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的今天,联邦最高法院开始听审两个可能改变总统选举方式的案子,Lawrence Lessig v. Washington和Colorado v. Michael Baca. 两件案子提出一个共同的议题,即,是否各州选举团(Electoral College)成员必须把所代表的选票投给在本州普选中胜出的总统候选人。了解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人都了解选举团的作用,及其产生的机制。各州选举人的数目不同,因为各州的众议员人数上的差异。选举人最多的是加州,有55人,也就是有55票,差不多占目前全美选举团总数538票的十分之一。最少的几个州只有3人,也就是2位参议员加上1位众议员。通常的情况是选举人将自己手上的票投给在本州的普选赢者;举今年的例子,选举人必须把票投给拜登或是川普。如果违反常规,把票投给其他人,该选举人就被称为“无信用选举人”(Faithless Elector). 至2016年总统选举,历史上一共出现过167位无信用选举人,多数情况是因为候选人在选举结束前就不幸过世了而不得已投票他人;故意而为之的无信用选举人在近几年才多起来 。
选举人投票是在11月份的普选之后进行的,他们的投票结果决定普选的有效性。在2000年的总统选举中,共和党与民主党两位候选人之间仅仅相差5张选举人的选票。在这种情况下,无信用选举人的投票有可能改变普选的结果。
现在来说说科罗拉多这位执着的无信用选举人,Michael Baca。在2016年的总统选举中,希拉里在科州普选中获胜;而做为该州选举人的Baca先生因为不喜欢她,把票投给了共和党的一位候选人。他的票被作废,本人也被取消选举人资格。Baca先生悲愤交加,与其他两位无信用选举人向科州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对该州政府限制他的投票权并对他做出处罚的政府行为有个说法 。科罗拉多州有9位选举人。
Lawrence Lessig是哈佛法学院的一位教授,也是一位律师,代表家住华盛顿州的公民Peter Bret Chiafalo 和其他两位无信用选举人,起诉华盛顿州。事情起源于在2016年总统选举中,Chiafalo等选举人将选票投给Collin Powell,而不是该州普选胜者希拉里;华盛顿州决定对每人罚款一千元。华盛顿州有12位选举人。
专家预计最高法院将在7月做出判决。不论判决结果如何,这两个案子都是对现行选举人制度的一个挑战。有趣的是,最高法院原计划将俩案合并审理,因为大法官Sonia Sotomayer与 Colorado v. Michael Baca一案中原先三位原告中的一位是朋友而提出规避 。为了避免在余下8位大法官中产生4:4的僵局,而决定分案审理。我们试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