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一家人” 刘振墉
(北美见闻)
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家人就是住在同一座屋顶下,在同一口锅里吃饭。但我们国人这样的传统观念,却让我在美国碰了壁。
波士顿往北约四五十公里处有一个港湾,停泊着一艘退役的潜艇,拆去武器后供人们参观游览。一个周末,女儿、女婿和我们老两口,带着一岁大的外孙女,三代五口人一起驱车前往。到了目的地,看到售票处张贴着门票价格:成人7元;儿童5元;一家人(Family)20元。于是我们想当然地拿出20元,要求买一张家庭集体票。售票员却连连摇头说不行,并告诉我们,“一家人”仅仅指父母及其子女,不包括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噢!原来如此!我们也只好入乡随俗。
事后我多次留心观察,在商场、旅游胜地或博物馆等公共场所,祖孙三代一起活动的美国人,竟真的一次也没有遇到过。(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但少之又少则是可以肯定的。)像我们这样扶老携幼的“一家人”,在美国人眼里确实属于“另类”了。美国人的家庭观念,确实与我们中国人不同。
[新民晚报二零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