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司法系統是獨立於政府的,而且它的首要任務就是處處掣肘政府,防止它濫用權力。美國涉案法官在審視孟晚舟案時,他腦子裏的唯一考量是孟、華為違法的地方。他不把這個案子看作是美國政府推行的和中國的冷戰戰略的一部分,美國政府也無法干涉他的決定。總統和國務院官員打電話給法官試圖影響判決是美國政治中最大逆不道的事情,美國國父們設計的整個憲法和體制就是為了防止這個事情的發生。
所以,即使判決在中美角力中對中國有利,美國的法官也會毫不猶豫地做出判決。以往這樣的例子太多了。整個伊斯蘭國的領導班子和塔利班的大部分骨幹領導人都是被美國從監獄裡面放出來的。美國中央情報局能不知道這些人出來的後果是什麼嗎?但法官沒有定罪的證據,就把他們放出來。
這種不考慮成本堅持公正的態度就是美國力量之所在。
美國涉案法官在孟案中的考量是:孟本人違法的程度並不嚴重,就是引渡到美國,在出色的辯護下,也不一定能定罪。就是定了罪,也不一定判得了三年。而孟已經帶腳環被軟禁三年。所以官司繼續曠日持久下去,對孟本人有失公道,還要繼續花幾百萬幾千萬美國、加拿大納稅人的錢。
美國法官腦子裡根本就沒有中美角力誰贏了這根弦!
中國在此案中是個絕對的輸家。
第一,國內大肆宣傳,從韭菜到鐮刀都覺得牆國無比強大。在周圍八國聯軍、四國聯軍、三國聯軍全力以赴針對中國,外貿、內需雙雙放緩的情況下,中國對內給民族主義降溫,對外看清自己辜家寡人、四面楚歌的窘境,放低身段改弦更張是唯一能夠走出困境的道路。現在中國的這種舉國慶祝强國天下無敵的戰狼亢奮是中國現在最最不想要的狀態。
第二,中國法院堂而皇之定罪的人,孟晚舟釋放當日同時釋放。只有一個解釋,就是做決定的人想說服世界:這二個人當初就是作為人質抓起來的。
如果我是上帝,我想毀掉中國,我肯定會設計出這個結局。一個完美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