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残害农村文化人。《血的神话》一书记述了蒋勋一家被害经过。蒋勋1942 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历史系,一直在道县当老师,解放前曾担任过道县县中的校长。谭合成在道县采访时,县教育局的领导这样评价他:“蒋勋同志为人正直, 勤奋工作,为道县培养了大量的人才,对道县的教育事业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 1964 年搞社教的时候,蒋勋因家庭出身等原因被打成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夫妻双双(被)清洗回乡。 蒋勋一家 5 口回到了原籍黄土坝,没有房子住,租了一个远房亲戚多年不用的房子住下。蒋勋考虑自己身份不同,下来的时候,已经做好了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思想准备,所以在生产队出工时,总是出工在前,收工在后,脏话重活抢着干。下雨天,当地农民穿蓑衣,他不穿,太阳天,当地农民戴斗笠,他不戴。薅稗、车水时,也和其他农村男人 一样,脱得赤条条的,只在腰间围一条粗布汗巾,全身晒得象腊肉。他还要求老婆和孩子多做事、少说话,尤其是工分上的事,不要跟人家争,吃一点亏不要紧,要好好表现,争取光明的前途。正因为如此,回乡两年来,村里人对他们一家人印象都蛮好。
蒋勋的大儿子蒋晓初是湖南大学机械系学生,时年 22 岁,1967 年 8 月因学校停课闹革命,从长沙回到家暂避乱世。 这时候,道县已经开始刮起“杀人风”,蒋勋预感到一场大灾难正在来临,他看到心爱的儿子从长沙回来了,又高兴又忐忑不安,想要叫儿子马上走吧,又感到说不出个特别有说服力的理由来。当晚,把家里养的两只大鸭子杀了,一家人想吃一餐团圆饭。 谁知望着桌子上的三大碗鸭肉,除了蒋晓初之外,没有一个人吃得下去。蒋勋长长地叹了一 口气说:“这一次你真的不该回来啊……”说着眼泪水流了下来,手中的筷子“啪”的一声掉到地上。看到爸爸这个样子,读大学的蒋晓初对农村的事情缺乏了解,安慰父亲道:“党的政策是, 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只要我们坚决的听毛主席的话,跟党走,村里的人不会把我们怎样的。”又说,“就是要杀人也得有个罪名嘛,也得要司法机关批准啊。”蒋勋苦笑了笑,没有再多说什么。
第二天,村里开会,把蒋勋和他的二儿子蒋晓中,以及同大队的十几个地富分子及子女捆起来,关在大队部(原来的蒋家祠堂)里,准备要杀。蒋晓初听得这个情况,连忙跑去大队部宣传毛泽东思想,试图说服那些丧失了理智的基层干部,结果也被关了起来。 当晚半夜时分,蒋晓初和他的弟弟蒋晓中被大队刽子手喊了出来,用棕索五花大绑,押往九井河边。这时,大学生蒋晓初以为是送去另外一个地方关押,根本没有想到是押着他们去砍头。也难怪,从他读书上学的生活经验中,实在无法想像出,自己什么时候犯了什么罪,而且是死罪。 走到九井河边,黑暗中鸟铳响了,蒋晓初连中三铳,身上射满了铁砂。但他没有倒下,愤怒地喊着:“我一个赤手空拳的学生,我犯了什么罪?我弟弟这么小,他又有什么罪? 你们这样无缘无故地乱杀人,贫下中农同志们,你们这样做要犯大错误的呀!”可是, 押送他的民兵聂××早不耐烦了,手起刀落,蒋晓初的头就被砍了下来,滚进九井河中,颈腔里的血喷起一丈多高,溅了聂××等人一身。蒋晓中也被同样的方式处死。兄弟俩的无头尸身被踢到河里,溅起一片腥红的涟漪。 第二天,蒋晓初的父亲蒋勋和关在大队祠堂的其它四类分子及部分子女也被分批处死。这个只有 100 多户人家的小山村,居然就杀了 15 人!蒋晓初的母亲和妹妹惨遭杀人凶手轮奸,身心遭受严重摧残,后逃往新疆,苟全性命。
此外, 还有许多在外地工作的道县人,或因出身不好,或因家里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被一纸“母病速归”之类的电报骗回家乡,其结果与蒋晓初一样,一归永不回了。如南京市一位何姓的局级干部,就是被这样一纸电文骗回道县,结果家门都没有进,就在村口小河的木桥上,被大队“贫下中农高人民法院”早已安排好的执行人,从后面一刀砍死到河里边。其在道县的家人自然早已在他之前被斩尽杀绝了。可怜这位何姓局级干部至死都不知道他为何被杀。(第3章)
(五)强奸杀人案。1967 年9 月2 日,乌家山大队有个民兵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名单身青年妇女坐在茶山里歇脚,觉得面生,不像是这附近人。见有人来,该妇女显得神色有些紧张。高度的革命警惕性驱使该民兵上前拦住盘问。妇女闭口不答话。该民兵看到她的手臂上好像有绳索捆过的痕迹,断定她不是好人,立即将她带到大队进行审问。开始,民兵们厉声问她:“什么人?”“什么成份?”“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她睁着两只惊恐不安的眼睛,总是不作声。后来,把马刀架在她脖子上问:“再不说,就一刀宰了你!”这才战战競競地开了口,好像说是“广东的”。
听口音也像是那边的人。但由于双方口音都很重,他们的话她好像听不大懂,而她的话他们也听不大懂。民兵们想,这女子莫非装聋作哑,在大队问不出个名堂,干脆送到公社去。于是派了四个民兵押着她,送到公社民兵指挥部。公社民兵指挥部事情多,人手不够,不愿意再揽这档子事,叫他们押回大队去。当时,正是黄昏时分,
一行人走到大队乌家塘边上,四个押她的民兵看看到天色已暗,动了邪念。其中一个叫郭成的提出:“这个女人连公社都不收,押回大队也是枉然,不如就在这里搞了她,开开洋浑。”其余三人欣然同意。于是四个人就在塘基边上,扒光这名妇女的衣服,将其轮奸了。轮奸后,其中一人对郭成仕说:“搞都搞过了,放她走算了吧。”郭成仕说:“不行!回过头她来找麻烦怎么办?”几个人一想有道理,问:“那,怎么办?”郭成仕说:“好办得很,就说是四类分子,搞死算了。”于是由郭成仕带头用锄头和石块将这名陌生的受害妇女打死,弃尸塘中。后来,又一想,怕尸体臭在塘里,闹出意见来,又返回来移尸到附近的茶山里,挖个坑草草埋了。土埋得很浅,连个脚都没有完全盖住,后来被野狗刨出来,拖起残肢满山跑,其情惨不忍睹。(第23章)
(六)杀人夺妻案。唐家大队被害者中,有一个 23 岁的地富子弟叫胡祥贤,人比较老实,从来不说多话,做事也下手(肯卖力),杀人时,生产队干部说:“这个就不杀算了。”照理说干部开了口,应该躲得过这一劫,但其妻长得不错,劳动力也好,惹得好些人眼红。一个名叫熊天苟的贫农老光棍看中了她,坚决要求镇压胡祥贤。此类杀人夺妻(或夺女)案,在道县文革大屠杀中,比比皆是,屡见不鲜。据处遗工作组的同志说,唐家公社不算厉害的,四马桥洪塘营公社杀人夺妻霸女仅立案追究的就有12起,女方没有提出申诉,根据民不举官不究的原则不予立案的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唐家大队这起杀夫夺妻案的特色在于,就在熊天苟美滋滋地准备当新郎官时,没曾想到半路上杀出两个程咬金,这两个也都是贫农的光棍,跟他斗起争,都要娶胡妻做老婆。熊天苟说:“这两个东西比蒋介石还要坏蛮多,杀地主那刻他们躲在鹅毛山(峨嵋山),怕死不革命,这刻要分胜利果实了,跑下山想偷桃子。”争执不下,差一点点打起来,熊天苟气不过,干脆一刀子把女的也杀了,免得三个人争起来伤了阶级感情。(第8章)
(七)杀人入党。小甲公社在文革中共杀237人,其中被逼自杀33人。该公社杀人还有一个特色,就是“火线入党”,凡是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一律要上火线,刺刀见红,“经受阶级斗争的洗礼”。该公社精华大队,杀人不算多,一共只杀了13 个(自杀1 人)。8 月22 日,精华大队支部书记蒋上代、民兵营长蒋先启等人参加公社的“革命会”回村以后,当晚就召开大队干部会传达。会上决定把本大队的地富及其子女关起来。第二天(8 月23 日)又召开社员大会,讨论杀人名单。当晚开始杀人。先后杀了10人。9 月7 日,公社开会制止杀人。散会后吃中午饭,公社党委宣传委员张光亮端着饭碗来到精华大队干部身边说:“你们大队怎么搞的,不该杀的杀了,该杀的又没有杀。何清友是地主分子、三青团的分队长,张芝成是特务,杀十个不如杀他一个!他们是定时炸弹,到时候要爆炸的。”听到领导的批评,精华大队的干部当即就在饭桌边开了一个临时支委会,决定回去以后,马上将这两枚“定时炸弹”(消除)引爆了。张光亮等人听了非常高兴,并要求全社10名预备党员都要到场接受考验。其中一个年轻的女预备党员,胆子小,不敢杀人,就用马刀在死人身上舔了一点血,回来验刀。结果被人揭发了,差一点没入成党,硬是把转正期延长了一年。(第2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