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巴掀出惊天案 十五年后真像发
强巴真名叫做朱永强,那怎么又叫强巴呢?这得看你看没看过一九六四年上演的一个电影,说的是一九五九年达赖喇嘛出走印度“叛乱”的事,其中一个主人翁是奴隶名字叫强吧。而朱永强因与强巴长相相像得此外号。
强巴身高一米八零,高鼻梁深眼窝,颧骨突出,皮肤黝黑,身体强健。外表颇有男子汉气概,骨子里却是个龌龊小人。
他本不是朱家人,只因朱家夫妇婚后无子便从医院抱来个弃儿取名永强,不想勇强到来的第二年朱夫人就有了身孕又得一女取名招弟,果然两年后又得一子取名永刚。因此上强巴有了两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一妹、一弟。
强巴自小不学无术,偷鸡摸狗、打架斗殴,尤好女人,八三年严打时因为拍婆子判刑三年。八六年从新疆回到北京,因感觉判刑冤枉,在圈里结交好友杨洪学会搬大闸(溜门撬锁)。回京后疯狂作案,连搬数起。手中有些钱财后交得一个女友连蕾,连蕾长相甜美却心如毒蝎。她委身强巴只是想从强巴身上捞取钱财供自己穿金戴银,吃喝玩乐,在与强巴交往的同时还与一个刑警有染,仗着有几分姿色把二人玩弄于鼓掌之中。
强巴在发现了她与刑警的关系后,决定与她分手并要她退还自己三千块钱,这女人不肯还利嘴伤人:“你他妈见过钱吗?我让你玩儿了半年多花你俩钱还往回要,玩儿不玩儿啊你?”
这期间正好杨洪回京,强巴立刻和杨洪结成一伙儿大肆作案,暂时忘却了连蕾。
一日强巴带着他弟弟朱永刚在连蕾所住小区踩道(为溜撬探路),看到她家窗户大开,知道连蕾在家便和永刚到连蕾家里要钱。
连蕾刚刚送走刑警想可能是他落下东西来取,开门看是强巴刚想拒之门外强巴已推门而入。强巴往沙发上一坐,翘着二郎腿说:“这钱你什么时还呀?”
“你丫是男人嘛,滚,以后你丫少来我家,再来我叫警察拘了你信不信?”连蕾杏核眼瞪圆,冲过来揪着强巴衣服往外拽。
这要是没当着强巴弟弟也许强巴不会怒,可当着永刚强巴脸儿挂不住了。他恼羞成怒顺手抄起茶几上的大厚玻璃烟灰缸往连蕾头上狠狠砸去。连蕾噗嗤一下摔在地上昏了过去,强巴一不做二不休拔出刮刀照着胸口就是两下,眼看连蕾气绝身亡。二人不慌不忙,用一块毛巾将烟缸、地板擦净,倒退着边走边将脚印抹平,撞上屋门大摇大摆走了。
有人说:“这二人杀了人居然这么沉得住气不像是第一次吧?”
您说的太对了,这是八七年夏天的事,就在前两个月强巴曾策划了一个抢劫安定门储蓄所的计划,而实施人就是他的弟弟朱永刚和永刚的哥们儿王强。
这是两个月前的一个凌晨,永刚、王强按计划从储蓄所后门进入,来到里面发现床上不是值班的一个人,他还搂着一个少妇。原来这值班的长期和一个少妇通奸,正是利用储蓄所值班时的便利条件,而且这少妇还是个孕妇。
值班的发现床前突现两个彪形大汉,惊叫坐起,永刚上去就是两刀,都插在了心脏。那少妇惊恐喊叫被王强一刀毙命。二人将储蓄所洗劫一空,没想到钱款刚刚上交总共抢了两万块,只好惶惶逃去。
可怜少妇腹中婴儿还没见过天日就呜呼哀哉了。
更可悲的是此案一直没告破,两年后竟然搁置为沉案。
再说连蕾的老妈中午到连蕾家看女儿,她因常常帮女儿打扫房间所以自己有钥匙。她开门进屋后差点儿被吓死,哆哆嗦嗦的跑到楼下喊:“来人啊,出人命啦!”
警察们认真勘查了现场:一、门是从里边开的,很可能被害人与凶手是熟人。二、凶手是惯犯,作案后销毁了指纹。三、凶手没有洗劫财务,很可能是情杀,且死者阴道中有精液(已拿去化验)。四、死亡时间在今早7至9点。
当从死者的妈妈这里了解到女儿的男朋友是刑警后就更加肯定了第二点,只有惯犯和刑警能在犯案后这么从容地销毁指纹。再次勘察时又发现床上有男女两种毛发,马上去鉴定合并精液共同为证。
经鉴定DNA及了解到的情况很快锁定了那个刑警,拘捕后连续进行突击审讯,但嫌疑人就是不认。提审、刑侦经过分析讨论一致认为案犯身为刑警当然具备反侦察、抗审讯的能力。不承认是正常的,只有给予一定压力才会迫使他认罪。便采取了车轮战术,三拨提审每班八小时日夜不停地审了三天三夜依然无效。
上边催了下来,大骂他们无能。这些人为了讨好上边、为了交差便采取了刑讯逼供,把那刑警给打的奄奄一息,同时威逼说:“从各方面的证据看你不承认也可作法律认定,到那时必判极刑。可如果你承认了可判你缓刑。”
刑警在生命垂危下为了能判缓刑承认了。可承认也是说不清啊,用的什么凶器、击打的部位,地点都对不上,作案后凶器的去向更说不出,到底还是刑警出身,按照提审的指认和自己的经验编造的终于过了关。
还算不错,真判了个死缓,保住了性命。
安定门储蓄所抢劫杀人案一直未破,策划人和两名犯罪杀人凶手始终逍遥于世继续作案。
八八年秋的一天,强巴正在家中看电视,弟弟永刚慌忙跑回,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哥,有俩孙子打我!”
永强二话不说提了把军刺就去寻人,永刚也拿把刮刀紧随其后。行至铁研(铁道研究院)大门外时正看到二人对面走来,强巴和永刚不等二人反应过来已冲到面前,两把利刃同时扎进二人胸膛,而且还连续扎了几刀,一人当场毙命、一人送医不久也不治身亡。死者认得强巴是新疆回来的劳改释放犯,而强巴并不认得死者。死者在警察赶到后已将强巴这个绰号告诉了警察,刑侦马上开始核实搜捕一个绰号强巴的人。
可强巴兄弟不知二人已死,更不知道对方认识强巴,回到家中还喝酒庆祝。喝到酣处永刚想小便去上厕所,那时铁研平房宿舍用的是公厕。待他从厕所往回走时看到两辆警车停在门前,急忙躲在暗处观看,只见哥哥强巴手戴铐子被两名警察押到车上。他大惊失色,立即躲藏起来。当知道对方二人均已死亡后永刚潜逃到外地,居然经过一番周折在河北一个小县城改名换姓隐居下来。
不久,永刚仗着比当地人有些见识和人共办了个公司,生意还蛮不错,竟也娶妻生子,一晃孩子都十二、三岁了。他和姐姐招弟一直都有来往,只是不知姐姐竟然早和哥哥永强有了暧昧关系,且姐姐一直是真爱着强巴。
再说强巴被捕后知道背着两条人命很难躲过死刑,想想弟弟没有落网自己杀死连蕾只有弟弟知道,可以不说。再想眼前死这两人都可推在弟弟永刚身上,就一口咬定他只是帮忙抓住一个人不让他跑掉,自己并没有拿刀,是永刚手持两把刀行凶的。由于没有旁证,一时没能定案。
强巴为了进一步保证自己活命又把安定门储蓄所一案揭发,按照立功者受奖的说法加之此案多年未破今天竟然真相浮出,虽说只抓到王强一人,但终究算是破了此案,强巴的小命终于保住,获判无期徒刑。从一九八八年至二零零三年十五个春秋过去了,强巴的刑期从无期改判二十年,到二零零三年时还有七年徒刑了。此时的强巴已经四十七岁,就算不再减刑的话他五十四岁时也可获得自由了。
哪知这天是二监接见日,招弟又像每次接见一样风雨无阻的来看强巴,除了大包小包和往常一样可脸色却是那么难看,以前每次招弟都是深情款款的叮嘱他注意身体,今天一反常态显得很是惶恐,第一次面相超过了她的年龄。
强巴几次问她怎么了,她偷眼看到管教在近旁都没说,直到接见时间就要结束管教走开的瞬间,她压低声音急急地说:“永刚进去了!”
这一句话似个炸雷,强巴脑袋轰的一下,他感到死神向他走来------
接见时间已到,招弟走时他都不知道,管教轰他起来回监号他都不知道拿东西。所有的希冀都没有了,十几年来他从不敢在别人未睡着前闭眼,唯恐说梦话让别人听见,今天他更睡不着了,怎么办------
当天色微明时他终于决定,老调重弹主动交代、争取活命。
早上指导员刚一进来布置今天的学习内容强巴就冲过去说:“报告指导员,我有重要情况向您汇报!”
指导员把他叫到办公室听他说完后久久没有说话,沉思一阵后说:“朱永强你近来表现很好,还有减刑的可能,不要节外生枝,你今天有些不正常,你先回去吧。”
又是一晚上的不眠,强巴不相信永刚能够守住华山,决定主动坦白。第二天一早他再次向指导员诉说了一遍,晚上他被关进了禁闭室,两个星期后被转到一监禁闭室,度日如年的煎熬等待着再次的宣判。这种等待就像一把锋利的尖刀悬在脖子上,寒气逼人,既可怕又无奈。当他一摸头发就掉一把时,他想还不如干脆死了吧,那就什么都不用想了。
永刚本是化名犯的新案,且是经济纠纷案件,律师好的话有可能干起(无罪释放),只是在关押期间总有一种莫名的恐慌,心里很不踏实。
忽然一天提审室里来了几个陌生面孔北京口音的人,当他们开口叫道:“永刚好啊!”
他知道坏了,十五年前的案发了,他想不到是哥哥永强主动交代的。
这里要说的是做贼心虚是那些本不是贼的人,招弟不知道弟弟永刚为什么折的,就慌慌忙忙告诉了永强。当警察找到她询问永刚的化名时她才知道是自己惹的祸,心中懊悔不及,只求永强不死,愿为他等一辈子。
再说那位含冤十六年的刑警本已认命,正确说是本已呆傻,整日神经兮兮的目露惊恐之色,他是给连打带吓精神病了,是那种老老实实胆小如鼠,听到别人猛地咳嗽一声都会浑身哆嗦的精神病。当年做他的案子的主审人员邹肖艳已做了局级高官,另几人也都已高升。今天忽然真相大白,这些高官急的抓耳挠腮,百加阻挠,暗地疏通,重金收买,总算本着我公安部门一贯的有错抓无错放的伎俩作出判决:嫌犯虽被查清不是杀人凶手但强奸罪不免,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鉴于已执行十六年且表现很好予以当庭提前释放。可又判公安及法院系统共同赔偿强奸犯冬伟伟人民币二百万元。
当冬伟伟攥着二百万的支票站在法院台阶上仰望天空时,眼泪哗哗的流了下来,许久他大叫一声昏死在法院门前。
永刚走上刑场,面对黑洞洞的枪口时他明白了,纸里永远包不住火,下辈子若再能托生成人,一定要奉公守法不再害人。
只可惜做了这等恶事的人上天怎么还会让你再来做人?
朱永强判决终于下来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他没有死,按他的恶、和原案的那些办案人的意思本应死刑立即执行,倒是他有先见之明:主动交代会从宽。
当他接到判决书时着实输了口气,可他一算就是二十年后他能出来的话也是小七张儿的人了。他脑子中隐隐出现了一个老态龙钟的人,步履蹒跚地走出监狱的大铁门,举目无亲,叫天不应,入地无门,想到此他一头撞在了------
各位看官,像这种故意杀人与流氓斗殴是有根本区别的,一个是骨子里的恶人,一个是一时冲动或意气用事。
朱永强、白宝山本不是我要书写的对象,我不屑于写这种人。此篇重心是反映司法人员草菅人命,枉法乱刑给平民百姓带来的灾祸、冤屈。
这真是:
明镜高悬大堂上 人心难用法来量 惊堂木关草民命 冤死鬼魂怎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