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坐标下的中国: 大一统之弊

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能够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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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张宏杰的《简读中国史》

张宏杰的《简谈中国史》把中国放在世界史坐标之下,从横向对比中,揭示历史驱动的深层原因。张宏杰的历史都写得有趣有味。

世界文明的最早中心是中亚的两河流域:著名的发明如青铜技术、小麦、大麦、山羊、绵羊,都是从中亚传入中国的。中亚的青铜技术主要用于制造武器和农具,进入中国后,主要用途是祭祀用具。公元前5000年左右,马在中亚高原被驯化。公元前3500年,两河流域发明了轮子。两者的结合就是战车。马和战车在商代传入中国。马和与马有关的器具对文明发展非常重要。10世纪时,欧洲发明了一种挽具,套在马的肩部,让马能轻松地拉犁,结果生产效率大增。马一天的工作量是牛的3~4倍。中国一直使用牛耕,这也是生产力落后于欧洲的原因之一。轮子的发明让马用于运输和战争。战争是文明碰撞的主要途径。所以马和轮子对文明进程的影响极大。美洲印第安人没有马和轮子,是他们文明落后的重要原因。另一个重要发明是马镫,马镫使骑兵的战斗力大大提高。

希腊贫瘠的土地不适合种麦子,多石的山坡适合种葡萄和橄榄,养羊。生产出的橄榄油、葡萄酒和羊毛用来交易粮食。所以希腊人善于航海经商。海上贸易和定居农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农业靠经验和老人,航海靠勇敢和青年。所以中国人重视祖宗和血缘,希腊人崇尚青春和力量。世界上主要民族的语言中,关于亲属的称谓有25个词左右,汉语中有350个亲属单词。中国人的庙供的是祖先,其他文明的庙供的是神。血缘纽带断裂的一个表现就是神庙的兴起。因为人群不再以血缘为联系纽带了,他们要寻找新的共同的信仰,这就令中东地区出现了巨大的神庙。

商代重鬼神,周代信天命。周文化把人的命运主动权从鬼神的手中夺回,掌握在人的手中。中国从周代起就已经摆脱鬼神祭祀,成为一个致力于现世幸福的世俗文化国家。这在人类世界中,应该是最早的。世界上大部分古老文化都是宗教文化,人们沉迷于对上天之主的侍奉之中,一生都在为彼岸世界做准备。苏美尔人说,神创造了人,就是为了服侍神。美洲的印第安人用自己最优秀的青年的生命向神祭祀。

中国的贵族社会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基本结束了,而西方一直持续到近代早期,比中国晚结束了一千多年。这是构成中西历史风貌不同的一个重要原因。崇尚一元与崇尚多元,从上古时期就成为东西文明的本质区别之一。周秦之变后,中国社会原有的那些小自治体和小共同体被消灭了,完全被官僚体系取代。托克维尔说“中央集权下官僚机构的行政活动取代了地方民众的公共生活”,社会因此沙漠化,难以持续保持活力。法国的集权过程与中国秦朝的集权过程非常相似。都是通过官僚集团取代了原来的自治社会。中央集权化的进程破坏了传统的有机社会,制造出一个碎片化、原子化的脆弱社会,这样一盘散沙的社会缺乏抵御和消化各种社会动荡的能力。正是因此,大革命能够轻松地席卷法国。托克维尔说,法国君主专制制度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它破坏了法国人的自治能力,“它持续地使在这种民众中创建民主共和秩序的任何努力都大打折扣”。

欧洲封建领主的实力来自领地内民众的效忠,而不是凭借上级的赏识。他们很在乎是否获得本地民众的支持,制定措施要考虑民众的感受,剥削和压迫必须有一定限度。自上而下的社会控制力比较差。上一级的命令只能到达下一级,而无法穿透一层层的层级结构到达社会最底层。这样的社会,汲取能力很有限。农奴还受到契约和庄园法庭的保护。中国官僚集团治理的逻辑和世袭贵族不一样,他们的权力和地位完全来自皇帝,所以他们唯皇帝之命是听,不在乎被他们统治的老百姓对他们怎么看,因为他们是“流官”,干几年就走。皇帝的命令很容易直接贯彻到社会最底层,想要收多少税,马上就能收上来;想要调动多少人修长城,马上就能调动起来,不必管百姓的死活。所以,中国历史多酷吏。

专制国家的性格败坏了民众的品质。君权强大蛮横,蔑视法律,政策朝三暮四,缺乏稳定性。在这样的政府下生活的民众也模仿政府的行为方式,内心深处不相信法律,只想钻法律的空子。民众发现法律没有权威,因此也不遵守法律,而是相信贿赂和个人关系。他们表面上顺服权力的安排,当政府权力高压一旦减轻,民众就会从顺民一下子变成暴民。托克维尔说,正是政府的武断和专横行为塑造出民众的恶劣品质。

与中国式的中央集权不同,西欧近代的集权国家是在议会、自治城市、行会等多种社会力量发育起来之后出现的,因此君主的权力是有限的,不仅受法律、议会的制约,也受到各社会阶层、利益团体的限制。因此,虽然现在的西方国家都是大共同体,但是它们都保留了很多自治传统。阿夫纳·格雷夫(Avner Greif)在讨论西方文明成功的原因时,提出了一个基本的制度因子:西方人一直没有失去自治能力。当小共同体能够在现代国家的结构中保存自己的自立性和创造性时,就能促进社会的繁荣和国家的兴盛。如果这种小共同体过早地被国家权力整合,社会的基本动力就消解了。因为“文明的动力归根结底来自社会基层。当一个社会活跃着无数自治群体,每个人都参与社区事务的时候,这个社会才是健康的。当一个社会把所有权力都由高高在上的政府垄断,这个社会注定会失去活力”。

由于私有产权不受到保护,中国商人和农民都醉心于通过高利贷和单纯的商业交易,取得短期利润,同时把剩余利润用来购买土地,认为这才是唯一安全的长期投资方法。对比私有产权受到保护的英国,商人们更愿意把海外的利润投入国内的制造业中。海外来的金钱大大促进了英国对工业尤其是蒸汽机和纺织技术方面的投资。这是工业革命的经济基础。赖肖尔说,欧洲缺乏强大的中央集权,因此也培养了高度的企业精神,让人们敢于进行长期投资。 大一统体制一方面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带来了和平,另一方面却也限制了社会变化发展的空间,也压制了地方的效率。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大一统崩坏,没有了对民营资本的政治约束,中国实现了一次自下而上、由民间力量主导的金融与财政革命。大一统崩坏时期恰恰是中国近代史上民营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中国在现代铁路建设、交通、教育等方面都取得很大进展,从甲午当年(1894)到1931年,中国一些行业的年增长速度甚至高达15%-20%。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从42.493亿两增至192.252亿两,净增了3.52倍(同一时期美国国内生产总值仅增加1.98倍);中国的人均GDP则由1894年的10.2两,增至1930年的40.8两。

中国大一统的优势是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但是集中后的力量,用于提供公众服务的并不多。传统时代的财政结构,有两个重点,一个是皇室和贵族们的消费,另一个就是供养军队和百官,用于民生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葛剑雄说,有些人认为传统政权既然集中了力量,“必定会投资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大工程,有利于发展生产等,显然并不符合中国的历史事实”。那些集中起来的财富“大多被挥霍浪费,真正用于国家管理和社会进步的反而是少数。” 集中力量是可以办大事,但是没有权力制衡,很多大事最后被证明是残害人民、让历史倒退的坏事。

思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内务府' 的评论 : 谢谢,Harari的Homo Sapiens还没有读,准备有机会读。
大河边的人 发表评论于
很赞赏这一句:“中央集权下官僚机构的行政活动取代了地方民众的公共生活”,社会因此沙漠化,难以持续保持活力。这也是为什么有人要把秦始皇墓掘墓抛尸的原因。从另一方面来说,这种统治方式管理是以牺牲大量国家智力资源为代价的,所有政策只能粗线条,一刀切,很难出现有特色的文化和发明创造。高压管理下老百姓只能成天围着床铺和锅台转。
思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zr' 的评论 :
评论不要想当然,要基于事实。否则你自己就是洗衣粉。
欧洲中世纪的农奴不是奴隶,大部分是佃农(villein, villain)。佃农有相当的权力地位。佃农通常租住小屋,有的拥有土地,有的没有。作为与地主或庄园主签订协约的一部分,他们必须在主子的田地上劳动一段时间。劳动常是时令的,如在收割时参与劳动。佃农可以使用剩余的时间耕种自己的土地。
和其他农奴形式类似,佃农也需提供其它服务,可能是在支付租金以外。佃农被束缚在土地上,未经地主允许不得离开土地,或是迁徙到其他庄园上。与奴隶不同,佃农通常可以拥有财产。与其它农奴制不同,佃农制是欧洲大陆封建制最常见的形式,土地所有权可以追根溯源到罗马法。

中世纪的欧洲土地上存在着各种佃农制。半佃农自己所使用的土地会减半,却要向领主进行全额服务,生活的艰难常常逼迫他们为其他农奴效力。在中世纪,领主的庄园会提供食宿,确保土地的供给,抵御土匪。由于为了获取劳动价值,地主并不经常驱除佃农。佃农制极大地优于流浪汉、奴隶制或其他无土地的劳工。

在许多中世纪国家里,佃农可以逃离庄园,在城市或其他地方居住超过一年时间来获取自由;但是这意味着失去土地使用权和农业生计,代价高昂。除非地主极为残暴,或是农庄生活极为艰难,否则佃农不会逃跑。

契约和庄园法庭是农奴权力的保护。
井观天 发表评论于
“农业靠经验和老人,航海靠勇敢和青年。所以中国人重视祖宗和血缘,希腊人崇尚青春和力量。”有意思。
lzr 发表评论于
在严重的人身依附和暴力统治下,领主想上谁还不就是能上谁,所谓的初夜权不过是一块遮羞布,说起来好像自己不是道德败坏仅仅是执行命令。其实和洗衣粉是一个道理。
全球战略 发表评论于
谢谢介绍,看来值得一读!
内务府 发表评论于
Super nice, as always.

楼主的读书笔记,总是能让人开阔眼界。这书听来很不错。张宏杰老师这本书和Diamond (Guns, Germs & Steel),还有Harari (Homo Sapiens)一起读,应该不在其下。

多谢楼主辛苦总结分享。
东方明月- 发表评论于
封建领主制度的确比集权好许多。中华文化就是起源于春秋战国年代。至秦始皇起,中华文化再灿烂。
思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零不是数' 的评论 :
此地不欢迎狡辩。英语句式may have been,是言者猜测,可能之意,并非你所说的“确实”。
说你空穴来风并非言过其实。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作为合法的“权力”是传说,但有人确实以此为名行此事,宣称有此权力,所以也并非空穴来风。
“it may have been the feudal lords using their power and influence over serfs to sexually exploit the women free of consequences, as opposed to a legitimate legal right”
你大可就事论事,不要责怪没读过大英百科全书又缺乏理解力的我本人。
思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零不是数' 的评论 : 你的理解力是太有问题了。你应该看全文,而不是断章取义。
不同国家的引述只是表明初夜权在不同国家的来源,有些引述来自于小说,不是历史事实。
WiKI第二段第一句话明确指出:大多数历史学家的结论是初夜权只是个神话。“A majority of historians have concluded that the idea is a myth”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更正 还有西班牙,苏格兰,罗马帝国 的相关文献,条目比较多,不一一列举了。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思芦:下面是摘抄WIKI英文版中的文献介绍,顺便帮我提高下英文水平,看如何多数(我指的是中文版没有介绍的文献)都是承认不存在的?
England:
English lexicographer Thomas Blount recorded the "right" as a medieval custom of some English manors in Fragmenta Antiquitatis in 1679.[23]
In his best-selling book, The Curiosities of Literature (1823), British writer Isaac D'Israeli stated the practice had been widespread across Europe.[24]
France:
The right was mentioned in 1556 in the Recueil d'arrêts notables des cours souveraines de France of French lawyer and author Jean Papon.[25] French writer Antoine du Verdier also commented on it in 1577.[26]
French philosopher Montesquieu referred to the practice in The Spirit of the Laws (1748), saying that it had been enforced in France over three nights.[27]
Netherlands
The Jesuit hagiographical work Acta Sanctorum ("Acts of the Saints"), published from 1643 onwards, recorded the existence of jus primae noctis in its biographies of St Margaret and St Forannan.[33]
还有 荷兰,苏格兰,罗马帝国 的相关文献。
思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零不是数' 的评论 : 现象肯定有,比如中国元朝时蒙古人对汉人据说也有初夜权。但不是和欧洲领主制有关的普遍性规定。

你的英文理解力似乎大有问题。 多数是否认的。包括大英百科全书和拉鲁斯百科全书。你的所谓多数包括马列主义的鼻祖恩格斯。
京工人 发表评论于
谢谢介绍,比较两个相隔遥远,互相在发展过程中基本互不影响的文化/制度一直挺有意思。下载了这本书,准备读一下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英文版WIKI对初夜权在欧洲是否存在提供了比中文版更多的参考资料。多数是说真的存在。
雪山草地 发表评论于
没读过这本书,谢谢介绍。喜欢作者看问题的角度,比较东方和西方的历史,的确是能学到非常多的东西。

欧洲的事情比较复杂,比如说法国和英国,从文艺复兴年代开始,甚至从大宪章年代开始,所走的路就非常不同。觉得每个国家的路都须具体分析比较,笼统地概括为西方和东方的差别,容易忽视其中很多细节。

还有就是宗教对西方的影响。觉得宗教才是造成东西方文化差别的最重要的因素。西方分文化,政治和社会结构,都和宗教是分不开的。西方是从宗教桎梏下一步一步地解放思想,才有了我们的今天。欧洲思想启蒙运动,是西方历史上最重要的质变,而很多东方国家到现在都没有学到这其中的精髓。欧洲君王的权力,也因为宗教的存在,从来没有达到天子的高度。所以历史上就存在权力的制衡,而在中国是没有的。

有时间会读读这本书,谢谢分享。
思芦 发表评论于
关于初夜权,可参见:王顺君《欧洲贵族真的拥有过“初夜权”吗?》,发表于微信公众号“搜历史”。
思芦 发表评论于
Wiki:现代法国史学家阿兰·布莱的考据认为欧洲多数地方的初夜权是种都市传说,而非实质的法律或习俗。在一些封建制地区中,少女结婚须得到其居住地领主的允许,这通常需要缴付一笔税金,作为对年轻女性离开领主土地的补偿。有些城市则是必须交上税款,才允许新郎新娘两人结婚登记。一些地方的基督教会也要新婚夫妇先缴付香火钱才允许证婚,甚至是不缴钱就不允许结婚。这让人觉得似乎是“用钱赎了新娘的初夜”。是故这也使得初夜权的传说加上了一些基础。
思芦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ittleturtle' 的评论 : 你看过书吗?不要用感觉,用证据说话。
引用张宏杰书中的话:“关于中世纪的各种说法,有一些需要澄清。比如“初夜权”早已经被学者证明并非一种真正实行过的制度,而只是一种“乡野传闻”或者说对中世纪的污名化说法。现代法国史学家阿兰·布莱认为,欧洲的初夜权是种乡野传奇而非实质的法律或习俗,他的证据是,到现在为止学者们并没有发现任何一例真的实施初夜权的档案资料。我们都知道,中世纪的社会是在罗马教会的严格精神统治下的,女性的童贞非常重要,一夫一妻制之严格,国王都不能随意离婚再娶,领主们怎么可能制定初夜权法规来触怒教会呢?”
littleturtle 发表评论于
感觉作者为了立论硬凑论据。按作者的想法,欧洲的领主封建制比集权好?显然不是。不符合历史发展实际情况。初夜权这些可是欧洲著名的标志。而且,领主封建制的人才上下流通可是远远不行的。人都是限定在领主领地的。像被圈养的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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