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终极法律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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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于12月11日上午11:30在微信公众号“美国法务”发表。当天下午六点多最高法院驳回起诉。其中大法官Thomas及阿里托少数派意见认为应该驳回禁令申请,但应接受案件

2020年美国总统选举中,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拜登击败了现任总统特朗普。但特朗普不肯认输,发起了一波又一波诉讼,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12月7日,德克萨斯州在美国最高法院递交起诉状,以选举过程不公平不规范为由,对宾夕法尼亚州、佐治亚州、密歇根州和威斯康星州四州提起了诉讼( “德州之诉” ),要求废除四州选举结果。拜登在这四州选举中皆险胜。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起在最高法院直接发起的选举诉讼。最高法院裁决事关大局,或浇灭特朗普最后一丝通过法庭翻盘希望,或将胜利间接递给特朗普,让最高法院继2000年小布什诉戈尔一案之后再次决定总统大选。

这起诉讼实质是德州共和党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提起。总检察长是各州最高法律长官,五十个州中多数通过选举产生,少数由州长任命。总检察长在民事和刑事诉讼中代表本州起诉或应诉。就像白宫不能干涉司法部具体业务一样,各州州长和立法机构也不能干涉检察总长独立职权。随着20个州总检察长递交文件支持原告德州和另外23个州总检察长支持被告四州,这起诉讼成为美国各州总检察长对选举结果的政治投票。

需要纠正的两个误传

由于各方积极向法院递交文件,该案诉讼状态更新很快。但有关新闻有两个谬误:

第一,其他州并没有“加入”德州之诉,目前诉讼当事人还是原告德州和被告四州。不管是按中国还是美国诉讼制度,“加入”诉讼是指成为诉讼当事人或法律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判决将对其产生直接约束力。四十多个州只是作为“法庭之友”(Amici Curiae)向最高法院递交了法律意见, “谨供参考”,并没有被许可参加诉讼。众多“法庭之友”还包括105个共和党议员及其他个人。按照规则,提交“法庭之友”意见需要法庭许可,有些许可申请就直接包含法律意见,等于已经提交;有些则直接提交意见,意见中包含道歉:事态紧急,打扰为歉。真正申请加入(intervene)诉讼的是特朗普本人和六个州及一些个人,但法庭尚未做出裁决。

第二,美国最高法院目前(截至12月10日)只是“接到”了原告诉状和诉前禁令申请及被告答辩,但还没有“接受”本案。最高法院每年收到七千多申请,登记后指定卷宗号码,确定被告提交答辩期限,申请文件和答辩文件都是公开信息。但最高法院每年只“接受”审理一百多案件,其余案件一概驳回。

根据美国宪法第三章规定,最高法院对各州之间诉讼有一审管辖权,即不需要通过上诉或申诉而直接接受起诉。但最高法院在决定是否行使一审管辖权时完全自由裁量,9名大法官中必须至少4名投票支持,最高法院才接受审理。2016年,内布拉斯加州和俄克拉荷马州联合在最高法院起诉邻州科罗拉多州,原因是2012年科州大麻合法化后,大量大麻流入这两个邻州。虽然首席大法官托马斯和大法官阿里托反对,但大法官们投票后还是拒绝接受该案件。大法官托马斯和阿里托在保留意见中表示,最高法院应该有义务对州间案件行使一审管辖权。目前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保守派占6名,保守派力量有所加强。但是最高法院对一审案件仍然没有强制的管辖权。

目前德州之诉已使最高法院成为一个政治表演大舞台。最高法院有拒绝审理政治问题的惯例,并有六大标准判断是政治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德州之诉从技术上看是法律问题,但各方政治人物争相递交“法庭之友”意见,加重了该案政治色彩,最高法院大概不会认为他们是益友。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共和党候选人小布什在佛罗里达州仅比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戈尔多537张选票。这537张选票决定谁最终入主白宫。最高法院介入该案,禁止佛罗里达州从新计票,从而把总统宝座奉给了小布什。这个案子让最高法院饱受批评,侵蚀了其公正中立的声誉。

在2020年另外一起有关特朗普选举的诉讼Kelly v Pennsylvania一案中,原告一路败诉,最终申诉至最高法院。12月8日,最高法院驳回了原告禁止宾州认证选举结果的申请,但仍没有裁决是否“接受”审理该案。Kelly一案表明,最高法院可能有意愿规范将来选举过程,但无意改变目前选举结果。

最高法院对诉讼问题的管辖权

最高法院毫无疑对州间诉讼具有管辖权,但对德州之诉的诉讼标的 - 各州根据选举结果指定选举人(electors)的问题,可能不具有一审管辖权。德州在诉状中引用了美国法典3 U.S. Code § 5中关于总统选举的规定来支持最高法院的管辖权,但翻开法律,该条款明确规定,有关总统大选选举人的争议解决机制从本州规定,按本州规定程序确定的选举人为最终(conclusive)决定。也就是说,各州自行规定如何确定选举人,如有争议,各州法院解决。如果各州最高法院裁决有违联邦法律或宪法,才有权利向最高法院申诉。比如前面提到2000年小布什诉戈尔一案,就是从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

在德州之诉中,原告起诉理论是其他四州不规范不公平的选举过程,导致德州选民在全国投票权重下降,影响了最终选举结果。但是上述法律条文中的“conclusive”一词,不但可能排除了最高法院对此类案件的一审管辖权,也清晰排除了德州的诉权(standing),即有关如何指定选举人的争端是本州内部事务,由本州法院审理,除非该州最高法院判决违反了联邦法律或宪法。假定最高法院通过本案确立了各州的诉权,可能就此打开了潘多拉盒子:以后每四年总统大选之后各州都可能打到最高法院确认最终结果。

诉前禁令

诉前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是法院在审理案件之前对被告做出的限制性裁定,先决后审。诉讼程序旷日持久,而新总统明年1月20日就要就任。在德州之诉中,原告要求最高法院在审理案件之前,禁止被告四州确认本州选举结果,从而改变2020年美国大选结果。和2020年其他几十个选举诉讼一样,能改变选举结果的诉前禁令才是原告的醉翁之意。

最高法院可能的处理结果

除非知道法官收了九锭银子,预测美国法院处理结果都是出力不讨好。但事不关己,高高谈起。根据法律分析,德州之诉可能有下面三种结果:

1.  驳回禁令申请,驳回起诉。

概率:50%。

意义: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不归本院管的请出本院。维护各州选举自治,最高法院仅在最重要问题上统一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2.  驳回禁令申请,但接受案件。

概率:49%。

意义:买椟还珠。不改变选举结果,但通过诉讼把选举中不规范、不公平和容易产生欺诈的操作通过司法案例进行限制和规范。

3.  剩下1%可能性就是最高法院发布禁令,从而改变2020年美国大选结果。

一己之见,有谬勿怪。

bucat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股聋' 的评论 :

是的,最符合法理。法律毕竟不是政治。
bucat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想不开1' 的评论 :

是的。但高法还是选了1,虽然从法律上讲没问题.宾州KELLY那个案子高法9-0据诉前禁令就表明3肯定不行。
bucat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节度使' 的评论 :
你的眼睛不好使吗?文章开头就说了文章是在高法结果出来前在公众号“美国法务”发表的。发表时时是预测的结果。
鲁钝 发表评论于
尘埃落定,这篇文章晚了点。现在想看的东西是川普的推文,一定很有趣。
节度使 发表评论于
结果已经出来,概率 100%。这篇文章很垃圾。
老歌经典 发表评论于
回田间地垄:你真把美国高院当成历害国高院了:一一切团结在川核心周围?
田间地垄 发表评论于
看来高法的大法官们也多是一帮趋利避义的小人。放着可能会造成美国发生动乱甚至战乱的危险不去控制,那怕是查清楚还拜登一个清白,堂堂正正地执政4年,也应该有个说法啊,一句不接受就完了!一帮怂人!可鄙
股聋 发表评论于
谢谢专业解读,很有前瞻性,唯一遗憾的是博主用来写博的时间都被高法透支去提前发表意见了:(

从高法的拒审看,这表明高法不接这个烫手山芋,是个 “合乎情理” “合理” 的决策。
想不开1 发表评论于
比较清晰。2的可能性最大,危害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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