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兔娃,东走西顾

             家有兔娃,东走西顾

我一向不喜欢宠物,可是耐不住两个妞的软磨硬泡,又因为想起来幼年时候自己养的那只秃尾巴母鸡,忽然心就软了下来。

允许养一只宠物的绿灯一开,大妞很快就将一只兔子弄回家里面来了。小家伙浑身漆黑的毛发,像是一坨活动着的黑炭,在一米见方的笼子里转来转去,滴溜圆的眼睛毫无表情地盯着这个新家。

第二天,二妞用一棵油菜逗引着小家伙,它终于肯离开笼子。它双脚跳出自己的房门,先是左顾右盼,然后伸长身体,陡然发现房子外面的世界是如此的广阔,于是开始跳跃起来,这里瞧瞧那里看看。从这以后小家伙就再也不愿意回到它的斗室中去,除非上卫生间的时候。它的卫生间放置在它的小房子里。在柔软的天蓝色尿不湿上,铺着一层散发着山野气息的干草,那些干草香气扑鼻,而且在宠物店里价格不菲。

人类对不了解的事物永远有着不一样的好奇心理,作为一个对它原本没多大兴趣的旁观者,有时候,我也忍不住偷偷地观察它。

 没有几天我便发现这个小精灵有着孩童一样的思维。比如,新送过来的快递包装盒子,当妞们去打开盒子的时候,它肯定跑到近前,转来转去,仔细观瞧,那动作像极了一个几岁的娃娃缠着大人说,快打开,我要看看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它来到家里的时候,才只有四个月大,可是它已经算是一个“成年人”了。在老主人的家里,已经做过一次父亲,享受过一次天伦之乐了。看着它在地毯上跑来跑去,我逐渐的也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小家伙。

来到我们家一阵子后,大家才意识到这个小家伙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名字。我们母女三人总是按照自己的喜好叫着不一样的名字。于是爱兔三人组开始开动脑筋,想给它起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二妞说,它总是跑来跑去,就叫它泡泡(也算是和跑跑谐音)吧;大妞说,它浑身漆黑,就叫它小黑吧。旁边的先生顿时感觉到自己被冷落,愤愤不平地说,哼,你们三个花在一只兔子身上的时间甚至多于放在我身上的时间。我突然想起一个最好的名字,说,就叫它兔五娃吧。先生马上接过话题说,叫兔四娃吧,在这个家里我才排第五。我们母女三人哄堂大笑,兔四娃仿佛听懂了我们正在给它起名字,也高兴地跑来跑去。我一下子就想起那句古诗“茕茕白兔,东走西顾”,对于我家这只,可以说是茕茕黑兔了,只是它一定不会觉得形单影孤。

   “兔四娃”自此正式成为了小家伙的官方名字。它也顺势成为了我文学作品中的一个响当当的主角,带给我很多的灵感,因为这个小精灵而带来的文字在最难以上刊的杂志上发表。先生逗笑说看来这只兔子倒是成了你的灵感之源呢。

    我对兔四娃的喜欢就一天比一天强壮起来。全家人在山野中远足的时候,我甚至比女儿们还要惦记家里的那个四娃,频频问女儿们是否给它准备足了一天的吃食,一天的清水。女儿们看向我的眼神中露出一种非常惊奇的样子,好像在说:这还是我们那个不允许家里养宠物的妈妈吗?

    其实兔四娃知道我是很喜欢它的。每当清晨,我走上楼梯的时候,只要我喊一声“小黑”,不管它彼时在女儿们的哪一个房间里,只要门是开着的,它就像一股黑旋风一样,瞬间就跑到我的面前。抬起两只前爪,合二为一,成十字状,两只后腿为了保持平衡而不停地走动着,那样子就像是在说:求你了,给我一口吧,就一口足矣,就一口我就走。当我给它一块它专属的糖果之后,果然这个小家伙叼起糖块,又旋风一样逃到床底下,嘴里发出咯吱咯吱咀嚼的声音,那吃相一点也不雅。和平日里吃青菜和干草的时候一点声音也没有的小家碧玉样子全然不同。就像极了一个多日不见糖果的孩童一样,吃到嘴里的那一刻,甜到骨髓里的样子一般。

    兔四娃喜欢吃油菜,家里每周就特意买一大袋子上海青油菜作为它补充维生素的口粮。如果油菜苗的身上沾满了泥土,我还要一棵棵地清洗干净,甩干水分。我生怕一个不小心,它就会吃进肚子里一堆寄生虫或者垃圾。每当那时,我就在想我这是不是像在带一个幼小的孩童一样,重新走一遍带大两个女儿的路呢?事实上真是如此,当我呼叫两个妞的时候,她们的反应往往会慢好几拍,可是当我喊一声“小黑”,这个四娃瞬间就跑到我的面前,眼睛盯着我不放。让我的内心升腾起一种满足和一种感动。和家里长大了的娃们比较,到哪里能找到这样听话的“孩子”呢?一个听话的孩子对一个过了天命之年的母亲来说该有多么重要?

    我一直难以忘怀祖母的小脚,她在院子里急匆匆走路却又走不快的样子;她脚上穿着的那个三寸金莲鞋子的影像好多年都在我的眼前闪现。几年以前,我曾收藏了一副本地匠人生产的黄铜做成的三寸金莲艺术品,由于搬家,不知道它流落到哪里,是否在?抑或是早已经丢失?我找了很久都不曾找到那对儿鞋子。但是我发现兔四娃的两只后脚其实就像极了一双缩小版的三寸金莲,总是让我不由自主地多看上几眼,尤其是由于它的后腿的构造和形状,以及整日里需要两只后足来行走和支撑全身,那一对儿后足,的确像极了一双祖母的三寸金莲鞋子。有一日,我拿过女儿学习的尺子,趁机对四娃做了一个体检,它的一双后足,竟然有八公分长,很接近三寸金莲的长度。我经常凝视它那双后足,就好像又回到了故乡的老屋,看到了炕下齐刷刷摆着的祖母的那些鞋子。因为形状相像,我就经常凝视它,也仿佛看到了故乡的模样。

    最近有一天,不知道妞们谁掉落到地毯上一本故事书,兔四娃盯上了它,它很好奇那花里胡哨的物件是什么东西,或者那个东西有什么味道。它似乎知道自己的行为像做贼一样不雅,所以抻长了自己的身子,成匍匐状,两只溜圆的眼睛盯着眼前的那个它,鼻子上下不停地翕动着,像是一个小心扫雷的士兵一般。它正全神贯注地探寻着,忽然发现我回转身子在看它,它一个激灵,掉头向门口跑去。站在门口,两只前爪装作不停地洗脸,百洗不倦的样子。过了没有五分钟,等我从椅子上再次回过头来的时候,兔四娃还是那份小心翼翼的架势,正在那本书的面前仔细观看,胡子一翘一翘的像是在翻书。它看见我回头,一个转身,风一样地逃了,跑进门口,又掉转身子,只露出头来,两只尖尖的耳朵高高竖起,睁圆眼睛看着门外面的世界。我装作不知的样子,让那本故事书陪伴着它的童年,我相信它一定能看懂它。

    蒙特利尔的天忽然热了起来,气温一下子由十度上升到三十度,温度像坐过山车一样让人猝不及防。我们打开了空调。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现兔四娃正伸长着两只前爪,两只后腿斜着平放在地毯上,守在离空调最近的门口,像一尊兢兢业业的门神一样卧着,享受着墙上的空调吹过来的冷气,一言不发。甚至当我走过它的身旁,它也只是轻轻地晃动了一下身子而已,照例卧在门口。它已经真正地融入了我们这个家庭,我猜它已经从心底的深处认为我们和它一样,是互相欣赏,互相欢喜着的,它再也不把我们当作陌生的朋友。不知不觉之间,我发现在我的内心深处,早已经留了一席之地给这个带来欢喜的小家伙。

    忽有一日,在一个作家群里不知道谁聊起了宠物,我说起家里的兔四娃,有一人逗笑地说道:“要不清蒸或者红烧了吧?”那一瞬间,我的心一阵刺痛。尽管我知道那只是一句玩笑,但是即便是一句玩笑也已经极大地震撼了我。

     一只不会言语的小兔子,在我整日居家工作的时光里,成了最吸引我视线的家人。这个小精灵让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都有了欢笑。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唤起了来自于心底的那份爱,去爱别人,也爱自己,爱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一切美好的东西,哪怕它只是一只宠物兔,哪怕它整日里只知道东走西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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