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段,雅各论述第三个方面的问题,就是“温良柔顺”(3:17)。
雅各首先呈现出一类情形,即有人说要往某城里去,在那里住一年,作买卖得利。雅各指出这样的说法、想法是以张狂夸口,是恶的。而什么是应该有的样式呢?雅各指出,首先是要认识自己生命的短暂和充满未知,就好像云雾一样出现少时就不见了。接下来,就是对神有正确的关系,即“主若愿意,我就可以活着,也可以作这事,或作那事。”
雅各虽然没有指出具体是谁说了这样的话,做了这样张狂夸口的事,但是他在这里所描绘的情形却是当时社会的流行画面。在一世纪的希腊罗马社会充满了各种的商业活动和发展的机遇,经商、挣钱是当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而聪明、善于经商的犹太人自然不会放过这样大好的机会。对于基督徒来说,也自然无法避免这样的影响。有钱的想着如何去挣更多的钱,没钱的想着如何去挣得第一桶金。对于这种情况,雅各在之前的经文中已经告诫大家不要与世俗为伍,要清洁自己的心单单亲近神(4:1-10)。现在,雅各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论述这个问题。雅各并没有说作生意不对,或是挣钱不应该,而是指出基督徒应有的基本心态,即认识自己生命的短暂和变化无常,进而降服在神的面前。
雅各的这一角度对我们是很好的提醒。有些时候,我们的确是处在要作生意、要挣钱的状态中。我们生活在这个世上,的确无法与许多日常经济方面的事情脱钩。我们可能都认同不要与世俗为伍,但我们同时又都不得不承认自己依然是活在这个世界当中。那么,如何看待做生意、挣钱呢?雅各引导我们要有正确的心态,与神要与正确的关系,即我们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生命的真实光景,意识到必须要将主权交在神的手中,顺服神的掌管与安排。雅各的这番教导从消极的角度来看是要让我们不张狂自夸,但从正面积极的角度来看,就是要我们有在神面前温良柔顺的样式,即谦让、柔和、顺服。在神面前不再是以自己的打算、计划为优先,不再是只想着如何去实施自己的想法,而是在神面前始终保持着顺服、依靠的心态,承认自己不过是受造物中的小小的一份子,稍纵即逝,愿意一切由神作主,一切交在神的手中。
回看整段论述我们可以体会,“今天、明天我们要往某城里去,在那里住一年,作买卖得利”这句话,无论是对于当时的社会和我们现在的世代,都是再普通不过的话,表现出我们再正常不过的心理活动。难道不是吗?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换工作、找挣钱的机会,这通常就是我们最为优先、也是最常考虑的话题。我们常常都会脱口而出自己的这些打算,因为这些是我们心里常装有的、最直接的想法,然而,正是这看似最为普通、最为正常的想法,却正正体现出我们心里的最真实的状态,即我们是否看清自己,认识神,将自己摆正与神的关系,始终有那种受造物顺服、依附于造物主的关系。当我们不自觉地、有意无意地、甚至是下意识地脱离了这种与神之间应有的正确关系,脱口而出就是自己的打算和计划,以自己优先,以自己为中心的时候,就是犯罪与行恶了。
这不是说我们只要将“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也可以作这事、作那事”放在嘴边当做口头禅,在计划、施行每一件事情之前念叨一边,当做开工前的一个仪式就行了。雅各看重的乃是这样的心态与意识是否深入我们的内心,成为我们生命中固有的本质。我们往往急于得到答案,例如一件事情可以不可以作。然而,雅各让我们先回到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即我们对自己、对神有没有清晰的认识,以及对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有没有正确的把握;并且,这些都不只是停留在知识层面,而是成为我们内化了的生命的一部分。
默想经文:整段经文。
静默思想:细细体会字里行间的意义,让这些属神的真理浸透自己的心田,带来内心生命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