很适合你。
雪馨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owwoman' 的评论 : 同意,董卿周涛杨澜都不会看上老赵。老赵只好找勉强认识的无名晚辈两情相悦,以为可以洗脑成功,结果最后弄成两情互害
cowwoman 发表评论于
无主席特意为赵饶作诗一首。
男女睡觉不谈钱
谈钱一定感情浅
男女睡觉不录像
录像一定有危险
堂堂正正男与女
睡觉你情我意愿
何谈他人有欺骗?
一日睡觉千日情
片片情意重千斤
纵使睡后各分离
天涯海角情不尽
人生自古难尽意
已是肠断心头碎
怎又怨恨睡觉人
cowwoman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杰克_JK' 的评论 : 很龌龊的说,老赵也就配找饶颖。董卿猴精,才不上抠门老赵的当。饶颖没见过世面,被老赵的央视身份给坑了,老赵骨子里就是河北什么县一个农户。老赵哪比得过精明的川普。
杰克_JK 发表评论于
》哈哈哈哈,读了你的博文,就不评论罢了。
老赵只要学一点老川普的本事,偷偷的给点封口费。以后的事,等更上一层楼了,当了总统再说。老赵没有了野心了,其实也不好啊。变得如此的吝啬不堪,老赵被人骂人渣,一点也不亏啊,哈哈哈哈!
要是老赵把董卿也能弄上手了,老赵还不知道要花多少银子呢!不过我想老赵要是那样的话,分他一半的家产,他也恐怕是不会哼一声的。要是要是哈哈哈哈!
Fanreninus 发表评论于
我是想说表面上正派
Fanreninus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雪馨' 的评论 : 这就对了,我不是想为赵争辩,因为我和他没有什么关系,播音员都太正派,不管是男女都不是我的菜。
雪馨 发表评论于
1996年通奸最初,饶颖29岁,老赵54岁,都是已婚,互相见过几次,不熟悉。都打算偷偷摸摸的。
你说的对,他俩谁都别说谁,饶颖打错算盘,老赵装糊涂自我感觉良好都没关系。都不是省油的灯,都不是值得信任的人,应该互相衷心感谢没有被传播艾滋病一类的。
杰克_JK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owwoman' 的评论 : 【我又思考一下,我觉得弱者已经很惨了,虽然理论上可能错误更大,但我永远倾向找强者麻烦。强者该做的更好,弱者该受到更多保护。因为我们是人,应当有更高级的思维和行为。】
》你的这个说法,是最有哲理的说法,给你喝声彩!我一般不参加这种问题的讨论。不过看热闹,还是有时可以喝声彩的!
cowwoman 发表评论于
我又思考一下,我觉得弱者已经很惨了,虽然理论上可能错误更大,但我永远倾向找强者麻烦。强者该做的更好,弱者该受到更多保护。因为我们是人,应当有更高级的思维和行为。
cowwoman 发表评论于
和饶颖同病相怜的,一个叫欧阳黎的曾经在文学城哭诉被医生男友家暴,从博士在读沦落为沃尔玛夜宿和救济中心常客。这都是骨子里不自立的表现,遇人不淑后,最大的损伤是自己。
cowwoman 发表评论于
没看内容,只看标题就赞同了。说实话,好吃懒做,活该被欺负。这话说着难听,但是实际情况如此。章子怡为啥活的好,自强自立,被人捏了屁股也有人要,还当太妃供着。人永远靠自己的实力说话。要不都像伊朗,美国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我要是饶颖的妈,我骂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