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青春之十一 召妓初体验

我并不知道夜幕下的西塔街是如此灯粉酒绿。

丽花对着出租车师傅指手画脚后,我们来到了一家小店,进门前我抬头看了下饭店的名字,不禁笑出声来,上面四个大字「大连渔港」。

「大连渔港」是上世纪S市的著名饭店,其影响力并不逊色于北京人眼中的「全聚德」。而眼前的这家小店比路边摊大点有限,居然起了个这么响亮的名号。

「哇,谢谢妳带我来这么大的饭店!」我对着丽花嬉皮笑脸。

「呀,侑京啊!你耗费太多,太多精子啦,需要补一下。」丽花的表情还蛮严肃。

丽花毫无避讳的表达方式让我脸一红,好在是半夜,周围没有人。

这是一间只有八张餐桌的纯韩式饭店,每张桌子只有传统的「八仙桌」那么高,餐桌旁边并没有椅子,客人在门口要脱掉鞋子,然后走上有地暖的台子,盘膝围坐在桌子旁边吃饭。服务员把我和丽花带到角落里的一个空位子上,然后嘴里冒出一堆我听不懂的话。

丽花应该是很熟悉这里,她一边盘膝坐下,一边快速说出一堆以「优」结尾的句子。服务员用笔记录着点的菜,中途好像问了几个问题,然后看都没看我就离开了。我学着丽花的样子也坐下来,但很快发现,我并不擅长这种坐姿。

丽花似乎看出我的尴尬,她把头视线饶过我,冲着吧台大喊:「阿泽西,帮侧阻塞唷!」

不一会儿,服务员就拿了两个垫子过来,看了看坐姿四平八稳的丽花,又看了看造型犹如猴坐针毡的我,知趣地把两个垫子都给了我。

「谢谢!」我立刻把两个垫子一并塞到屁股底下,顿时感觉轻松了不少,至少可以坐直身体了。

「你不是韩国人?」服务员抬起头,认真地看了我一眼。

「废话啊,我那么难看么?」话一出口,我就有点后悔。

服务员白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就走了。我尴尬地看看丽花,她好像没听见我刚才的话。

当满桌的菜饭被端上来时,我终于明白了丽花的话。一艘半米多长的木船上用冰托起了无数生鱼片,加上生蚝和仙贝的拼盘占据了半张桌子,而无数的韩式泡菜被点缀在一个个小碗里,占据了另半张桌子,热气腾腾的米饭被装在一个闭合的金属容器里,似乎为了更好地散热,最后,还有一瓶清酒和一大杯橙汁。

丽花毫不客气地抓起筷子,「我开动了,你请,随便吧!」

看着丽花用酱油把干芥末搅拌均匀,我的胃不禁有点反酸,毕竟剧烈运动了一整天,虽然中途因为施颜的事情休战了两个小时,但毕竟上一餐距离现在已经超过人类能容忍的极限了。人在饥饿的时候是会把教养,规矩,甚至尊严都忘得一干二净的!我已经顾不上回荡在耳畔的妈妈说的「一定要等到所有人都开始之后才可以拿筷子」这句话了。我顺过筷子迅速夹起一块被辣椒酱泡得鲜红的萝卜,此刻在我的眼里食材已经没有贵贱之分,只有大小的区别,我想这块萝卜一定会帮我吞下更多的米饭。可萝卜刚触及舌头,我就感觉一阵酸麻,「太他妈辣了」!我把萝卜插进米饭里,然后大口地把杯子里近乎零度的冰水吞进嘴里。

「这是什么啊?辣死我了!」我张大嘴巴不停地抖动着舌头。

「呀,侑京啊,先吃生鱼吧,补充精子的。」丽花把调好芥末的酱油递给我。

我接过酱油碟,竟然有点感动。丽花都快饿昏了,还想着让我先补精子。我默默地夹起一块生鱼片,将其完全浸泡在酱油里,然后夹起来整块塞进嘴里,高丽民族太伟大了,太。 。 。还没等我想到更多的形容词,一行热泪夺眶而出。

太他妈的冲脑子了!小日本鬼子干嘛要拿芥末来做调料呢?韩国人不是最恨日本人么?干嘛学日本的饮食方法呢?来不及了,再多的牢骚也不能阻挡芥末顺着我的喉咙冲击中枢神经。

「侑京啊,生鱼片还是要慢一点吧,很呛的!」丽花一边说,一边把新调好的酱油碟子递给我,「这个我芥末放的少很多,你试试吧!」

「呜呜,我呜呜呜呜吃呜呜呜了!」我含着鱼片嘟囔着。

「不行,鱼片过一会儿就不新鲜了,不能再吃了,先吃鱼,快!」丽花拿起我刚用过的酱油,开始慢慢对整船的生鱼片下筷子。

真没想到她居然能听懂我刚才的话!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差不多半分钟的时间,一股清爽的感觉已经代替了神经上的打击,我可以张开嘴了。我又夹起一块鱼片,小心翼翼地只在碟子里蜻蜓点水般扫过,然后放进嘴巴,果然,这次没有那么刺激我的中枢了,不知道是丽花的功劳还是我已经适应了芥末的打击,或者这就是所谓的「好了伤疤忘了疼」?

试过了第二次就踏实了,于是我开始扫荡那条船上的鱼片,还稍待手把生蚝和仙贝也扔进嘴巴。丽花的速度也没比我慢多少,我们就这样不抬头不说话不交流足足有十多分钟,终于,丽花长出了一口气。

「呀,侑京啊,我觉得,终于活下来啦!」丽花同时弯着眼角和嘴角,一副满足的表情。

「嗯,不要拦着我,我要把米饭都吃光!」我还是不肯抬头。

「好,你多吃一点吧!」丽花大概是吃饱了,开始帮我给酱土豆剥去外套。

「这个干豆角太咸了!不过,和米饭在一起真是绝配啊!」我大口地喝着酱汤,发出「呼噜噜」地声音。

「喂!不要这样!很丢脸!」丽花一边笑,一边翘起鼻子也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对,妳刚才就是这么吃饭的!」我毫不在乎,继续用勺子拼命地捞着酱汤里的碎豆腐。

「你要喝酒么?」丽花把清酒到在小玻璃杯里,又丢了一个橄榄进去。

「不喝!我要吃!」我把头埋得更低了。

当我再次抬起头的时候,丽花已经喝了多半瓶的清酒,可脸上却丝毫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真的好喝啊!侑京啊,这是我第二次喝酒!」

看着大半桌子的食物被我们一扫而空,心里的成就感是无可名状的,我拍了怕肚子,然后把之前丽花给我倒的酒一口喝光。

「终于吃饱了!多少钱啊?」我很少在饭店吃饭,所以并不晓得要花费多少。

「你有钱么?」丽花面带微笑地看着我。

「有的!」我伸手去摸口袋,心想,里面应该有一百块吧。

「我去签字吧,这里的老板是爸爸的好朋友。」丽花站起身。

「那怎么行!怎么能让妳付钱?」我的大男子主义不适时地占据了高地。

「不用我付的。我爸经常来,下次他来就一起付了。」丽花把服务员叫了过来。

「多少钱啊?」我好像摸到了口袋里的钱,但不确定有一百还是两百。

「一共九百八十块。」服务员看了看单字,又看了看我。

「多少钱?」我睁大了眼睛。

「我签字吧!」丽花跟着服务员走向吧台,留下我目瞪口呆地盯着桌上的残羹冷炙。

离开饭店后的我们并没有急着回家,丽花想在街上走走,透透气,也顺便消化一下。仲夏的夜风成了我们依偎在一起的理由,灯光下的飞蛾也在我们面前开心地挥舞着翅膀,我们安静地沿着街边走着,谁都没有说话,似乎都有意平复一下燃烧着我们的熊熊爱火,好让那瞬间点燃的激情,持续的时间久一点。

直到现在我还在想,如果当晚吃晚饭马上回家,是不是就不会遇到李秉承,也许我和丽花就可以一直幸福地相伴一生。

但生活没有假设,酒足饭饱的我在街角看到李秉承的瞬间,就无法控制地扑了上去,甚至连身旁的丽花都没有反应过来,当她回过神冲过来死死拉住我的时候,李秉承的嘴角和眼角已经被不知道我们俩谁的血染红一片。

「呀,侑京啊,我们是亲估,是亲估呀!」李秉承边喊边流着眼泪。

「你给施颜和我下药的时候也想过我们是朋友么?」我的拳头停在空中,因为手臂被丽花死死抱住。
「呀,我,什么时候,给你下药啊,亲估,什么时候?」

「施颜说我们在你家躺了两天!」

「呀,侑京啊,是那个女孩儿给你,吃药,不是我!她说,我不给她,她就告我强奸啊,强奸!」

「放屁!」

直到现在我也无法得知当时究竟发生了生么事情。因为我分别从丽花,施颜和李秉承口中,得到了三种不同的描述。有时候我在想,人们总喜欢探听某些事情的真相,可最终,往往大家得到的结果只是「真像」而已。多数人更愿意按照意愿去想像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由此可见,单凭人的描述就能还愿事实真相,大多数时候都可以称之为「一面之词」。

记得当年丽花决定离开我的时候曾对我说,所有人都欺负我心软,只有她不会。可她又觉得不公平,因为别人不爱我,却得到我的原谅;丽花爱我,却得不到我的原谅。

李秉承不仅得到了我的原谅,还说服我帮他召妓。当时的理由竟然是,他自己去说,说不清楚。

金刚山饭店的门口有一条通向黄河大街的巷子,当年,几乎全市稍有姿色的流莺,都集散在那里。我沿着巷子往里走,时不时回头看向马路对面等待着我的李秉承和朴丽花,现在他们似乎才是一对,而我却成招嫖之人。

巷子里的灯并不是很暗,几乎可以看清楚任何一位妓女的样子。这些妓女穿着随便的衣服,稍微年轻点的,甚至都没有化妆。她们的年纪我说不好,但每个人的眼睛里都透着沧桑。我在巷子里转了一个来回,并不是我羞于开口,而是我不知道怎么开口,该不会直接说「请问您是妓女么?」吧。这里的每个妓女在我经过时,都毫无遮掩地看着我,与其说是含情脉脉,还不如说是如饥似渴。当然,她们不是渴望我的人,应该是渴望她们的生意能尽快达成。转到第二遍的时候,突然从巷子对面走过来一个戴眼镜的女孩,一副斯文的模样,她大胆地走向我,然后直直地站在我面前。

「别逛了!这条街你走三遍了吧?」

「这是第二遍。」我倒有些难为情。

「你要是想再走一遍,我保证你还是空手而归,快天亮了,别挑了,就我吧!」女孩推了推脸上的眼镜。

「哦。」我仔细地打量了一下面前的这个姑娘。个子比丽花稍微高一点点,也是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因为天黑看不清楚皮肤的颜色,但从头上的马尾和脸上的皮肤来看,她应该跟我年纪相仿。既然李秉承喜欢丽花,那我就帮他选一个丽花的替代品好了。

「可以么?」姑娘看我半天没说话,又问了一遍。

「可以!就是妳了!」我突然觉得轻松了好多。

「好,去哪里?」

「这个,你先跟我去马路那边商量一下好么?」

「你要一次,还是一夜?」

「不是我,我的朋友需要,在那边!」

「哪个?」

「就那个!」我用手指向李秉承。

「哦?他不是有人陪么?」

「放屁!那是我女朋友!」

「哈哈,我怎么知道?」

当女孩站在李秉承面前的时候,那双黄豆眼瞬间放光。我知道,他是满意的。可新矛盾随之而来,李秉承要让她陪一夜,可女孩只去她指定的宾馆。争执了一会儿李秉承实在无心恋战,只好同意,姑娘又说,因为他是韩国人,所以要我陪着一起去住宾馆。

这是我这辈子最荒唐的一次经历,我带着丽花,陪着李秉承去嫖娼,而且,我们四个还住在同一个房间里。于是在半夜一点半,我们住进了女孩制定的这家宾馆。可谁也没想到,接下来的七个小时,彻底改变了我和丽花的一生。 。 。

bs1940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公鲨' 的评论 : 著名的大西塔。。。
公鲨 发表评论于
婊子街(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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