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众生无我(6)
董霖的故事
1988年的一天,在日喀则的政府招待所的一个房间里,年仅25岁的董霖被枪杀,同时被害的还有他的女朋友。董霖身中8枪,而凶手也在行凶之后钦弹自尽。消息传到拉萨后我感到了震惊。因为董霖是我的朋友,而我认为这样的事在他的身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但随之而来的所有信息都证明了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是通过天戈认识董霖的。那是1985年的夏天,董霖从西藏民族学院毕业后回到拉萨等待工作分配,就借住在我们法院里距我所住不远的一间房子里。他身材高大帅气,与天戈相比多一点男子汉的彪悍,也是属于女孩们喜欢的那种类型。他有时和我的小狗“达克”在一起玩耍,喂它食物吃,看去是一个快乐的大男孩。后来天戈带他到我屋里聊天,我们就相识并成为朋友。
董霖的父母原来也在西藏工作。当他们的父母离开之后,根据那时中国的户籍制度,已成年的他们也只能留在西藏。当父母在当地的社会关系网络已不能再为他们带来福荫的时后,一切只能靠自己或是听天由命了,而董霖那时就正处于这种状态当中。
不久董霖就被分配到日喀则地区所辖的昂仁县,在县里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昂仁县位于日喀则地区的最西部,毗邻阿里地区,是一个半农半牧的地方,气候和其他自然条件恶劣,生存环境非常严酷。董霖接到分配通知后感到十分沮丧。作为他们这些“老西藏”的第二代,一旦到了如此艰苦偏远的地方再想回到大城市将会遥遥无期,因为按照中共政府的规定,他们和我们这些生长于内地自愿进藏的学生是有区别的,他们不能获得在西藏服务8年就可以回到中国内地的待遇。
虽然沮丧董霖还是去了昂仁县,毕竟对于他来说这是一件毫无办法的事情。没过多久我有机会到日喀则,就顺便去昂仁县找了董霖。当看到董霖从县机关大院的门口迎面走来时,我已经很难认出他来,本来一年不到他也不会有多大变化,主要是因为他把自己加工了一下,把满头毛发剃了个精光,包括眉毛和胡子。当然我知道他这样做的原因,在一个你毫无选择甚至连话语权都没有的社会,怪异的装束是人们在无能为力的状况下唯一的表达方式。
董霖看到我们很高兴,在那个边远的地方能有远方的朋友来访毕竟是少有的事。他摸着精光发亮的脑袋发愁怎样来招待我们,昂仁是一个贫瘠的地方,气温太低使得连菜都无法生长。县里有一个温室,但菜的出售需要县长的批准。后来董霖以招待我们为由,找到县长批条子买到半斤菠菜,我们又出去到湖滨草滩打了一只野兔,在董霖住的地方吃了一顿,也算成全了他要招待我们的心愿。
董霖住的是作为县里工作人员宿舍的几排土坯平房中的一间。一门一窗,大小只有10平方米左右,由于建盖年代久远显得苍老陈旧。 屋内为防风大的时节墙上灰土掉落,从底到顶全用旧的报纸糊住。屋外通往门口的小路两侧堆放着整齐的木柴,董霖说这是他一年的燃料,这里不产木材,所以木柴很难买到,今年这些都是人们照顾他是新来的而帮他买的,那明年怎么办还不知道呢。
屋里的陈设也显简陋,也就是一床一桌一椅。只是到处散乱摆放着各种书报,墙上挂着一把吉他,旁边立一谱架。董霖告诉我这里的工作极少,每周只有一天上班,就是每周邮车来的那天,大家都到办公室收取信件、报纸和各种文件,除此之外便大多时间都无所事事,便聚在一起打牌、打麻将和聊天。而他更多的时间在看书或抱着吉他自弹自唱,日子过得漫长而惆怅。说罢他拿起吉他轻轻地弹了起来,这时天已黑了,夜很寂静,静得如同走进古时的荒草芜径,静得连那墙上的沙粒顺着旧报纸落下的轻微声响都清晰可闻。我无法想象一个豆蔻少年在那孤悬天末与尘世隔绝的地方是否能够找到安宁?是否能够不让宿命的恐惧吞噬自己的自信?昏黄的灯光下那琴声如游丝般柔软的线条在因寂静而显得有些沉重的暗夜中或上升或下降,然后带着一种无可依归的凄凉渐渐飞散在青春过往的岁月之中。
自那次离开昂仁之后我没有机会回去过,也就未再见到董霖,直到他不幸遇害。这之后他的事我听一些知情的人断续地提到,才知道这悲剧事件的些许脉络。
原来董霖和他的女朋友与杀害他们的凶手都是西藏民族学院的同学。三人都是毕业后一起分配到昂仁县工作。董霖的女朋友和那凶手在学校是一对情侣,在毕业后成为夫妻,男的在昂仁县检察院工作,女的也在昂仁县的政府某部门任职。可以说是别无枝节并无悬念,但后来的发展就令人有些匪夷所思了。
那杀人者是陕西省人,自幼成为孤儿,成年后考入西藏民族学院,据说学习较好,人品也还不错。就是由于家庭环境原因,性格有些孤僻乖张,久之形成某种心理障碍,对人对事都容易发生冲突。董霖原与他们夫妻是同学又同是青春勃发之辈,同在一地工作也就多有来往。不久,那对年轻夫妻关系日渐恶化,男方常暴力打骂虐待女方,这年青女子常到董霖处哭诉求助,董霖起初出于同窗之谊常好言抚慰。一来二去那男方知道后夫妻反目,最终导致俩人离婚。这样董霖的内心也就由同情升华至爱情,与那女同学名正言顺地恋爱起来,离婚的男方不久也就在内地重新找了对象结了婚。
此事到这里本应是各得其所,皆大欢喜,但事物的发展却跌宕起伏出人意料。1988年的一天董霖偕女朋友到日喀则,恰逢那男方也和新婚妻子从内地回到日喀则,不知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也许是冤家路窄,这男人动了杀机,便酿成了惨剧。
其实在关乎到这三个人命运的这起事件中,他们之间所产生的种种恩怨是旁人无法得知的。我也无法知道董霖在这其中是否有些什么过错,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他们之间并没有权力和金钱的纠葛,有的只是个人感情与社会意识的冲突,这样的结局是不应该发生的。我没有见过董霖的女朋友,但我可以想象在那个荒凉边远的角落,两颗孤独的心是怎样在相互搀扶着、抚慰着和鼓励着,因此他们的爱是真实的,他们是没有错的,错的是我们的历史给予了我们这样的一个时代:总是有着太多的禁忌和阉割,有太多被社会漠视的事实和情感的主题。这个时代的可悲不在于偏见战胜真理,而在于整个社会的虚伪。
董霖死时是一种男人的悲壮。据说在凶手开枪的时候,他扑上去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枪口以让女朋友赶快逃离。他身中8弹也许是因为凶手在面对一个真正男人的无畏气概之时感到了自身的怯懦和自卑。我想当他面对枪口的那一瞬间,或许所有的记忆都已消失,唯有对爱美好的回忆仍然留存。
董霖是我西藏的汉族朋友中唯一永远留在那里的一个。他死后葬在日喀则一个汉族墓地里,我一直想去他的墓地看看但一直没有机会,而这个不幸的事件也在短暂的沸沸扬扬之后很快地被人淡忘。但他却要一百年、一千年地躺在那里,直到飘逝在旷野的风中。也许这对他是一件幸事:他终于可以在尘世的沉沦之外找到内心永恒的安宁。
俄罗斯作家邦达列夫说过:“如果人注定了要死亡,那么他在自己悲剧性的一生里是多么孤独,而他的情感:爱情、虚荣、贪欲又多么微不足道。谁能帮助他呢?在20世纪,人的智慧屈从于物,牺牲他自己的心灵,并在追逐利益时使自己失落于冷淡、嫉妒、无耻的荒漠。但是为了偿付所有的帐目并向大地还债,实际上他的整个一生都是在追逐死亡。”我不知道董霖的一生是不是一个悲剧,如果他继续活着他肯定会和他所爱的女人一起完成一个成长的经典过程。不过我想那时他的生命也会和大多数别的人一样很快地停止,会被他的后代所取代、接替和延续,他自己的生命则几乎完全失去意义。但命运却让他在度过有意义的漫游年代时提前进入了死亡,因此他成为了一个永远的关于护佑与救赎的故事。
朋友登巴
登巴是个康巴汉子,在高级法院是资历较深的法官之一。他原来一直在刑事审判庭任职,后来调到我们经济庭,所以我与他共事的时间不长,但相识的时间却并不算短。
登巴的全名叫洛桑登巴,比我大一、两岁,是巴塘人。巴塘属于史称的康地,在今天中国四川省的最西部,位于蜿蜒流过的长江上游金沙江的东岸,隔江与西藏的芒康县相望。
巴塘风景秀丽物产丰富,自古便是从中国四川进入西藏的重要交通要道,由于位处康地,所以那里的藏族也被称为康巴。有藏谚云:“卫藏为法域;安多为马域;康地为人域”。自古此地是一重要游牧通道,氐羌、吐蕃、鲜卑、西夏和汉族都到过并居于此地。近代作为汉、藏、纳西、彝等民族杂居的川边地区,此地在中国明王朝万历年间(公元16世纪晚期)曾由云南纳西族木氏土司统治了60多年。上个世纪初之前一直由当地土司和宗教首领进行管理。
此后,中央政权的管理薄弱使得当时的西方各国教会纷纷派遣传教士进入该地,西方基督教文化和汉文化、藏文化及其他民族文化在此相互渗透融合,形成独特的多元文化区域。不过由于当地民风强悍,历史上曾发生大规模的动乱,加上这里又是川藏相依之地,为经营西藏所必不可少,因而又被历代王朝视为重点整治地区。清王朝光绪31年(1905年)驻藏帮办大臣凤全“遵旨筹办边务”,他在巴塘招慕士勇,开荒屯田,兴办农场。后因当地民众与法国传教士发生冲突,酿成暴乱,凤全和法国传教士被杀。此事件波及四川、云南藏区,使得边境骚乱,进藏交通受阻,清军队由赵尔丰带领于次年才肃清暴乱。至此清政权在这里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加强统治。1950年中共接管此地政权后,将其归属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由于历史原因,康巴人强健刚毅、精明果敢,长于行走四方,对于外来的现代文化较为熟悉,风俗习惯也与卫藏地区的藏族有较大不同。
除了出生地的文化差异之外,在西藏的中共藏族官员中登巴的经历也与众不同。他的父亲在青年时就是中共为数不多的藏族党员之一,一直在巴塘和拉萨从事地下工作。在1949年西藏噶厦政府的“驱汉事件”中被逐出西藏,但又于1950年随中共军队返回拉萨,并在此后一直担任中共西藏党的委员会中的主要高级负责人,因此登巴也就成为中国人说的“高干子弟”了。出于这样的家庭背景,登巴的少年时期主要是在四川成都度过的,他在那里可以受到良好的小学和中学教育,只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他回到家乡巴塘插队落户,几年后他考上位于成都的西南民族学院,毕业后于70年代来到西藏工作。作为一个在中国内地长大的藏族,他深受汉文化的熏陶并有着深厚的汉语功底,他能说流利的藏语,也能说不带西藏本地口音的普通话和四川话。这给他的工作带来了不少的便利,也使得他在两种文化的环境中都能应付自如。
登巴的父亲在上个世纪70年代因病去世,这之后他的母亲就一直在老家巴塘生活。他的弟弟国庆原在拉萨工作,大概后来回到成都在西南民族学院任教,因此全家就他一人留在西藏。
登巴是一个精明能干而又极为和善的人。他的身上具有他那种家庭所特有的气质,但并不是现在中国大多数愚蠢高官的弱智“官二代”子女所表现出的那种盛气凌人和贪得无厌。他的脸上随时都布满笑容,对所有的人也都热情相待,特别对朋友更是如此,因此他的人缘极好。与大多数藏族不同,他很少喝酒,我从来就没有看到他有喝醉的时候,这也使他能随时保持清醒和理智。登巴所学的专业不是法律,但他在法院工作的时间较长,加之具有大学学历,所以也就成为了资深法官。他到我们庭里后很少办案,也几乎没有下乡。这一方面是案件不多,另一方面也由于他散漫的性格所致。他的“弱点”就是他并不以官职大小分别待人而是和大家平等相处,加之他特殊的家庭背景,上级的官员对他总有些不大好的看法也就难免。不过总的来说上上下下也还无人对他苛求而能相安无事。
不过这样长期以往自然对他的仕途会有影响,好在他的心态平和,又能在其他方面做到满足和补偿。他对中国那时刚开始的现代生活方式都特别敏锐和乐于去尝试,和一些法院之外的朋友利用中国那时宽松而快速发展的商业环境做一些生意,乐此不疲地玩着各种最新潮的电器。其实登巴只是最先从那个时代社会主义乌托邦的幻觉中走出并回到现实的市民社会,这种在那时被称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行为在几年后成了所有中国人共同向往和追求的幸福人生之目标。
登巴的妻子是汉族,叫张晓莉,老家在陕西省。其父母原来也在西藏工作,所以她在西藏生活的时间很长,“文化大革命”时期她也作为知识青年下过乡,只不过是在西藏的农村。张晓莉是我们法院财务室的出纳,她像大多数中国北方的女性一样有着结实的身材,脸颊上总是透着两块极灿烂的红靥,也有北方女性的勤劳和能干,把家庭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他们夫妻俩有两个幼小的儿子,大的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小的在内地他们的父母处。
那时登巴的家也在法院的宿舍,但与我们住的平房不同,他是住在院里最好的一幢三层的单元式楼房里,整个屋里的陈设基本都是汉族和现代的。其实平时登巴除了还保留着喝酥油茶吃糌粑的藏族饮食习惯外,其他的生活方式都已完全现代化了。因为我和他们夫妇关系很好,所以我也成为他们家里的常客。他们那个昵称“宝宝”的大儿子是个虎虎有生气的淘气鬼,兼有母亲的健壮和父亲的聪明。对于我们这些长期远离家人过着单身生活的人来说,偶尔去他们家领略一下家庭的氛围还是挺有乐趣的。
我离开西藏的时候,院里组织欢送我和顾伟。大家都在拉萨西郊的估麻林卡里聚会,登巴开着车来来去去地采买着各种食品和接送人员,忙得满头大汗。那天我们喝了整整一天的酒,唱着歌和相互说着道别的话。至今事隔多年,我还清晰地记忆着那天的情景,并在心里感谢登巴。
几年后当我又见到登巴的时候,已是中国走出贫困和匮乏的年代。我发现登巴的精神极好,他的生活状态仍然保持着舒适而现代的水平,但我没有见到他的妻子张晓莉,原来那时他俩已经离婚。他也早就不住在法院的楼房里了,在拉萨的城郊登巴弄到了一块土地(按规定那是他父亲的级别应享有的待遇),盖了一幢面积很大的、带有一个院落的藏式楼房。如今他就住在那幢属于他自己所有的房子里,当然除此之外他早已是手提电话、传呼机和汽车一应俱全。那天早上他开着自己的吉普车带我到拉萨西郊堆龙德庆县的一个林卡,那里老树参天,浓荫覆地,绿草丰茂的林间一条川流不息的冷冽清泉中浸满了一瓶瓶啤酒,排列了足有上百米长,空地上点燃的篝火架着一口大锅,沸腾的羊肉汤泛起泡沫向四周溢出清香。一大群往日的朋友早已在此等候,我们从早晨开始喝酒吃肉、聊天打枪、唱歌跳舞直到夜深。那一天我喝醉了三次,最后是登巴把意识不清的我送回了法院。
后来登巴还是选择了离开法院。他辞去法官的职务并在拉萨开办了一家属于自己的拍卖公司,最终完成了从一个官员到商人的转变。
在登巴的身上体现出藏族文化的区域性差异。在巴塘这样的多民族聚居和融合的地区,土著民族和外来移民在文化上的互动使得当地的文化具有形态多元化特点,特别是在清末中央政府实行“改土归流”之后,这一带的其他民族(包括藏族)确实有着一个向中原政治中心的权力和主流文化靠拢的过程。生长于康地的藏族与卫藏的藏族相比,前者对外来的民族和文化具有更大的宽容性,对现代的所有新事物都有更大的好奇和接纳的意愿,并能用来使自己的生存状况加以改善。不可否认登巴是一个随时都能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很好的康巴汉子,而这应该得益于他生长的那个地方所赋与他的天性。(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