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英美语系国家的乡们都亲历过英语做为第二语言的窘境与重要性。 粗略地讲,英语起源于德国西部的盎格鲁弗里斯兰人的方言;在5世纪中期至7世纪期间,由来自德国、丹麦南部与荷兰的盎格鲁萨克逊移民带到了不列颠岛。又经过好几个世纪与不列颠当地语言的融合与演变,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由26个字母组成的语言体系。
可是,做为他们的母语,并不是每个美国人都能讲一口好英语,写一手好英语文章。感触很深的一件事至今难以忘怀。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来美国留学,在学校的学生食堂谋到一份差事,为的是挣到每天一顿免费晚餐和一个月的房租。某天,任务之一是补充一大排早餐谷类干粮罐,将它们装满。与我同工的是一位年轻的美国女孩。发现某个最受欢迎的干粮的罐子已经被清空了,女孩便前往储物间去取添加备份,回来告诉我储物间里也没有了。她就找了支粗笔要写个简单“告示”,免得开饭期间被品牌干粮的热爱者们追讨。女孩掂笔沉吟了十来秒,转头问我“Empty”怎么写。初来乍到,美国年轻人给我的印象是显成熟,我估摸着这女孩至少是”后高中“的。尽管当时下巴没有被惊的掉下来,这件事却在我的脑海里深深扎了根。
前两天川普总统又给我们上了学习和正确使用语言重要性的一课。总统自豪地向大家宣布,"I tested very positively in another sense so— this morning. Yeah. I tested positively toward negative, right. So…” 断章取义地,有人就把他的宣告笑话成,川普总统宣告他的新冠检测结果是“非常阳性”的。谁看了不吓一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